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g Hau
分享一個案例,有天你也可能經歷:
在前些日子我發生了一些事,在台東教書時認識了一個朋友,不算熟偶爾line聊聊,殊不知他突然聯絡了我,後來才曉得他竟然成了通緝犯準備走路,某日早晨我被一通裝做是我某個朋友的電話給吵醒,要我下樓出門找他,我突然清醒過來,我的不同領域的朋友叫我有不同的綽號暱稱,但這來電叫的暱稱,跟我這個朋友叫的顯然不同,我立馬回話:你是誰啊?進行 #釣魚被識破的警察立即掛了電話,後來我當沒這事發生,盥洗整理大概一小時就下樓準備出門了,一下樓,四五個警察就衝到我住家騎樓,搶走我的車鑰匙家裡鑰匙和手機,把我架住給我拐子,直到我說:我手術開刀你們傷到我了!他們才制止,後來我說:我又沒有犯法不是現行犯,你們這樣打我的行為已經是執法過當!結果警察說:我們哪有打你,你這樣說,我也可以說你打我們警察啊!(what ?) 然後他們就先搜身,搜完我又說搜身也沒搜到什麽,可以停止了嗎?然後他就拿出搜索票來,自己唸了一段,也沒有告訴我為何要搜索我的住處房間,搜索票也沒有交到我手裡,就把我押到我房間搜,搜完再回警察局作筆錄,過程中花蓮縣警局警察局長(不像呂世明)還要我陪他喝茶抽菸,要我這事好好配合,我就一個莫名奇妙,不知道到底怎麽回事啊!
警察在跟我做筆錄時他用模版一直帶風向要我照他的話講,我就說:你這樣就是在逼我做僞證編寫謊言!他氣極敗壞,關掉錄音攝影,大罵我:幹你娘雞掰!你要這樣講是不是?當老師是可以這樣子嗎?連法律都不懂!¥€¢£%大概持續五分鐘,我只好忍氣吞聲,把筆錄做完。
到了簡易庭,法官問我還有什麽要陳述的,我說,前段大致如我筆錄中說的,但執法過程我有很多的疑義要在此說明......最後我說法律講的是在三審判決確定前,都不該直接認定一個人有罪,尤其這過程中有太多的程序不合法,讓我承受了很多委屈與羞辱對待,在現代民主法治的國家裡,法理情都一樣要被考量,每一個人都應該被這世界溫柔的對待,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與人性尊嚴,這是非常重要的普世價值!
最後,法官心證之下我 #當庭釋放, #程序不合法飭回此案。法官和書記官還一致認為,如果我有內傷或其他不舒服要去驗傷,受到的委屈覺得不服,後續民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都可以提出申訴。
我只能說花蓮縣警局的警察素質要奪爛有奪爛,我在高雄因為行李太多又曬黑(可能像移工)警察在路上要查我身份證,我給他看過後,他問我坐在這幹嘛?我回:我背包客環島上網找住宿啊!警察問我可以看一下我的包包嗎?我一臉嚴肅且態度堅定的跟他說:不行!警察也沒有翻臉,點點頭他們就走了!這才是有Sense的警察,花蓮縣警察局的,懂了嗎?學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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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祐齊告他
- 蘇緯會不會太誇張了0.0 不過,多懂一些法律真的對自己有保障!辛苦你了~老師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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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g Hau小百合 後來搞不到我,知道我是台大法律的,打手機來跟我道歉,我掛他電話!(幹你娘雞掰這五個字就要你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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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andon Chang台灣有的警察真的是個笑話檢警不被尊重也是他們同寮自找的
- Claudia Yu支持提行政訴訟2
- Darren Tsai一定要提行政訴訟,他們就怕這個,很麻煩,最好有媒體,老闆都要出來說明
- Kevin Huang台灣警察真的蠻誇張的
- 林正男有牌的流氓
- Mong Hau林正男 搶我手機和鑰匙的行為就是流氓無誤,他們是科技偵察組,搶完之後手機逼我解鎖,保證不看其他內容不做其他用途,結果拿去之後什麽死人骨頭都看,不講武德,侵犯我的隱私也侵犯我所有朋友家人的隱私,後來去法院報到時,他們查扣的證據也就是手機鑰匙,只剩鑰匙,忘了手機,在車上還大喇喇講出來,說漏掉一個物件,但沒關係剛好等下還可以拿去釣幾隻(釣魚),超級糟糕,不講信用,憑藉人民對他們的職業道德的信任,用非法拐騙方式取得他人手機資訊,甚至利用該手機我的身份及app去釣魚,進行詐騙的我朋友的行為,這樣子警察在偵察犯罪中站得住腳行得正坐得安穩嗎?利用非法手段辦案的假正義,不是為了保護人民,而是從中賺取私人更豐厚的紅包獎金,其心可議之處太多太多! 直到我離開法院取回所有保管物時,仍沒有看到手機歸還,我回警局要,他人就出去釣魚了,還掛我電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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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正男Mong Hau 我也有過類似經歷,所以很能理解你的感覺。當時我手機被查扣一個多月,查不到他們想看到的東西,通知我去領回。簽完領回單,還不把手機給我。在那酸言酸語,拿他們看到的我的隱私說嘴說:「你爸媽知道你都跟男人約炮嗎?你是不是有愛滋?」幾年前的事,我現在想起來還是希望那些警察都去死!2
- Mong Hau林正男 真的要提告!利用職權公然侮辱!(他們那些技倆我懂,所以我一出法院要不到手機,直接台灣大哥大門市掛失換手機換門號,舊門號直接移轉,所以他們就只剩跟空機 )
- 林正男Mong Hau 見獵心喜,錯殺一百裡面只要有他們想要的一點點好處,就可以拿去邀功。
- 吳小帽快叫記者來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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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g Hau吳小帽 帽哥有朋友要抄也行,另外我的台大法律系學霸同學,他唸台大新聞所,自己也曾經在民視當採訪記者,交給他也行。我的律師好友這麽多,對於這種侵害到基本人權和人性尊嚴的案件多少都會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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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g Hau吳小帽 我七月看新聞也是有一位老師發生類似事件。
- 拘提時沒宣讀權利! 「生技美魔女」聲請提審獲釋TW.NEWS.YAHOO.COM拘提時沒宣讀權利! 「生技美魔女」聲請提審獲釋
- Mong Hau許鴻文 我覺得筆錄“模版”這件事,真的是警察為了便宜行事,常常影響法官判決與心證,非常要不得!必須改除陋習與姑且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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