Mong Hau

August 6 Shared with Public
分享一個案例,有天你也可能經歷:
在前些日子我發生了一些事,在台東教書時認識了一個朋友,不算熟偶爾line聊聊,殊不知他突然聯絡了我,後來才曉得他竟然成了通緝犯準備走路,某日早晨我被一通裝做是我某個朋友的電話給吵醒,要我下樓出門找他,我突然清醒過來,我的不同領域的朋友叫我有不同的綽號暱稱,但這來電叫的暱稱,跟我這個朋友叫的顯然不同,我立馬回話:你是誰啊?進行 #釣魚被識破的警察立即掛了電話,後來我當沒這事發生,盥洗整理大概一小時就下樓準備出門了,一下樓,四五個警察就衝到我住家騎樓,搶走我的車鑰匙家裡鑰匙和手機,把我架住給我拐子,直到我說:我手術開刀你們傷到我了!他們才制止,後來我說:我又沒有犯法不是現行犯,你們這樣打我的行為已經是執法過當!結果警察說:我們哪有打你,你這樣說,我也可以說你打我們警察啊!(what ?) 然後他們就先搜身,搜完我又說搜身也沒搜到什麽,可以停止了嗎?然後他就拿出搜索票來,自己唸了一段,也沒有告訴我為何要搜索我的住處房間,搜索票也沒有交到我手裡,就把我押到我房間搜,搜完再回警察局作筆錄,過程中花蓮縣警局警察局長(不像呂世明)還要我陪他喝茶抽菸,要我這事好好配合,我就一個莫名奇妙,不知道到底怎麽回事啊!
警察在跟我做筆錄時他用模版一直帶風向要我照他的話講,我就說:你這樣就是在逼我做僞證編寫謊言!他氣極敗壞,關掉錄音攝影,大罵我:幹你娘雞掰!你要這樣講是不是?當老師是可以這樣子嗎?連法律都不懂!¥€¢£%大概持續五分鐘,我只好忍氣吞聲,把筆錄做完。
到了簡易庭,法官問我還有什麽要陳述的,我說,前段大致如我筆錄中說的,但執法過程我有很多的疑義要在此說明......最後我說法律講的是在三審判決確定前,都不該直接認定一個人有罪,尤其這過程中有太多的程序不合法,讓我承受了很多委屈與羞辱對待,在現代民主法治的國家裡,法理情都一樣要被考量,每一個人都應該被這世界溫柔的對待,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與人性尊嚴,這是非常重要的普世價值!
最後,法官心證之下我 #當庭釋放#程序不合法飭回此案。法官和書記官還一致認為,如果我有內傷或其他不舒服要去驗傷,受到的委屈覺得不服,後續民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都可以提出申訴。
我只能說花蓮縣警局的警察素質要奪爛有奪爛,我在高雄因為行李太多又曬黑(可能像移工)警察在路上要查我身份證,我給他看過後,他問我坐在這幹嘛?我回:我背包客環島上網找住宿啊!警察問我可以看一下我的包包嗎?我一臉嚴肅且態度堅定的跟他說:不行!警察也沒有翻臉,點點頭他們就走了!這才是有Sense的警察,花蓮縣警察局的,懂了嗎?學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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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祐齊
    告他
    • Mong Hau
      張祐齊 啊上次你又說不要告
    • 張祐齊
      Mong Hau 上次你說的顛三倒四的,誰看得懂
      2
    • Mong Hau
      張祐齊 思緒也是需要整理的嘛
  • 蘇緯
    會不會太誇張了0.0 不過,多懂一些法律真的對自己有保障!辛苦你了~老師很棒
    • Mong Hau
      蘇緯 真的,我真的是什麽怪事都遇得上
    • 蘇緯
      Mong Hau 辛苦了!
  • 小百合
    不懂法律?對方不先確定你是台大法律的嗎?😁
    • Mong Hau
      小百合 後來搞不到我,知道我是台大法律的,打手機來跟我道歉,我掛他電話!(幹你娘雞掰這五個字就要你吃上官司)
  • Brandon Chang
    台灣有的警察真的是個笑話
    檢警不被尊重也是他們同寮自找的
    • Mong Hau
      布蘭登 專科畢業的要來說我憲法碩士班(雖然論文沒寫完)的,不懂法律,還用嘲笑羞辱的,是不是很值得告?
    • Brandon Chang
      Mong Hau 告起來!
  • Claudia Yu
    支持提行政訴訟
    2
    • Mong Hau
      Claudia Yu 這因為其實還有很多細節涉及基本人權和人性尊嚴是可以告到最高法院的
    • Claudia Yu
      Mong Hau 是呀!
  • Darren Tsai
    一定要提行政訴訟,他們就怕這個,很麻煩,最好有媒體,老闆都要出來說明
    • Mong Hau
      Darren Tsai 找律師找媒體甚至找議員以我的人脈是很容易啦!但是這樣下去,很勇敢,只是沒有學校敢在用我吧?大多數學校還是希望老師單純一點
      2
    • Darren Tsai
      Mong Hau 也是,兩面刃,他們也可能是吃定你不會提
    • Mong Hau
      Darren Tsai 提啊!但不上媒體
  • Kevin Huang
    台灣警察真的蠻誇張的
    • Mong Hau
      Kevin Huang 嘿啊!私訊你
    • Mong Hau
      Kevin Huang 我私訊跟你講更扯更好笑的
  • 林正男
    有牌的流氓
    • Mong Hau
      林正男 搶我手機和鑰匙的行為就是流氓無誤,他們是科技偵察組,搶完之後手機逼我解鎖,保證不看其他內容不做其他用途,結果拿去之後什麽死人骨頭都看,不講武德,侵犯我的隱私也侵犯我所有朋友家人的隱私,後來去法院報到時,他們查扣的證據也就是手機鑰匙,只剩鑰匙,忘了手機,在車上還大喇喇講出來,說漏掉一個物件,但沒關係剛好等下還可以拿去釣幾隻(釣魚),超級糟糕,不講信用,憑藉人民對他們的職業道德的信任,用非法拐騙方式取得他人手機資訊,甚至利用該手機我的身份及app去釣魚,進行詐騙的我朋友的行為,這樣子警察在偵察犯罪中站得住腳行得正坐得安穩嗎?利用非法手段辦案的假正義,不是為了保護人民,而是從中賺取私人更豐厚的紅包獎金,其心可議之處太多太多! 直到我離開法院取回所有保管物時,仍沒有看到手機歸還,我回警局要,他人就出去釣魚了,還掛我電話。
      2
    • 林正男
      Mong Hau 我也有過類似經歷,所以很能理解你的感覺。
      當時我手機被查扣一個多月,查不到他們想看到的東西,通知我去領回。
      簽完領回單,還不把手機給我。在那酸言酸語,拿他們看到的我的隱私說嘴說:「你爸媽知道你都跟男人約炮嗎?你是不是有愛滋?」
      幾年前的事,我現在想起來還是希望那些警察都去死!😡😡😡
      2
    • Mong Hau
      林正男 真的要提告!利用職權公然侮辱!(他們那些技倆我懂,所以我一出法院要不到手機,直接台灣大哥大門市掛失換手機換門號,舊門號直接移轉,所以他們就只剩跟空機 )
    • 林正男
      Mong Hau 見獵心喜,錯殺一百裡面只要有他們想要的一點點好處,就可以拿去邀功。
  • 吳小帽
    快叫記者來抄
  • Eason Hsu
    好扯......支持提告捍衛自身權益!!!
    • Mong Hau
      許鴻文 我覺得筆錄“模版”這件事,真的是警察為了便宜行事,常常影響法官判決與心證,非常要不得!必須改除陋習與姑且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