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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律師來跟我討論盤查問題,
我看他犯的錯誤
跟很多網友引用的其他律師見解一模一樣,
我就一次回應。
1.警職法第4條僅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只要警察表明身分,告知事由,
民眾就要接受盤查,
至於警察告知的那個事由是不是很白爛,
那是法院事後審查的問題,
民眾並沒取得一個「當場審查警察盤查是否合法」的權力。
2.很多律師談警職法第6條談很多,
但都有一個相同的問題,
就是
第6條規定如何適用?警察是否違法?
這些都是「進到法院,在法庭上主張的內容」,
警職法哪個法條
說民眾可以在街頭審查警察盤查是否合法,
甚至可以因此拒絕提供身分證的?
把「案子進入法院後主張的內容」講得轟轟烈烈,
再延伸為「人民可以當街自行審查警察行為是否合法」,
是超譯的!
法條沒規定的,
你不能因為覺得警察白爛就超譯,
那叫自創法條,不是適用法律。
進法院後至少還有法官判定,
在街頭雙方意見不合,誰來認定?
3.一堆網友說「很多律師意見跟我不一樣」,
所以我說「民眾不能自己判斷警察是否違法」是錯的,
是這樣子嗎?
我來找判決給大家看一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82號判決:
「是以,警方對原告實施路段臨檢並攔停車輛受檢,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與第2項(由分局長指定路段設置路檢點)、第7條第1項(查證原告身分,因原告駕駛之車輛非其本人所有)及第8條第1項(原告駕駛之車輛有改裝情形,警方請原告打開車窗時有聞到疑似酒味情形),均屬依法執行事項,而原告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之異議,經警方當場認為異議無理由(所為否准之行政處分),自屬於法有據,而無違誤。」
關鍵字:
原告異議,警察當場認為異議無理由(否准之行政處分)
民眾可以異議,但當警察認定異議無理由,
警察還是繼續執行,民眾要配合,
警察的決定,性質上是一個行政處分,
民眾可以事後打官司,
但不能當場審查警察決定對不對。
至於依照警職法第6條啟動盤查酒測的判決就更多了,
法院都說民眾可以異議,但沒拒絕的權利。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交上字第19號裁判:
「是汽車駕駛人遇有警員測試檢定,即應配合受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如駕駛人認員警有何執行不當之情形時,為確保員警執行公務之正當性,及兼顧個別人民之權益,汽車駕駛人得於員警值勤之際,當場表示異議,惟員警若仍堅持實施酒測,汽車駕駛人則僅得要求員警提供書面紀錄,嗣後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但仍不得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以達維護社會大眾交通安全之公共利益。」
4.說實話,
詹小姐那個案子
我也覺得那個警察處理過程很白爛,
但並不表示
實際操作盤查、臨檢時,
人民有審查警察行為是否合法的權力!
盤查、臨檢
算是對人民侵害情況比較小的刑事偵查手段,
所以立法院沒有採令狀主義,
要求警察必須事先取得票(搜索票或拘票),
由法院或檢察官事前審查這些行為,
盤查身分,更是一兩分鐘可以結束的事情,
所以法律的設計就是簡速,
人民可以當場異議,
但當警察否決人民異議,人民還是要配合,
之後提訴願、行政訴訟,
這就是法律給的遊戲規則。
我不曉得
為什麼一堆法律人談到最後,
結論竟然是
人民面對盤查可以審查警察盤查是否合法,
再決定是否配合,
那完全是超譯,
也是背離立法委員設計這個制度的意思,
我是從制度面去看這件事情的。
當然警察執法應該加強,這個沒問題,
但說每個民眾都可以審查警察是否違法,
再決定是否配合,這真的是超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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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sE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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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律師來跟我討論盤查問題, 我看他犯的錯誤 跟很多網友引用的其他律師見解一模一樣, 我就一次回應。 1.警職法第4條僅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只要警察表明身分,告知事由, 民眾就要接受盤查, 至於警察告知的那個事由是不是很白爛, 那是法院事後審查的問題, 民眾並沒取得一個「當場審查警察盤查是否合法」的權力。 2.很多律師談警職法第6條談很多, 但都有一個相同的問題, 就是 第6條規定如何適用?警察是否違法? 這些都是「進到法院,在法庭上主張的內容」, 警職法哪個法條 說民眾可以在街頭審查警察盤查是否合法, 甚至可以因此拒絕提供身分證的? 把「案子進入法院後主張的內容」講得轟轟烈烈, 再延伸為「人民可以當街自行審查警察行為是否合法」, 是超譯的! 法條沒規定的, 你不能因為覺得警察白爛就超譯, 那叫自創法條,不是適用法律。 進法院後至少還有法官判定, 在街頭雙方意見不合,誰來認定? 3.一堆網友說「很多律師意見跟我不一樣」, 所以我說「民眾不能自己判斷警察是否違法」是錯的, 是這樣子嗎? 我來找判決給大家看一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682號判決: 「是以,警方對原告實施路段臨檢並攔停車輛受檢,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與第2項(由分局長指定路段設置路檢點)、第7條第1項(查證原告身分,因原告駕駛之車輛非其本人所有)及第8條第1項(原告駕駛之車輛有改裝情形,警方請原告打開車窗時有聞到疑似酒味情形),均屬依法執行事項,而原告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之異議,經警方當場認為異議無理由(所為否准之行政處分),自屬於法有據,而無違誤。」 關鍵字: 原告異議,警察當場認為異議無理由(否准之行政處分) 民眾可以異議,但當警察認定異議無理由, 警察還是繼續執行,民眾要配合, 警察的決定,性質上是一個行政處分, 民眾可以事後打官司, 但不能當場審查警察決定對不對。 至於依照警職法第6條啟動盤查酒測的判決就更多了, 法院都說民眾可以異議,但沒拒絕的權利。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交上字第19號裁判: 「是汽車駕駛人遇有警員測試檢定,即應配合受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如駕駛人認員警有何執行不當之情形時,為確保員警執行公務之正當性,及兼顧個別人民之權益,汽車駕駛人得於員警值勤之際,當場表示異議,惟員警若仍堅持實施酒測,汽車駕駛人則僅得要求員警提供書面紀錄,嗣後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但仍不得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以達維護社會大眾交通安全之公共利益。」 4.說實話, 詹小姐那個案子 我也覺得那個警察處理過程很白爛, 但並不表示 實際操作盤查、臨檢時, 人民有審查警察行為是否合法的權力! 盤查、臨檢 算是對人民侵害情況比較小的刑事偵查手段, 所以立法院沒有採令狀主義, 要求警察必須事先取得票(搜索票或拘票), 由法院或檢察官事前審查這些行為, 盤查身分,更是一兩分鐘可以結束的事情, 所以法律的設計就是簡速, 人民可以當場異議, 但當警察否決人民異議,人民還是要配合, 之後提訴願、行政訴訟, 這就是法律給的遊戲規則。 我不曉得 為什麼一堆法律人談到最後, 結論竟然是 人民面對盤查可以審查警察盤查是否合法, 再決定是否配合, 那完全是超譯, 也是背離立法委員設計這個制度的意思, 我是從制度面去看這件事情的。 當然警察執法應該加強,這個沒問題, 但說每個民眾都可以審查警察是否違法, 再決定是否配合,這真的是超譯了。 #為什麼要把法庭上的攻防延伸為在街頭也可以用? #我是看不太懂啦! #我們是律師不是立法委員也不是小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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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 Zer Lo
大律師見解真令人大開眼界啊!
13K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Yun Zer Lo 你在說法院見解有問題嗎?以為自己是法官啊?
642
Yun Zer Lo
我還真的是
4.1K
謝宜璇
Yun Zer Lo 但你的見解不代表其他法官全都跟你一樣www
32
戴志銘
謝宜璇 不然你也去當法官啊?
242
謝宜璇
戴志銘 沒事幹麻當法官😏 是說這裡來不少超愛當法官的人呢,鍵盤程度的
16
戴志銘
謝宜璇 真的,順便來看某律師上路,然後大家都逆向的故事
163
謝宜璇
戴志銘 一開始著眼的方向就跟人不同,不代表逆向
楊毅凡
謝宜璇 從別人下交流道的地方上去,不代表他逆向是吧…
223
謝宜璇
楊毅凡 不就說是著眼方向不同的問題嗎🥱 大家都只從A角度看這件事,律師提B角度的看法出來,文不對題的是A們吧
楊毅凡
謝宜璇 對啊,不就是上去的路不同而已嗎?逆向的是其他的車吧。
105
謝宜璇
楊毅凡 根本就不在同一條解釋的路上,是要逆向什麼🥱
黃維廷
朝聖XD 摸魚摸到大白鯊
62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Yun Zer Lo 喔是這樣子嗎?那麻煩提供一下你寫的判決讓我們參考一下,看看你在這種案子裡面是怎樣認定的?我要強調的是,你在法院裡面處理的,還是在法庭上的攻防,最後由法官決定誰有理,人民與警察在街頭可沒什麼法官在旁邊裁判,如果人民可以審查警察是否違法,雙方意見不合,要聽誰的呢?警職法有說人民可以審查後覺得警察違法就拒絕嗎?我真的看不出來啊,法官大人,很多判決都是寫人民可以訴願行政訴訟,但還是要配合,你的意見可能跟你同事們不一樣喔
49
陸岳隆
Yun Zer Lo
來朝聖!🤣
Yun Zer Lo
每個人都會碰到臨檢盤查,大多時候都會配合警察路邊的臨檢,因為這是維護治安的手段有其公益性站得住腳,發動盤查臨檢的合法程序要件,大法官也解釋的很清楚了,警察固然可以依照他的辦案經驗去盤查民眾,但也是在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這個老師所面臨的狀況,我是看不出來警察站得住腳的,被三位員警使用強制力壓制,當然心中非常害怕,在沒有人身攻擊的當下,用上銬跟身體壓制的方式,就必須接受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的檢驗
警察執法的方式與法律素養有待加強,才不會動輒與民眾對立進而產生紛爭,既然警察的執法是建立在合法執行公權力前提下,法律即賦予異議權利,沒有其他事證證明有違法情事,即應停止,而不是繼續使用武力對待
985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Yun Zer Lo 你這個回應至少有說理,這樣才能對焦,我可以接受你的看法,但現在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民眾異議,警察不接受」時,誰說了算?你的論述既然提到警察自己應該縮手,也是隱約承認警察在這個過程裡面有最終決定權吧?不是嗎?一堆法律人都聚焦警察要如何執法才是正確的,但對「萬一民眾跟警察認定有衝突時,誰說了算?」避而不談,這算不算是法律人的鄉愿呢?你回應內容其實還是事後判斷警察作為是否違法,你是法官,當然可以這樣做,但民眾與警察意見不一致時該怎麼處理,你還是沒有正面回應
29
William Liang
朝聖!
Top fan
胡銘鴻
精彩對話,法官跟律師的攻防,先不論最終結果,都有可期待的兩方討論,讓人受益良多。
10
Top fan
胡銘鴻
Yun Zer Lo 請問,當事人被壓制及上銬的原由,跟當事人對警察說「你真的很蠢」是否因果關係?或是警察盤查不當為因?
柯乾庸
林智群律師(klaw) 民眾與警察意見不一致,誰說了算?
你這講法我還以為警察跟人民是同樣的身份勒,警察是國家公權力的象徵,在執法時就要遵守法律規定,請問大律師,法律哪邊規定警察可以用「神情緊張,我不認識你」作為盤查理由?
請問未設路檢點,沒有明確訂出的重點盤查區域,要怎麼符合職權行使法第第六條相關規定?
57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柯乾庸 你沒搞清楚我問的問題,警察是公權力,所以要嚴格要求自己,這個我也同意,我問的是:當公權力跟民眾意見不一致時,誰說了算?
林彥伶
陳昱宏 來
12
王碩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Mars Kai 換民眾角度,也可以變成警察你說什麼理由我都不接受,從這點來看民眾也可以無限上綱,但警察(公務員)違法有被懲處問題,民眾不配合執法,能怎麼辦?依照你的想法是不是就算了?
郭騏逢
難得有如此支持警察擴張執法權力的律師,真好。
看來許多人心中美好的警察想抓人就抓人、想帶人就帶人的年代又要回來了,以後栽贓破案又重新方便了呢。
59
Clark Lu
林智群律師(klaw) 律師應該是想表達:警察在事發「當時」有他的行政裁量權限,之後過程中的手段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是於法官「事後」做司法審查來定奪,兩個層次不一樣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郭騏逢 跟你要身分證號碼就是擴張公權力啊?你下個月要不要報稅啊?國家搶你錢耶,你為什麼要配合?
知北遊
我來朝聖的~~~
12
Sunny Lan
郭倍婷 朝聖
郭騏逢
國家依據合法的程序與制度,要求國民依法繳稅(然後我也可以依法減稅),原來跟一個警察毫無合法理由發動的臨檢盤查自由拘束作為一樣,
那大律師您應該支持以後警察搜索也都不需要搜索票,警察隨時想進大律師您家搜索就搜索吧。
♡警察懷疑您,當然有基於他專業的理由♡
25
Johann Lu
朝聖
Clark Lu
Mars Kai 我認為第四條人民得以拒絕僅是指第一項的形式規定,也就是你法條看到的「未著制服」「未出示身分」「未告知事由」這三件事才能拒絕,反面來說,只要警察符合那三個事項,人民就不得拒絕。
立法理由:
二、警察人員行使職權,既未著制服,亦未能出示服務證件,顯難澄清人民之疑慮。此時為保障人民免受假冒警察者之撞騙,應使其有權拒絕警察人員行使職權,爰於第二項規定。
Chiang PoKo
林智群律師(klaw)報稅繳稅是國民應盡之義務,這是普世認同的權利與義務,怎會這樣比喻
Paochin Wong
Yun Zer Lo 朝聖推
Lewis Chen
我先訂吳柏毅
郭騏逢
認真:
當警察想要搜索你家而你跟他意見不同,誰說了算?
當警察隨便把手伸進你包包拿出一包白色粉末說這是你的,誰說了算?
10
陳志強
Yun Zer Lo 閣下幹的真的是那個民衆信任度只有39%的職業嗎?
Sol Lin
黃淳逸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郭騏逢 搜索要票啊!連這個都不知道還來嘴啊?
郭騏逢
林智群律師(klaw) 所以警察查證身份要有合理懷疑或公告管制站啊,哪裡有問題,原來大律師的法律素養連這個都不知道,啊不就就只有嘴。
36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郭騏逢 搜索要票啊,連這個都可以超譯啊?警察盤查只要有穿制服說明理由就合法,你怎麼會覺得自己可以審查警察是否違法?自助餐啊?
周易
朝聖
夏雨澄
方耀宏 來朝聖
陳力銓
朝聖
Top fan
Lan Shih-Jie
謝孟妤 大律師嗆到法官
陳士均
朝聖
RJ Syu
請容我跟著朝聖
謝孟妤
藍士傑 感謝你讓我看到這個xDDD
Yun Zer Lo
胡銘鴻 她說蠢也是後來發生的事,需不需要上銬壓制是警察的選擇,執行公權力本來就可以被檢驗,可受公評,但前面的盤查是否合法是另一回事哦
107
Bruce Lin
「公權力跟民意不一樣的時候誰說的算?」會講這句話的人是活在民主社會嗎?侵犯人民基本權利的公權力是有統治正當性喔?
18
薛任筌
Cindy Tsai 朝聖
陣則魯
大律師www
游偌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郭子逸
Jacy Hong 張哲瑀超好笑
陳明真
線上開庭
謝孟妤
蔡侑霖 蔡佳澄 禹岑 林廷宇 (??
亨利市
朝個聖❤️
權志戎
笑死 陷阱卡
黃昱瑋
Shen Wei Zhang朝聖
Jie Yang Lin
朝聖
Nick Chew
前往波蘭的飛機即將起飛 🛫
匿名波蘭
Sid Chou
朝聖
Hang Yuan Liu
Yun Zer Lo 這一定要來朝聖一下的。
Bruce Lin
蘇盈蓁 來朝聖一下
Hsieh YU Cheng
來朝聖
賴椿霖
大律師被打臉 太神啦
郭騏逢
搜索之所以要票,就是因為對人民自由權利侵害甚巨,所以公權力需要更嚴格的自我規範,所以不合法的無票搜索取得的事證沒有證據能力;
舉重以明輕,如果一個警察要查我身份連合法理由都沒有,難道對人民的權利沒有侵害不需規範?
10
Vincent Yang
簡維廷 蔡啟文 笑死朝聖
Danny Ma Kone
林智群律師(klaw) 來看可悲網紅律師翻車,這粉專也只能騙騙沒讀書的法盲而已,逆風不過為了賺流量
100
劉運澤
有趣www
翁偉軒
丁士淳Ivan LinCheng Zhe Liao陳柏諭葉軒良朝聖
Vanessa Su
林冠甫 乾真的超好笑
How Chen Chi
我這個大律師在這邊偷偷留言應該沒人會發現吧...
17
Danny Ma Kone
林智群律師(klaw) 笑死,到底怎麼考過律師的,好好奇喔,連國家收稅這種話都可以拿來跟警察濫權對比,大開眼界
20
Jin Xuen Tiffany
Verified account
火鉗劉名
太一君
朝聖
Danny Ma Kone
Yun Zer Lo 看到連基本法律精神都沒有的法律工作者被洗臉就是爽,愛亂嗆人終於踢到鐵板了吧
23
廖詮智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anny Ma Kone 誰洗臉誰還不知道呢!法律討論就是洗臉喔?你以為法官一定對,律師一定錯嗎?法官一定對,那還需要三審嗎?
陳冠華
陳奎博林軒邑羅家偉張哲銘洝溟 往上拉線上法庭超屌
陳宇奇
鍾智元 蕭振浩 來朝聖
謝宗翰
朝聖XDDDD
王子嘉
要身分證號碼當然不是擴張公權力,但隨意盤查後一言不合就上銬加拘留九小時我相信也不是國家賦予的公權力?
Danny Ma Kone
林智群律師(klaw) 嘴硬硬拗也不會改變你已經成為網路笑話的事實啊,乖乖
32
Chin-Yuan Chiang
市長好。
許盛翔
洪聖勛 律師大戰
Eunice Wong Qning
Riko Lizi 朝圣
Riko Lizi
Eunice Wong Qning 我看了ww
謝宗翰
林彥伶 抓
Danny Ma Kone
還在嘴硬超可憐⋯朝聖啦,自己愛亂噴人還在哭「法官不一定對」,重點就是你看起來像笑話就是爽啦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88
Jess Cheng
Chara Lin快笑死
陣則魯
可是就算三審判你錯 你也會嘴硬下去不是嘛 沒有怪你的意思啦 律師職業病嘛 何況你又是法官認證的林大律師www
31
Danny Ma Kone
自己愛亂開戰場,見人就噴是不是法官,踢到鐵板才在那邊哭說「法官一定對嗎」,阿不是,你自己要挑釁人結果鬧笑話不是嗎
46
Ler Pei Xin
卓祥宇 朝聖!
きんぎょ雲 おどり
朝聖推
郭騏逢
給大家,你們知道警察光是拿到我們的身份證字號,除了有沒有刑案紀錄,還可以知道我們的戶籍地址(住址)、生日、我們名下車輛的車號、聯絡電話、有哪些家人(含姓名),甚至有辦法一點的還能看你出過幾次國、在哪裡工作嗎?
這樣還覺得給警察看一下身份證沒什麼嗎?
☆聽說最近跟騷法草案剛出來,還沒實施。
34
Shinnina Wu
朝聖
SY Tsai
講這麽多,當初李永得主委穿藍白拖被盤查,也沒看到鄉民伸援說警察國家,警方擴權啊⋯⋯
羅珮瑜
康昱涵判決看累的話來看留言
蘇齊扶
郭泰佑 我還真的是.jpg
張哲維
來朝聖
學霖
朝聖
陳明儀
朝聖!
Top fan
Sím KaBîng
因為有律師來,所以klaw po了這一篇,結果還引來法官留言
蔡佳澄
謝孟妤 感謝謝律師tag笑話給我看
Wu Yi
Zuckerberg Kànlín 快點過來朝聖
厲彥辰
李欣潼 我還真的是
謝秉均
陳品云往上 趁現在趕快看
謝迪迪
李昱賢 笑死
七瀬新次
黃子庭 朝聖
Kànlín Zuckerberg
吳語妃 幹笑死www
林宣佑
李婷安 朝聖
葉元淯
何以恩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Vivi Huang
之前就覺得這律師很秋...朝聖
Yun Zer Lo
Danny Ma Kone 我沒有要戰的意思,只是講述自己的想法,大律師有他的見解也是正常的,當下不能審查警察是否合法而拒絕,我是覺得怪怪的
44
白東風
一跌一跌%%%
洝溟
陳冠華 我還真的是
曾揚智
必須朝聖,一定朝聖,已經朝聖
Dennis Tsai
王伯群 (Po Chun Wang)快來旁聽 開庭了
Cecilia Hsiao
媽,我在這 👋
Rin Shia
朝聖!
凌健倫
Max Ling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Haleny Ho 搜索票或拘票是檢察官跟法官的判斷耶,哪裡一樣?你怎麼會覺得他們的法感不能信任,要靠你來指導?
Patato Hsieh
Yun Zer Lo 朝聖
Arthur Chen
朝聖
ヨウ ソキン
張知棣線上開庭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anny Ma Kone 喔自言自語自high很厲害嗎?你這種嗆聲到底有什麼水準可言?這種程度可以嘴別人喔?法律人討論法律問題就是打臉喔?你一定沒學過法律
陣則魯
法官人真好 都這樣了還願意給大律師臺階下
32
許鴻宇
太狠了... 朝聖
林金潤
陳冠宇 黃奕紘 黃柏鎧 精彩的
Xieh Vic
朝聖,快笑瘋
余芳恩
林智群律師(klaw) 詹雅雯 朝聖
余芳恩
鄧至恩 朝聖
Sharken Huang
律師,出事了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Yun Zer Lo 重點還是「雙方意見不同,誰說了算?」法官大人你還是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法庭上可以解決的事情,是因為有法官,在街頭要怎麼處理?麻煩法官大人給我們一點指導,就算是法官,也不能給一個「這個怪怪的」的理由啊
劉小村
朝聖
Flora Sun
我⋯來⋯朝聖⋯
鄭百惠
呂冠輝 林宣慧 Yu Han Pan 潘群 卷或函授看累了可以來看留言
蔡慶盈
出事了阿北
陣則魯
我們林大律師心高氣傲 看來這個臺階可以搬走了
27
Cheng Hua Li
PengYi Yang 來看😆
YI Xuan
朝聖
戴子鈞
王日彦 笑死
張宜修
沒有路過不算鄉民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郭騏逢 警職法已經有規定了,你還要跳針多久啊?法律是你高興就可以不配合的嗎?
Harvey Chen
朝聖
Hang Yuan Liu
林智群律師(klaw) 你要不要先說說這個案例警方是否有依法行政就好了嘛!都被洗臉洗成這樣了還在嘴。
王孔澂
Yun Zer Lo 朝聖看笑話
張世傑
周宣辰朝聖
吳承恩
邊旭宏 朝聖 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Sharon Wang
朝聖!!!
黃啟維
李岷豪朝聖
李鑑洲
陳學楷 朝聖
黃子庭
七瀬新次 嘻嘻
莊攀立
來朝聖的啦!
Gino Wang
朝聖推
鍾詠年
林聖家 朝聖
李小霖
來朝聖看律師被打臉
陳睿煥
朝聖線上開庭
郭泰君
周志學 朝聖
Nick Jheng
Yun Zer Lo 我還真的是 後座力好強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anny Ma Kone 警察是否濫權,也是之後進法院由法院認定,你說濫權就濫權啊?
陳默
朝聖
Chara Lin
鄭立婕 真的不想嘴😍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藍士傑 法官也是要講一個道理來啊,有什麼問題?他一開始那個嗆聲有什麼道理可言?瞧你高興的
李柏翰
謝旻宏 xddddd
李易宸
笑死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Ting Yung
林硯威朝聖
林宗翰
蔡宗叡 李宏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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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Huang Chia
我來朝聖了!!
Paul Tsai
來朝聖囉 🤣
Jie Zhang
How Chen Chi 發現好像蠻簡單的XD
Tze Hong Huang
魏垂勳 線上開庭
鄭貞
神串留名
Ivy Kuo
張哲銘快來朝聖往上翻
徐峻海
踢到鐵板.jpg
徐崧祐
李威稷 五個字殺傷力滿點
Andy Yang
媽我在這裡
Mirabelle Pei Pei Liao
Yun Zer Lo 朝聖
Michelle Cheng
顧乃瑜 線上開庭的部分
Chih-Wei Lin
朝聖
Steven Huang
朝聖😂
Jia Huan Su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會覺得自己膨脹嗆聲很慚愧有錯嘛,什麼叫做羞恥心?字典裡大概沒有。
王碩
有人也是指導法官指導得很開心啊
17
趙大恆
郭騏逢 怎麼辦,我憋笑憋得好辛苦........😂
林少傑
黃柔婷來看律師嗆法官😂
Ming Hui Chou
亨利市 市長好~(這裡沒有奶頭欸)😁
Jung Lung Chang
朝聖
Jin Xuen Tiffany
Verified account
Xin Nin 來旁聽
Ching Hsuan Hsu
李柏翰有夠讚
勝強游
朝聖來了
吳健帆
蔡慶盈 笑死 感謝留言 讓我看到這些精彩的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夏特 法官大人也沒回答我提的問題啊,你到底在high什麼?
HodoHiro Hari
朝聖 好屌
Lin Li
說出隱瞞許久的職業是你逼的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Yu Ming Chin
Tzu An Tien朝聖
沈昱辰
張育誠 這裡
烏木
朝聖 黃泳智 (Daniel Huang)
楊皓祺
高偉晟
Chian Li Yu
媽我在這!
Shu Lin
蘇柏勳 Yu Hao Liu 來朝聖
Jia Huan Su
自己心中就是想嗆人,難怪會覺得別人在嗆聲囉,可憐哪。
10
薛語伯
葉芳成 來看線上開庭
陳冠廷
古意伯 連建勳 來朝聖囉
Top fan
胡銘鴻
Yun Zer Lo 所以上銬跟壓制是屬於另外一回事了,警察是依現行犯上銬及壓制,這點不能否認,那當事人提出驗傷單,能告警察執法過當嗎??
Shu Lin
李德芮 來吃瓜
景諒
我是來看熱鬧的
黃柔婷
林少傑 謝謝林律師
Claire Lee
線上開庭好棒好喜歡
郭騏逢
林智群律師(klaw) 當然,對於警執法已經有明確規定應有合理懷疑等叭啦叭啦叭啦要件方能發動查證身份行為這樣的事實,大律師您要無視,堅持如此奇幻法律見解,我們也都尊重。
或許我們那些因為各種違法查詢個資被懲處的警察同仁或本案當事人,能找您為他們辯護,希望你們能贏。
劉嘉豪
宗毛劉竑均 踢鐵板
林博垚
陳怡儒朝聖
徐浩恩
朝聖
鄭孝義
誰會贏!?
Chi ChiVenezuela
簡直不要太痛
TAo Zong Lin
朝聖
陳冠頭
朝聖,法官好
羅新凱
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Jing Sen Chiu
林昇翰往上看
林少傑
Lin Li 王法官不是在開庭就是在前往法院的路上
Tim Yeh
林威成 Jerry Chou Edward Wang廖俍宇庭上對不起
林以祥
蘇俊烋 鄭宇軒 Mango Chen我快笑死 幹
Han Cheng Tsai
滑好久才看完
徐正翰
黃彥誠派嘎!
Top fan
鄭暐霖
朝聖!!!
林少傑
黃柔婷 我是上人
劉俊佑
許郁琪朝聖
郭騏逢
趙大恆 辛苦了
Ting Joseph
朝聖
Austin Lee
李易儒學會了嗎
廖聿傑
蔡勝淇劉秉諺周柏如朝聖
劉虹妤
朝聖
Jia Huan Su
只會用問題回答問題以及覺得別人很嗨的到底是有多負面呢?起碼我不像其他人只是來看笑話啦,又不是第一天被笑了,而且看到這種人我也笑不出來,只覺得真的很羞恥。
石軒
朝聖
楊茸淂
朝聖
Qiang Yan Huan Xiao
來朝聖的 法官好
Jia Huan Su
Cheng Chih-Yuan Chiencheng Chang
難道你是GDP?
「我還真的是。」
黃啟源
我的天啊,午休時間快笑炸!
羅景天
我見證了神打臉
Wendy Chang
劉軍毅笑死
Shu Lin
謝宜璇 當你在網路嘴硬說自己沒事幹嘛當法官
實際自己根本考不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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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LI Henry
笑死 再看別人沒有啊
蔡徐坤
各位別怕 網路法官王法官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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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郁中
笑死了啦!大律師快出來!
Julius Arroyo Lai
Yun Zer Lo
1. 「論虛心求教的重要性」
2.「沒事辣,律師從核能分析到國防,踢到鐵板那也是常有的事,孔乙己會羞愧、會痛嗎?」
13
溫阿
朝聖
吳彥槿
黃奕文法律系來朝聖
郭俊佑
Johnson Lin笑死
Chun YU Lin
徐瑞淇人山人海
黃梓軒
黃聖智詹哲旺越辯越醜a律師
吳至晟
Yun Zer Lo 我還真的是 來朝聖了
束凱文
我快笑死
Wesley Lin
高江山 開庭嘍
林宗揚
李振瑋 朝聖 往上看留言 太狠了
林諺樟
林群富我還真的是
Kamei Tou
朝聖推
蘇高賢
Zongmin Jiang幫你轉到這 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Tza Wei
Yun Zer Lo 法官好
蔡徐坤
王繹涵 快點來朝聖
余薇
劉邦正 朝聖當律師遇到法官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王子嘉 人家罵警察被依照現行犯逮捕,有什麼問題?這個跟盤查有什麼關係?
Tza Wei
Ya Con Car來見法官
蘇柏勳
Shu Lin 專業回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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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何立平
陳柏宇留言區開庭
Schi Ele
午休時間來朝聖
Ian Martin
Pipi Chen 彭昱翔快趁現在還翻得到趕快看 真正的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郭泰佑
蘇齊扶 笑死 我媽打我巴掌都沒那麼大聲
葉瑞騏
張喬勛 笑死
陳標隸
神串留名
江宥儒
何忠謙 笑死
林桑
我是跟鄉民聽到啪啪聲才進來看看的...
CriCe Shau
朝聖
Cater Ray
朝聖
Yi-Wei Peng
林智群律師(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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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吳易霖
劉泓伭 高宇謙 我爬了很久到這
Yu Chen
朝聖
Hung Chic Chiou
媽我在這
Sherry Hsu
何宗勳 我還真的是
徐唯碩
王奕竣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How Chen Chi 既然是律師,就麻煩看清楚我跟法官大人之間的討論,如果只是覺得法官很偉大,可以嗆人不附理由,那就算了
Joe Shiue
梁曉書李昀晏看過了嗎
吳姵萱
王子綺來看熱鬧
順章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anny Ma Kone 跟法官討論就是踢到鐵板啊?如果法官沒辦法提出他的說理,也是沒用的
Ya-syu Lin
朝聖
海陸小牛
我還在奇怪我手機怎麽有巴掌聲
12
Cheng Yu-chen
廖品喆朝聖
陳思瑋
王嘉麟 朝聖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謝宜璇
Shu Lin 就真的沒事幹麻當法官啊,我又沒興趣🙄 沒興趣當然就不會去考啊,中文有很難懂嗎?
Hang Yuan Liu
林智群律師(klaw) 如果沒有違法盤查怎麼會有罵警察的後果呢! 不要倒果為因啊!
Liu Jiun
神串朝聖留名
Rinoya Liao
Yun Zer Lo 朝聖,嗆死他~
Kevin Chong
馮天浩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王聰明 你可以笑這個沒問題,但是法官大人也沒辦法回答我提的問題耶
周丞恩
蔣政樺陳柏豪鍾岳神串留名蔡友喆葉書亞
Chen-En Lin
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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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el Yeh
朝聖
Chien Lin Huang
朝聖
梁祐銓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Mars Kai 重點就是「執行當下」是誰來認定是否合法,先把問題掌握清楚再說吧
陳冠廷
準備好要上新聞了嗎😂😂
Alan Lee
朝聖
George Yen
Yun Zer Lo 不要酸 你以為你是法官啊?
Ray Wai
NuaNia NuaNia, grey and white siamese cat,  wearing orange pants and cheerfully dancing sticker
鄭嘉文
Danny Ma Kone 小小建議..當神仙打架的時候..一旁吃瓜就好..當心被任何一邊掃到颱風尾...
陳建成
Yun Zer Lo 法官好😆
Maqi Hung
沈雲柔 現場人山人海
吳嘉佺
聖地麥加朝聖一下
Shu Lin
謝宜璇 當你考不上
但是在網路上論戰不能輸 硬要死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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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Danny Ma Kone
林智群律師(klaw) 可是真的很好笑欸,你崩潰完了沒,臉皮薄就臉皮薄咩,還要一直扯別的,只是讓自己更出盡洋相喔
Cheng Shian Tseng
慢點我爬不上去了啊!
李振寧
Aloysius Lin 你還真的是
甘埕睿
林智群律師(klaw)
陳士杰黃承浩楊宇羲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吳航特
朝聖!
蘇怡雯
蘇湛雯 朝聖
Yao-sheng Jhang
留個名。
蔡宗侑
Yun Zer Lo 朝聖
謝宜璇
Shu Lin 只會腦補別人死撐的人腦袋應該蠻簡單的
林浩綱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Top fan
鄭暐霖
Rita Tsao
Pusheen Eats The cats Pusheen and Stormy eating popcorn together sticker
Liu Miru
好了啦智群
16
蘇高賢
黃浩瑄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羅仕瑋
午休打卡XD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Joanne Hsu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這有什麼好笑的?重點是法官也沒針對我提的問題提出比較有力的看法啊
陳詩承
趙耕鋐 朝聖
陳致廷
簽到
Min Yu Shi
朝聖😂
Shu Lin
謝宜璇 當你沒實力 嗆輸人 開始人身攻擊時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13
張耿勗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潘彥諄
朝聖XDD
Pika Hsu
朝聖😂😂😂
謝菌人
朝聖♪( ´▽`)
陳仁伯
來了
Yueyue Wu
Yun Zer Lo 朝聖
Min Yu Shi
廖昱翔 朝聖
謝宜璇
Shu Lin 你愛腦補是事實,誰規定一定要去考法官啊
張景淵
傅寶葆黃磊來學習一下啦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王孔澂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
Hsin Wei
劉元翰 法官大人線上開庭了,來增加一下法學素養
私は 愛する
林智群律師(klaw) 到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吳承恩 法官一定是對的喔?那還需要三審嗎?
郭騏逢
求教:
法官不一定對,所以需要三級三審,
所以律師持的的見解去到法院打不贏代表?
Chen Yongyuan
Rain Hsieh笑死直接線上開庭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李小霖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
狄歐
朝聖
蔡沛軒
已朝聖
顯居林
我上電視了~
Yi Yan Shi
朝聖
陳資中
這鐵板比鐵達尼號還厲害
江東霖
謝宜璇 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抓自己偶像的留言按愛心啦
啊怎麼不出來坦了
13
Yu-shan Chang
Yun Zer Lo 請問法官大大對於與台灣實際社會大脫節的恐龍們,牠們還有救嗎?何時才能把殺人犯都乾脆點判死刑呢?還是都可教化呢?
洪御碩
顏以誠 陳泓佑 來看線上開庭
How Chen Chi
我開玩笑的 我不是律師😔
10
陳恩霆
🚠別爬樓ㄌ 搭纜車上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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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林儀承
徐明晧 朝聖
昕俞 沈
初四了,律師!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易宸李 法官開庭也是要附理由啊!還是亮出法官名號就可以嗆聲不附理由?
Shu Lin
謝宜璇 當你試圖把風向從沒興趣考法官
變成誰規定要去考法官
來掩蓋自己因為沒實力考上的真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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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炎羅
朝聖
Jiahong Bo
張庭愷幫你卡一波
曾煜傑
張碩 陳弘毅 謝誠言 朝聖
Derek Lin
甘埕睿 太狠了
Âllen Lee
笑翻
廖品喆
鄭宇辰 我還真的是ww
謝宜璇
殭陰屍 希望你也有辦法講出讓我按心的話喔
Kai Sa
朝聖
戴伯軒
廖宜邦朝聖
黃英喬
郭芸汝 神串快來朝聖
戴偉恩
李佾倫 朝聖一下線上開庭。
王大可
Yun Zer Lo 來朝聖
胡耕維
我還真的是
劉佳融
笑死線上開庭
楊晉
余謙 吳子齊 來朝聖
Linus Yang
Yun Zer Lo 朝聖
Chao Cheng
Shu Lin 笑死有聲音哈哈哈,美術系的分數🙈(沒啦我沒說什麼😓
陳怜雅
朝聖
郭泓志
周冠廷 朝聖
Cheng Chih-Yuan
夏特 幹笑死XDD
Tsai Mei-Ru
蔡佩芩 來朝聖
黃浩瑄
蘇高賢 朝聖
謝宜璇
Shu Lin 你愛腦補是你家的事,都說沒興趣了幹麻去考啊?你的行為真的廢到笑
Jian-Jun Huang
邱佳樂 神仙打架
Andy Liu
鄭至成笑死
邱顯智
媽 我在這
傅渠
線上開庭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陣則魯 你的程度還是別說話比較好啦
Cheng-yan Zhou
劉哲維怕你沒看到
Yu-Chieh Kuo
劉伯溫 朝聖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李碩恩
王彥喆 線上開庭
沈鈺舜
朝聖嘍
陳詩承
趙耕鋐 翻到了XDDD
Alger Huang
朝聖
李世揚
人山人海
How Chen Chi
但我認識這位 王大律師可以替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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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 Ren Yao
蓋好蓋滿
陳怜雅
朝聖
李財誼
朝聖=潮勝
Han Liu
Hsin Wei 幹笑死好猛 朝聖
Frod Yeh
朝聖鐵板
Mathias Hsieh
詹博揚 線上開庭
Shu Lin
謝宜璇 當你發現帶風向帶不動
轉回來堅持己見時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10
Kevin Hou
媽我在這
Jeffery Wang
李碩恩 不懂
天昏地暗魚
我爬了好久終於來到這裡
要贏
謝宜璇 跟我在當兵時3000公尺不合格時,總是說我又不喜歡跑步一樣😂硬撐
Sheng Huang
許力仁He Yixiang陳偉昇笑死 踢到鐵板
吳彥鋒
蔡東哲 朝聖
周大右
來看戲
郭聯彬
林智群律師(klaw) 法官下判決或裁定才要附理由。沒聽說過開庭還要附理由的。
16
天昏地暗魚
就真的很難爬欸
蘇齊扶
郭泰佑 真的被打嗎😎
江東霖
謝宜璇 考不上、談吐實力又不好的時候麻煩安靜看啦
不要一股腦就要幫忙說話
有夠可憐的
11
Fong Chon Fong
姚翔育李晢嘉王威澄陳勇翰 直接線上開庭
謝宜璇
殭陰屍 嗯只會腦補人要考法官的人也閉嘴
Po Hsun Chen
……笑死
王世權
朝聖
楊子毅
廖參景朝聖
簡甫
Verified account
Yun Zer Lo
為了爬到最上面點很久
朝聖到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王坑坑
朝聖朝聖
邱亘
朝聖
李碩恩
王彥喆 上面律師跟法官在吵架
Dioscuria Schleger
Yun Zer Lo 老子直接在你的留言區開庭
陣則魯
當然啦 我又不是法官或律師 歷史考試也沒全國50名 怎麼好意思學人家亂說話呢
高雁柔
忍不住來朝聖~
張家稘
來朝聖了
葉家妤
我是為了按「我還真的是」讚而來的🤣
19
Jason Liou
李子新 林詣軒琴羽謝敏方快來看留言
李宥良
李鋆倫 該學一下了吧
謝宜璇
廷豪 男生真的很愛腦補欸,廢到笑
吳睿翔
劉懷謙 王法官直接開庭
郭聯彬
我覺得大律師嗆人家身份比較好笑。
鄭宇軒
林以祥 好熱鬧
Dylan Lu
朝聖
以下開放貼圖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rthur Wan
笑死
James Hsuan
王翔群 黃子峻當你問人家什麼咖小
發現人家真的有來頭的時候
Chen Wei-Cheng
朝聖
Jack Kan
黃柏翰 踢到鐵板囉
游璽峰
我快笑死
Chung Ren Ma
謝毅 朝聖
James Hsuan
Yin Tsung Tsai 以為自己講話很嗆
然後嗆到自己
Dylan Lu
郭騏逢 法庭上請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李立祈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Steve Chiu
笑死 朝聖+1
Le'vi Çiu
Yu Shuan 線上開庭的部分
王浚瑋
朝聖
寧寧
媽,我在這裡🤣🤣🤣🤣🤣
Yu-Chen Cheng
笑死 刷存在刷的有夠兩光
彭冠鈞
林原醇 林律師怎麼看
鍾顥
Yun Zer Lo 鬼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Chen Peter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你這個回應才是讓人笑死
Zheng Yu Chiu
Yu-shan Chang 什麼是台灣實際社會?
恐龍法官的恐龍是說不依法條判決,還是不依你的期待判決?
閻孝國
Yun Zer Lo
徐宗禮
林董 吳宇浚 朝聖 老子直接在你評論區開庭
Jhao Jhao
Yun Zer Lo 大法官有解釋問題在哪嗎?還是只想開嘲諷當個屁孩
Michen Li
朝聖
寧寧
朝聖+1🤣🤣🤣
魏垂勳
翁士惟 我還真的是
楊智麟
Zi Xuan 張斌 卓俊利 游元禛 Ming Yan Chen 你今天很嗆喔
希爆佐藤希
林智群律師(klaw) 草
甘寧
哭啊 爬不到樓啊
鄭子捷
李庭宇 臉好響喔
江承恩
沈竑文 來看爆氣快笑死
劉佳融
正譽 每個戰場都有你欸
Hsu Ho
牛逼
謝宛瑄
欸我爬不上去
李昀晏
薛裕橋 剛看到 笑死
威爾斯柏
商沈群 王警官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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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冬雨
Yun Zer Lo 爬不上去朝聖
Huang Shu
尋找 能考上法官但是沒興趣考的 @謝宜璇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17
Wayne Tsien
來朝聖大律師翻車現場了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賴椿霖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
李泓澤
朝聖
林家右
大家不要吵了 王法警已到場維持法庭秩序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陳啟源
YU Sen Qiu 數學家也來了
黃敬堯
朝聖推
Yongjen Chiang
謝瑞駿蔡翔名陳子揚陳冠霖笑死
趙存禧
陳映璇我還真的是
謝毅
馬崇仁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黃維廷 法官一開始嗆人也沒附理由,誰知道他是誰?法官的高度應該先把理由講出來,而不是先嗆聲
廖俍宇
戰神陳冠博來吵架
張志豪
我來看開庭的
YU Sen Qiu
陳啟源 素協
郭峰良
吳棛昕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邱柏璁
李丞凱朝聖一下 撞法官撞到頭破血流
John Wu
Yun Zer Lo 從PTT過來朝聖
Howard Wu
Roger Luo 你還真的是
李浩
來朝聖,媽我在這
Shu Lin
宜璇
我知道你有實力考上 只是沒興趣而已
可以不要吵輸就封鎖好嗎?
這樣等你有興趣考上法官時
在法庭上不能封鎖其他人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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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棕鎧
爬不到頂,但是來朝聖
崔加奈
朝聖
クイ シアン
聖地巡禮我來啦
Yu Lin Chien
卡個
張家倞
章弘毅朝聖
Chien Yu Chen
陳博恩出來朝聖
張子安
神串 簽
森重放肆
Gi Pu 欸朝聖一下
Chen YI Hou
朝聖
鄭琮軒
Yun Zer Lo 朝聖笑死
劉昂星
朝聖,請問在哪高就?
潘宥杰
林子軒法官出來打臉律師
Hsian Chen
媽我在這~
林柏翰
來朝聖
江玥辰
Yun Zer Lo 讚啦👍 朝聖!
解連環
我跟鄉民一起來看熱鬧的
張伶
陳顥朝聖
Sam Sue
朝聖
郭乃嘉
爬不到一樓QQ
David Lin
笑死 有夠舒壓
Gi Pu
森重放肆 王警官來維護現場了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陳柏宏
朝聖
莊景竣
看到了
江冠豪
張言宇朝聖一樓
ChiaKang Chan
朝聖哦 臉好腫
盧聖霖
朝聖XD
黃凱昱
蔡曜聰來朝聖
侯冠傑
笑死
鄭誠皓
李甯笑死
蔡捲捲
Yun Zer Lo 我來朝聖的😂
ShiungTing Ho
唐浩凱
張敬翎 來朝聖
宋昭儀
潘婕頤笑死 朝聖
Albert Lin
陳相庭陳相庭陳相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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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 Lin
黃志隆 請協尋考的上法官 沒興趣考的宜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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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財
媽,我爬不到一到樓
胖賢俊賢
鄭伯康Te-min Lai朝聖
林子喬
好煩好長啊!
李冠儀
張家綺朝聖
Ronnie Cheng
神串留名
李則賢
李泉潽 朝聖
Ting Joseph
朝聖 real 法官
Walter Lin
朝聖
Sebastian Ng
留言也刷太快。
郭芸汝
黃英喬 笑死積非成是
劉昂星
林智群律師(klaw) 快來看翻車現場XD
劉啟宏
許威威許煌浚楊盛博劉茗彥打臉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Ray Chu
Verified account
朝聖
陳彥晰
林智群律師(klaw) 笑死以後網路留言都要先自承身分?
Andy Chen
林威宏 我爬不到一樓QAQ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Элизабет Лю 明明就在討論法律問題,你硬要說我支持誰,那是超譯,你高不高興我真的管不著
黃琦硯
媽我在這666666
Dexter Yoe
Mars Kai 那個叫公安
Andy Chen
人生第一次去一樓要用爬的
全村的希望
卡一個
張碩
曾煜傑 這是怎樣
吳俊毅
來看看法官打臉麗絲~
黃碩彥
Yun Zer Lo 法官大大好!
Bns Yen
楊圳湟黃敬祐趙麒元到
Shi-wei Weng
葉家銘 旁聽席已經沒位子了…
Eric Kao
朝聖
Zheng Yu Chiu
Shu Lin 我也是因為興趣才不考醫科的 口亨
Albert Lin
陳相庭 大概因為某些因素被不見了吧
張碩
曾煜傑 牛逼我看到了
陳政穎
然後現在直接對嗆到法官無視耶大律師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劉澤正
Chieh Wang 看戲囉
Sam Liao
滑起來
Andy Chen
BugCat Capoo Bugcat Capoo, a blue catlike character, making a smirking face, as if they are trying to hold in a laugh. sticker
湛青
朝聖打臉現場
Yi Der Chi
朝聖
謝玉龍
謝燕仁朝聖 血流成河
Zheng Yu Chiu
劉佳融 這種地方我一定來
蔡曜聰
黃凱昱 他說的沒錯啊
怎麼ㄌㄇ
陳使天
Yun Zer Lo 法官好,感謝你。
Huang Shu
謝宜璇 開始討救兵的宜璇
說男生廢到笑 但是跟男生討救兵
兩性平拳
10
步家霖
黃敬剴 你以為你是法官喔
Angela Chang
Jia-mei Yan 神串要留一下名
Leo Huang
留個名
Albert Lin
陳相庭陳相庭陳相庭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ndy Chen
林威宏 這比直播留言刷得還快
趙元彰
韋澔 真的笑死
Jess Pan
午休時間結束前趕來朝聖!!
Andy Chen
林威宏 太神啦
Huang Shu
蘇柏勳 兩性平拳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Chen-Chuan Chou
神串留名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謝孟妤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劉佳融
正譽 戰士沒有選擇戰場的權利
Hero Liu
Yun Zer Lo 卡 笑死
鄭博陽
馬皓汶來朝聖了
高承佑
朝聖 崩崩崩
高山田
Yun Zer Lo 法官被大律師封鎖後還跟人家嗆說法官不回答他問題,超級好笑
洪仲謙
吳峻誠 我爬不上去你幫我爬一下
張宏宇
朝聖
Andy Chen
林威宏 你敢不敢標我們的林大律師
陳威宇
吳祁劉承嘉速到戰場
黃棋洋
朝聖簽
陸琋琺
爬不上去只好直接朝聖ㄌ
Dale Liu
Yun Zer Lo 朝聖
許展維
Yun Zer Lo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How Chen Chi 沒關係大家可以討論
Hua Wu
朝聖
沈雲柔
Maqi Hung 笑死
Mars Li
來看律師被打臉~🤣
Eddie Lin
顏翊恩 我爬好久
Yu Lun Cheng
朝聖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江東霖
Shu Lin 他是不是封鎖我們了啊
陳昱廷
楊境珉 幹爬不到啦
謝宜璇
Huang Shu 哇你腦袋真的很簡單耶www 反正就是故意硬要扯我都是怎樣怎樣,解釋也裝看不懂,柯憐喔
Huang Shu
協尋考的上法官 但是沒興趣考的宜璇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30
Rayna Liu
王譽棋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陣則魯 嗯你就別幻想了,可憐哪
蔡國鑫
Yun Zer Lo 朝聖
Nick Li
就算是法官也不代表怎樣,一條法律各自解讀,你的見解不代表其他人的見解,除非案子到你手上
Bruce Lin
張軒溥 樓太高自己翻XD
Ark Lenatas
媽我在這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Элизабет Лю 我有討論民眾搜證問題嗎?你是不是扯太遠了?
汪孟翰
劉允然黃皓笙吳東龍劉景威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黃宥瑔
神串留名
林彥如
法官佈這個局是佈多久啊
龔裕程
媽的 爬完手機都快爆炸了 484在暗示我要換手機
媽我在這 這不能只有我看到
召喚 龔裕智 張允騰
Albert Lin
陳相庭陳相庭 不要,在旁邊看就好😂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陣則魯 對程度不夠還嗆聲真的很好笑,法官一開始嗆人不附理由也一樣好笑
Bruce Huang
祝立穎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了🤣🤣
張哲豪
鄭宏杰 Lu Chang You 笑死 遇到真法官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陳冠華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何冠勳
胡家維給你朝聖指標
Andy Chen
BugCat Capoo Bugcat Capoo, a blue catlike character, making a smirking face, as if they are trying to hold in a laugh. sticker
陣則魯
嗯 大律師說的很對 律師的職業素養就是要會說話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Xieh Vic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張宇霖
現場人山人海,
有沒有網友剛好是庭警的?
麻煩維護一下秩序。
23
沈中威
朝聖
Tina Chang
Yun Zer Lo 派🤣
Zhang Yan Yu
唐翊一樓
Hunglin Cheng
Claire Lee 抓到了🤣~~~
Ray Ko
吳承諦留言沒
Capy Bara
安太朝聖😆
ChemPu Lee
李則賢 幹XD我才剛看完截圖 哈哈哈哈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Sharken Huang 法官參戰,在這個事情裡面,他就不是法官了,連這個都不知道啊?
Sherry Lin
鍾 宥任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鄭百惠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Yong Xin
朝聖
Rayna Liu
王譽棋這裡
李祈
林嘉恩 FE Lee 朝聖
尤命都烈
痞皮朝聖
陳逸峰
林智群律師(klaw) 笑死
張皓量
李宇泉 林少晨來看一下律師被打臉
Daisy Chiang
江宜真來朝聖
阮維新
黃子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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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Wel
朝聖
周逸寧
趙芊崴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Yu Chen Lin
Hung Lee 朝聖
Dexter Yoe
林智群律師(klaw) 留言全部看完了也沒有看到法官有嗆你,從頭到尾就看到你一個人打死不服輸而已.是的人家沒有回答你的問題,可是人家有義務要回答你嗎?從頭到尾只有看到你想要用大律師的身分去呀人壓到大白鯊
You Hao Wang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Joanne Hsu 這年頭是不是法官就可以嗆人不附理由啊?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Oli Li
Yun Zer Lo 朝聖
Jie Chen
吃瓜群眾+1
Leah Li
這個謎因好強大!律師嗆人家是不是法官,還真的是!人家法官只是提出見解也不行,大律師還要跟平民對噴再嘴人家法官不一定都對、我只能說大律師,我記得您了,走過路過一定閃過~~~
高佳新
笑死一堆護航的嘴臉
平民來跟律師爭論時
就幫嗆考上律師再來談
現在法官來打臉律師
就說法官的見解未必是對的
都給你們玩就好
48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李小霖 法官有打臉我啊?他也沒提出什麼有力的說法
王皮
尤命都烈 看不懂
Huang Po Wei
Yun Zer Lo 通通有,置板凳~~好
Te-min Lai
胖賢俊賢 還好有截圖可以看
Godchild Liu
朝聖
張承瑋
朝聖www
柯汎禧
朝聖推
吳吉憲
宋丞浩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郭聯彬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黃文德
余介文我爬到了
陳傑
朝聖
Ian Chou
吃瓜群眾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王則丰
林皇仁 笑死
Ryan Chang
來看熱鬧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林淇鉉
盧昀信
林彥伯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吳建欣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Chang Shao Jung
神串留名,媽我在這。
張宇霖
高山田 當然啦,不然被打臉怎辦
賴佩璇
Yun Zer Lo 卡
Orz Chen
俺是來爬山的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Qiang Yan Huan Xiao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黃思寧
方荳 線上開庭ㄌ律師袍穿好
Claire Lee
Hunglin Cheng
我在其他莫名其妙的地方也被抓過,有夠怕
吳承諦
柯君叡 卡
Cheng Liu
陳柏融 (BoRong Chen)媽我在這裡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簡郁中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曾郁婷
Yun Zer Lo 來朝聖!
闕一塊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Julius Arroyo Lai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鄭沄珊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吳彥槿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Sunny Huang
Eva Chen 來跟風朝聖就好了
Oli Li
Yun Zer Lo 朝聖
袁華佑
朝聖
許智涵
何不再找兩個法官來救援
吳尚鴻
Wu Wei 來朝聖 律師踢到鐵板 😂😂
郭德
Yun Zer Lo 朝聖⋯
陳柏暟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歐滴
朝聖+1
Ma Mos
好想去留言點讚,可是我無法⋯,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海陸小牛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Dexter Yoe
Yun Zer Lo 你是我見過最有幽默感的法官.👍
陳致豪
龔芊芊 幫我爬到最上面去高下立判
Ian Chen
野生法官欸
寶藍
我終於爬到一樓了!
太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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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Yen Chung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Toyu Ke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Liu Miru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郭上瑋
歐芳瑞朝聖
Chang Shao Jung
Iting Chen 第一次對你使用tag功能,真的太經典了沒辦法XD
李權儒
張庭瑜 這不就開嘲諷了
Tientsai Ku
我爬不到一樓啊!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郭騏逢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Bruce Chang
朝聖一波wsw
Anthony Lai
朝聖綠師臉腫腫
Fang-Yu Chen
Verified account
朝聖 樓太長了!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黃勝揚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晁岳瑄
朝聖!
方智明
朝聖,但我爬不到出事現場了
Chih Wei Cheng
許國良 看看
張絜絨
吃瓜懶人包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葉東靂
Alex YUHuei Peng Hu朝聖
Chung Tai-Ting
XDD真的笑死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葉家妤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盧昀信
朝聖
羅万鈞
周子硯 火心強 爬到最上面的留言
吳勖群
吳勖嘉 卡一下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James Hsuan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莊佳憲
爬不到啦 好遠
Kuo Chia-hao
劉俊呈 我有看到我笑死 被法官派了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彭冠鈞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陳品源
廖柏翔朝聖一下
鄭嵩昱
杜昱宏 洪奕明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鄭子捷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何家宇
Yun Zer Lo 張子晏朝聖
Kuo Chia-hao
Tabby Yang見證歷史
YunHua Sung
Yun Zer Lo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Ting Xuan Li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曾志傑
陪審團上線
王祐翔
朝聖
謝昀廷
蕭維勳奕奕陳睿綦Michael Lu笑死
Coo Kie
手機當掉 幸好爬到了
廖榮文
爬不到1F~~
葉家妤
林智群律師(klaw) 我還真的不是
27
Liu Miru
林智群律師(klaw)
請問我回應的五個字哪一個角度讓你覺得我在笑?
黃玉米
Yun Zer Lo 朝聖
Cheng Liu
Kuo Chia-hao 直接線上開庭
林孟萱
Shi YI 好欸好欸
洪子勝
李佳澤 來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施火山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我至少有引法院判決說理,樓主一開始嗆聲可沒有
Daniel Huang
陪審團肅靜😡
EJ Hsu
陳力維朝聖
吳秋宏
韋紹祥 神串留名
Chiou Pei Cheng
趙麒元 簡士傑 王勝韋 朝聖
周峻丞
太狠了太狠了
陳祈銘
朝聖
Momoco Lin
Syong Peng打臉現場
郭上瑋
李昊呆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潘宥杰 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Shu Lin
殭陰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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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 Stuck
朝聖
Chia Wei Wen
哈哈哈哈哈哈哈丟臉瞬間真好看
朱美綺
李權儒來
趙巡漢
朝聖推
Bill Lin
Animal Farm of Law 法律農莊 小編出來打球!
Norman Lin
陳大毛 快來朝聖
張家齊
江奕賢 真法官?
邱彬程
Billy Su 來看線上開庭
Chen Yu-An
Yun Zer Lo 朝聖
嚴敬君
Yun Zer Lo 朝聖
陳信威
媽我在這
Erkin Ng
朝聖,爬超久,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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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er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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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ambo Huang
許家齊來朝聖
Shu Lin
正譽 你們男生最討厭了
我要找其他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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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創宇
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整個都六起來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六 ⁶⁶666⁶⁶⁶⁶⁶⁶66⁶⁶⁶⁶ 卧槽⁶⁶⁶⁶⁶⁶ ⁶6666⁶⁶666₆₆₆₆₆ 666 ⁶⁶⁶⁶⁶⁶ 666666₆₆₆₆₆₆ ₆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這波給他六起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現場人山人海 ⁶⁶666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卧槽⁶⁶⁶⁶⁶⁶ ⁶6666⁶⁶666₆₆₆₆₆ 666 ⁶⁶⁶⁶⁶⁶ 666666₆₆₆₆₆₆ ₆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₆可以啊.這技術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
Momoco Lin
Syong Peng
吳侑蒼
Yun Zer Lo
來朝聖,法官安安👋
江東霖
Shu Lin 哈哈我被封鎖了
開分帳來看發現說不贏開始封鎖
Lowyen Chen
林智群律師(klaw) 你的回應才膚淺吧 不是法官就不能對法院見解持反意見喔 ㄎㄎ
Moon Cheng
神串留名
吳明峰
朝聖!!!!!!
還有,
終於讓我截到圖了!!!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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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 Zhe
朝聖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Yao Ting Liu
Yun Zer Lo 朝聖
Tony Chiang
紀岱均 笑死
林凱鈞
劉兆耘笑死
林品樺
QQ我爬不到一樓,想讚的說
Aidan Wu
Yun Zer Lo 朝聖 希望有後續 置板凳
Brandon Chien
Dylan Lee朝聖一下
John Chang
吳八洲來爬山
許崑祥
Yun Zer Lo 給法官一個讚、👍
Albert Lin
消失的原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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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易晉暉
YL Chen何博彥謝祐綸來朝聖
Yun Liu
林凱鈞 有趣
Shu Lin
殭陰屍 只好繼續協尋宜璇
尋找沒興趣考法官的宜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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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Chieh Kao
這個局我佈了一年之久
楊翰宇
朝聖
Alan Lee
何舒竣朝聖法官跟律師的對話
李肇恩
朝聖 滑了3分鐘終於滑到了
Hunglin Cheng
Claire Lee 親~~這棟大樓很難爬,人多、樓梯少、外帶電梯還故障😅
江東霖
Shu Lin 我已經看不到他的留言了
有夠滑稽的
張家綺
小罐 簽 我還爬到一樓
Fat Cho
朝聖 一樓太高爬不到
李權儒
朱美綺 還不快跟著老師一起線上開庭
Yi-Ju Chen
Ssu-Wei Chen
在高鐵上看到笑到肚子痛
蔚婷邱
楊智宇 邵以懷兩位律師怎麼看
陳永暄
朝聖法官下凡
戴士凡
朝聖
柏翰黃
Jack Kan 太神啦
陳軒偉
賴景豪 朝聖
YiTing Tu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Lowyen Chen 所以一開始法官可以嗆聲不附理由?法律人討論事情是可以這樣子嗎?法官這樣做就不膚淺?身分對了,什麼都可以?
游博宇
神串燒,來朝聖了..
佑天
老鐵666
Yen Ting Lee
劉耿榕 陳孟聰 許凱崴 謝俊傑 Shih Min Nien 來朝聖
Dana Tsai
林智群律師(klaw) Nikki Toshiba 我在這裡!
許修瑋
余嘉浩 來朝聖
幫你找到截圖惹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郭騏逢
林智群律師(klaw) 個人以為,大律師您想必是基於提升討論深度,預先對討論者身份進行篩選,故詢問對方是不是法官,絕對不是在嗆資格論的良苦用心我已經感受到了。
基此,對方回覆您他的職業身份正是法官,非屬沒有理由。
James Hsuan
林智群律師(klaw)
如果你是法律人
還嗆你是法官嗎這種留言
那你真的也挺丟臉的
19
黃銘勝
Shiue Shun 這裡開庭了啦快來看
Elizabeth Kuang
陳慧芯 彭冠 幫你們爬到上面了好好看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魯家齊
朝聖🤣🤣🤣
王有瑜
還真的是
Eason Chang
陳鴻
👈不要笑👇不要笑不要笑👉
梁惟中
看來閒來無事刷刷手機的人真不少
蘇方彥
林智群律師(klaw) 不哭不哭 奶茶配珍珠 坐看後續
Bruce Li
林虹伯 這是檢察官的法袍吧⋯⋯
黃柏誠
這比山還要難爬==
Joe Cheng
朝聖
顧安安
唐于涵我路過
Kuo Chia-hao
劉俊呈 線上開庭 你以為你是受刑人嗎 抱歉你就真的是
顏以誠
李季勳笑死
Cooper Huang
爬不到上面 請問有人可以截法官後續的回覆嗎
James Hsuan
林智群律師(klaw)
而且人家說大開眼界
到底誰比較好笑ㄚ
是現在一個一個留言複製貼上的{法律人}嗎🥲
謝宜璇
Yusyou Chen 我有說法官能用雞腿換嗎?想用雞腿當法官的可能是你喔
陳冠宇
Angela Lin太多人來排隊了,我們下次再來好嗎
Jan-Fang Lee
來朝聖
李毅禧
笑死
Joseph Yang
神串朝聖!
楊尚財
Kang YU Han學長快來
Cheng Hsuan Tsai
Yun Zer Lo 樓下奈米屌
Lowyen Chen
林智群律師(klaw)
是 嗎 😃
邱郁晴
咕嘰蔣可芯張芳慈朝聖
鄭恩傑
你們忙 我就跟進香團進來走走看看 不需要招待
林均翰
朝聖,翻不到啦
游景翔
李冠毅笑死踢到鐵板
陳靖菖
神串留名做紀念
Boan Chen
陳昱昱 笑死w
Norman Lin
陳大毛 我爬上來了!
John Huang
朝聖
Rick Liao
Shu Lin 🤣🤣整場看你一直壓著打快笑死
Daniel Yu
許修瑋 現在師字輩的就屬律師最強,工程師都法盲
海陸小牛
噢...是哦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exter Yoe 法官一開始也只是這樣嗆,有附理由嗎?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李育賢
媽我在這
游竣閔
床上馬鈴薯朝聖
賴立昇
林智群律師(klaw)看看警職法專家怎麼說,也算幫補血吧
林彥哲
朝聖哦
陳亮妏
李宸鋕 直接留言開庭囉
快來看學法律的猴子們打架(吃爆米花)
童冠衡
精彩
微笑
終於爬到了 爬到腿軟...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李岷豪
右派仔 蓋世太保
尤咨貿
到底是巧合還是本來就知道他是法官🤣
Garfield Ren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甘埕睿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Edison Cheng
Yun Zer Lo 朝聖文!
藍維
周芷亘 林冠廷 許致瑋 王睦堯 葉峻臺 留言刷太快我連打字都當掉==
Jenny Wang
太多了吧 翻不到
Yan Zhi
余永祥 楊雨諠 林品辰線上開庭
Liu Lu Chi
蔡炎成 周冠平
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Animal Farm of Law 法律農莊
林佳毅 不要笑 不要笑 不要笑
Nick Li
王聰明 還是保留態度啦,並不是打打文字就真的證明什麼
黃警鋒
鍾易軒 潘金安 神串留名
Apple Red
卡位看線上開庭
倪禾臻
終於翻到,朝聖踢到鐵板
Dylan Lu
郭騏逢 你說的才有理
陳傑
Yun Zer Lo 媽,我終於滑到了,聽到響亮的巴掌聲
林合昱
朝聖
林瑞凱
Yun Zer Lo 來朝聖了⋯⋯
Chien-Chun Chang
朝聖什麼啦 都看不到上面留言了
王亦成
林智群律師(klaw) 您真的是律師嗎?怎麼程度那麼低落
Abby Feng
媽我在這
Venice Robin
來朝聖的
林虹伯
我知道 但是我懶得改顏色 好累
Nikki Toshiba
Dana Tsai 朝聖線上開庭
Yen-yu Chang
Angela Tsao快來朝聖
李承運
游智皓 朝聖?
玩聖
我終於按到讚了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林凱鈞
劉兆耘 我先摸你奶,反正你沒有審查我行為合法性的權限
Dylan Lu
Liu Miru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黃鈰淳
王彥智 黃騰緯 神串留名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王亦成 你先證明自己程度到哪裡吧!
Elton Lin
邱佳樂 少數說就是從這種地方出來ㄉ
盧小美
周柏鈞來朝聖
符仙瑚
這邊按讚的還比原文多 笑死
哲輝林
賴威穎 詹濠溢真正的在你留言區開庭
洪靖峯
朝聖
孫振航
Yun Zer Lo 朝聖
陳冠叡
朝聖
王翔群
James Hsuan 他不回你了
Ssu-Wei Chen
陳奕儒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Yun Liu
林凱鈞 你又知道了?以為自己是法官啊?
謝程絢
幻幻 來朝聖
Norman Lin
洪崐 我爬到一樓了!
林瑞凱
林智群律師(klaw) 我在山頂了
黃正龍
朝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虹伯
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13
Samuel Chen
Yun Zer Lo 朝聖XDD
Norman Lin
王柏昌 我爬到一樓!
羅品淞
Hide Best
彭品睿朝聖
劉璟賢
Yun Zer Lo 朝聖
Norman Lin
李翔泰 (Tai Li) 我爬到一樓了!
James Chen
侯呈諺這是認真的嗎
一休和尚
Yun Zer Lo 我來朝聖囉
林凱鈞
劉兆耘 我準國民法官
Pin Mei
賴叡禹笑死:我還真的是
王彥智
黃鈰淳 我要看到律師 法官 血流成河
張翰誠
在這裡卡個小米浴應該不會被發現吧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14
張廷瑋
太猛了
Joey Lai
爬不到頂但朝聖
Sharken Huang
林智群律師(klaw) 我要是知道我就不會當一般人了啊
12
黃信智
美好歡送
鄭宏杰
朝聖 一樓太遠
洪筱
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整個都六起來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六 ⁶⁶666⁶⁶⁶⁶⁶⁶66⁶⁶⁶⁶ 卧槽⁶⁶⁶⁶⁶⁶ ⁶6666⁶⁶666₆₆₆₆₆ 666 ⁶⁶⁶⁶⁶⁶ 666666₆₆₆₆₆₆ ₆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這波給他六起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現場人山人海 ⁶⁶666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卧槽⁶⁶⁶⁶⁶⁶ ⁶6666⁶⁶666₆₆₆₆₆ 666 ⁶⁶⁶⁶⁶⁶ 666666₆₆₆₆₆₆ ₆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₆可以啊.這技術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
李信宏
神串留名(茶)
劉律霆
張羽忻 朝聖
郭惟中
Yun Zer Lo 爬到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蘇冠庭
Me:身分對了,什麼都可以?
Also me:你當自己法官R
姚軒
陳耳東朝聖
Franklin Kan
隨意一嘴,嘴到真的法官,哈哈哈哈哈哈哈,這律師挺逗趣的
李宏騏
林宗翰 所以現在風向怎麼樣 我準備跟風噴ㄌ
梁宸維
朝聖
黃鈺涵
張家綺雖遲但到
Lee Jui
一樓在哪
伍以晨
幹排太後面了 笑死
吳彥槿
林智群律師(klaw) 你很氣ㄟ
陳俞含
陳思翰 朝聖
Alexander Yu
我只是來聽巴掌生的
簡郁中
沒啦!我不是法律人 我只是小老百姓來看熱鬧的😅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Ping-Cheng Ku
洪宇昇
Jordan Kuo朝聖
Harrison Chang
這樓堆太高了跟本看不到一樓…
徐子翔
笑死黃柏凱
Liana Lian
Aaron Lian來旁聽
Hong-wen Huang
朝聖
鄭曉強
高處不勝寒
山頂好冷又好笑
曹新南
陳方隅 (Fang-Yu Chen) 這裡這裡
蘇游勛
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整個都六起來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六 ⁶⁶666⁶⁶⁶⁶⁶⁶66⁶⁶⁶⁶ 卧槽⁶⁶⁶⁶⁶⁶ ⁶6666⁶⁶666₆₆₆₆₆ 666 ⁶⁶⁶⁶⁶⁶ 666666₆₆₆₆₆₆ ₆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這波給他六起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₆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⁶⁶現場人山人海 ⁶⁶666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卧槽⁶⁶⁶⁶⁶⁶ ⁶6666⁶⁶666₆₆₆₆₆ 666 ⁶⁶⁶⁶⁶⁶ 666666₆₆₆₆₆₆ ₆⁶⁶⁶ ⁶⁶⁶⁶⁶⁶ ⁶⁶66⁶⁶⁶⁶ ₆₆₆₆可以啊.這技術 ₆₆₆₆⁶⁶⁶⁶
OneFirst Wang
劉善馥我先幫你爬到一樓了
Sui Ki Keung
幫各位朝聖 圖片提供: 微笑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Wei Lee
Meng Xyuan 來朝聖
Bella Lin
朝聖,但是我按很久都按不到一樓😢
葉則言
賴亦軒 爬山囉
卜戴樂
有沒有法官詳細回覆的截圖拜讀?
李建華
Yun Zer Lo
朝聖
Derick Hsiao
林和諭 朝聖
王柏昌
林文雄 你花了我十分鍾在這做同一件事情
黃品華
蔡謨遠朝聖
Sui Ki Keung
Novell Kong 朝聖
黃鈰淳
王彥智 剛爬到一樓朝聖 有夠累
鄭久駿
大法官
江雨昕
顏宏秝 到
YuChen Don
劉力維爬超久
郭杰
這山難爬
楊瑞恩
高佳新 不然會有再上訴這玩意嗎?
賴亦軒
葉則言 笑死 要啦
林楷軒
直接在你留言區爆氣
黎定威
月柏舜
Yun Zer Lo朝聖
宋威璋
簡毓潔快找姊夫來朝聖😂
周柏鈞
盧小美 有夠猛
李宸鋕
陳亮妏 爬了很久才朝聖到上面留言,可見法律都隨人解釋的😂
羅上傑
楊翔凱 秀爛
陳順鑫
朝聖啦!哈哈哈哈哈
沈宗英
朝聖!
魏子棋
來朝聖囉
Chou Ching
我爬不到一樓,所以我也卡一層讓其他人也爬不到
Jennifer C
Yun Zer Lo 終於攻頂了,一定要做個記號😂
Albert Lin
Joanne Hsu 其實法官有進一步的回覆呢,只是不知道什麼原因被不見ㄌ
Peron Yang
法官威武
Jason Choi
Yun Zer Lo 終於到了
林士鈞
連我都趕來了
林士鈞
連我都趕來了
Albert Lin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10
蔡孟昕
我終於看到了,趕快朝聖
許多入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李育承
你給老夫去洗碗
林昌毅
朝聖法官本人
Dexter Yoe
林智群律師(klaw) 以一個旁觀者的看法,大開眼界並不ㄧ定是貶低的意思. 他這句話裡面並沒有說他同不同意你的講法,也沒有說你是對的還是錯的,你為什麼就覺得他是來跟你找碴的呢?
Joseph Chang
朝聖!
江遠奇
神串留名
Hsien Lin
打卡
Lee Chih-Yang
朝聖
徐正洲
許世易 陳竣溢 朝聖爬山
洪偉穎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Ming JU Chen
朝聖推
黃品翔
朝聖
廖偉凱
Yun Zer Lo
你這打臉打的好大力XD
Eddie HM Wang
來朝聖 哈哈哈
Chucky YC Wang
Yun Zer Lo 笑死
Anita Cheng
Yun Zer Lo 可惜不能加法官好友🤣🤣🤣
張席彬
終於爬到上面了 神串留名
GuangWei Chen
Yun Zer Lo 我來幫忙蓋樓⋯⋯
李育承
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
逼逼,高智商大律師史粉機器人回復雙民中 mrdestructoid mrdestructoid
林和灃
打卡到此一遊
Amidofu Lue
有笑有推
葉小葉
不幫法官按讚對不起自己
邱冠中
黎禹辰朝聖一下我爬上來了
Alex Cheng
推追蹤了還是要來朝聖一下
吳政緯
黃昱銘 來朝聖一下一樓,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裡開庭.jpg
Aidu Timor
Eleng Talimarav推
酥澄
看熱鬧路過
廖允齊
Yun Zer Lo Jyun-Yo Wang朝聖
Kao Wen
林智群律師(klaw) 既然你都不知道誰是誰,那是不是一開始就不該用輕蔑的態度質疑人家的身分呢 ?
19
顏浩宇
會回這串這麼多字也真的不無膚淺 快笑死
吳寧
媽我在這邊
Tingwei Yeh
Yun Zer Lo 法官大人,我爬不到一樓😂
Dexter Yoe
誠心奉勸你一句,趕快刪文吧.不過我看也來不及了這篇幾乎肯定會上新聞了
廖宇鵬
朝聖
陳順鑫
我攻頂啦!朝聖XD
詩翰陳
李子揚 啪啪響
曾昱翔
爬不到QQ
詩翰陳
米分 好好笑
Li Ying
Bruce Huang 哇 這句法官等很久
Michael Chi
一直朝聖,是怎樣才能爬到一樓啦~~
Andrew Wong
一樓在那?
王彥晴
朝聖
周閎閎
神串留名!我在這~~
路仕丞
李建霖要難看都來
林靖亭
趙奕縣林柏成笑了⋯
Andrew Pong
我爬到了 我爬到了!!
Iting Chen
Hui Ching Chang 想問你我這樣的理解是對的嗎,還是跟其實法律邏輯不能一概這樣解釋? — 這位律師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在路上對我做疑似違法的行為,我當場不能反抗,要上法庭再說?
李欣睿
Yun Zer Lo 人太多好擠
陳冠霖
蔣永禎 趴
張煜偉
朝聖
Rainny Lin
Yun Zer Lo 終於找到了,來朝聖一下,謝謝法官開示
Min-Yi Shen
胡力升 林秉辰 林金億 來這裡往上爬
博得
夏承賢 梁家綸 顏鴻仁 我爬好久😂😂😂😂
魏伯任
Yun Zer Lo 留名
陳哲浩
韓承昱 卡
蕭舜毓
Yun Zer Lo 我終於找到這樓了😂
藍恩
鄭瑄瑄爬山
藍恩
張祐藉爬山
Chiarong Liu
推上去
曾昱翔
最好笑的點在於強調法官才可以質疑法院的見解被嗆後又說不附理由
難道只有法官才可以質疑法院的見解嗎?
張鷹揚
Yun Zer Lo 終於被我找到了,我來朝聖的
Zhang Yun Zhen
朝聖
溫歧安
簽到朝聖。
賴博儒
爬不到⋯
Chi Hung Wu
爬山登記
胡家瑋
請問有直達一樓的電梯嗎⋯⋯
Anne Ann
媽 我在這
Hsieh Ace
朝聖!
Malicat Huang
朝聖
鄭兆勛
蔡燿宇朝聖啦
蘇聖舜
Yun Zer Lo 張毓婷好好笑
張朋育
Yun Zer Lo 朝聖
米米米
幹NTR根本是最棒的本子元素 媽的看著女主角從不情不願慢慢墮落露阿嘿顏再比個耶我真的
歐幹 想到這我又用掉兩包衛生紙了 純愛到底什麼小 那種東西只存在在幼稚園跟紙X車劇團的下三流劇本裡 NTR才是真的!幹還好我現在不在101旁邊不然台北地標要被我硬起來的小小賽打斷了 只要想到金毛搶掉那種乖乖男的女人我就好硬 我把整頭金毛染回黑髮不當89揪是想體驗那種可憐蟲的感受一想到自己的馬子被搶走我只能躲在衣櫥裡看她被黃毛幹到歪我就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歐~~~~~~~~~~~~
蕭靖
藍苡瑞 欸欸欸欸朝聖了
賴威穎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葉昌銘
樓有點高啊啊啊啊啊啊啊
Angela Tsao
Yen-yu Chang 好好看XDD
Loki Jan
朝聖!
大律師被吹習慣了,還自以為每次都你說的算喔
活該
陳鈺崎
陳宜謙
找到了
Li Shih
Ezio Dai 簡詩達黃宏維 踢到鐵板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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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 Lin
朝聖 但爬不上去
楊植斗
總算翻到🥰🥰🥰朝個聖
Luo Moo
Emma Chang 張郎 上車了
Henry Hong
朝聖
劉海堂
Yun Zer Lo 第一次花那麼久爬樓終於爬到了
Eric Tan
李庭宇
林智群律師(klaw) 好啦好啦,你繼續說,我先去買爆米花坐旁邊看戲了,啊你們吵完再告訴我結果,可以嗎林大律師?
Chen Catfish
伊藤陳 幫我爬
嚴敬君
謝宜璇 你現在的情況
Be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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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郎
羅名宏 請問這邊在表演什麼
Oversee Liao
媽我在這
Michael Chi
登頂了!真不容易~
邱品諺
吳晏辰 朝聖
黃維廷
林智群律師(klaw) 我懂你文中所說的狀況啦,我好些部分也同意你的立場,沒全否定。只是看你直嗆人自以為法官真的很有趣而已XD
伊藤陳
陳聯昀 笑死 我才不要
林森
林怡萱我爬到ㄌ!
Luo M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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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珮
蘇靖雅 神串必須留名
李主謙
朝聖
藍苡瑞
蕭靖 幹根本爬不到一樓
林映慈
陳宥寧朝聖
陳信宏
萬丈高樓
陳冠瑋
賴羿廷 哈哈哈
藍苡瑞
蕭靖 你以為你是法官嗎
張斌
游元禛 楊智麟 Zi Xuan 嚴浩銓 朝聖
林映慈
陳瑋諭朝聖
Gary Shih
林昱辰 笑死
歐昌憲
顏仲彥HanWei Ping笑死 real 老子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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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靖
藍苡瑞 老子在你留言區開庭
Laura Kuo
Sunny Lan 快笑死那句有聲音
Thomas Chang
陳鴻 圖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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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品嘉
朝聖
蔡宗穎
笑死,朝聖
Kuannan Chen
朝聖一下
兆胤
爬了20分鐘終於爬上來啦
藍苡瑞
蕭靖 我先傳喚證人
簡修
曾揚仁朝聖
龔裕智
龔裕程 抱歉 我還是只信服王律師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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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y Chen
林映慈 跪拜
Genesis Lai
來了來了~爬得真辛苦~為了朝聖是值得滴~
王威翔
張宏宇 好大喔
詹翔麟
看到大律師這留言,忽然想起謝長廷也是律師出身呢。有前途!
黃昱承
Yun Zer Lo 朝聖
張郎
羅名宏 我覺得臉好燙
陳禹安
朝聖
Li Shih
黃宏維Ezio Dai爬到了
熊毅
蔡子揚 快來
Jimmy Teng
來朝聖
李品毅
孫紹瑋 陳韋杰 朝聖
Hsiang Chen
Yun Zer Lo 朝聖卡
Yongjen Chiang
陳冠霖 好好讀書 以後說話才可以大聲
蘇琮然
Yun Zer Lo 朝聖
章哲睿
媽我在這
黃議賢
太秀了吧
蔡謨遠
黃品華 媽的這麼長誰滑得到
Anson Kao
朝聖!
江侑勳
Ng ManYi法律系的怎麼看
は はは
老師雞 何景榮
Verified account
🇮🇩 Saya ke sini nonton acara.
🇹🇼#印尼雞 來看戲了!
🇵🇭 I am here to watch the show hahaha
16
胡力升
沈珉毅 文長懶看
Genechi Wu
市長好
易尚享
李蘢宸 來朝聖這位毫無邏輯的律師嘴到法官的過程
廖昱翔
施旻宇 靠 字太多我看不完啦
Popo Orz
我爬的時的有709則留言,後面要朝聖鄉民們加油。
黃昱銘
吳政緯 手機當掉了啦
何謙
Yun Zer Lo 楊承溙朝聖啦
Ting Hsu
我來朝聖了((?
林君瑋
朝聖啦 媽我在這
丁睿煬
沈子涵 朝聖
張皓評
Nicole Huang神串留名
Wei Chin Hung
Yun Zer Lo 朝聖一下
邱傳勳
正道的光
Angela Tsao
許郁屏張亦嘉朝聖XD
陳逸哲
Ya Ping Lin 我也來朝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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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達昇
池軍翰這好硬
蘇奕豪
廖子橋 王培根 朝聖
波乘濤
媽 哥不林上電視了(開心揮手
YuJie Lin
不要再朝聖了啦 我爬不到頂樓啦
于天夢
何正仁 幫我外送 謝謝
Moto Kokudai
朝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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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育誠
終於攻頂了 朝聖
Meng-Hsiang Yu
簡立有 有懶人包嗎
Adam Hsieh
Yen Ling 你怎麼看
陳小謙
我一直爬不到一樓,那個誰誰誰,不要再留言了啦!
李球球
大人的世界好復雜 (拿板凳)
于天夢
陳亮妏 老姐我幫你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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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 Ngai Wing
W
Chow Ngai Wing
Y
Chow Ngai Wing
R
Chow Ngai Wing
F
ShougZhen Guo
林智群律師(klaw) 朝聖
Chow Ngai Wing
C
Chian Li Yu
Meng-Hsiang Yu 大律師嗆這個人自以為是法官,沒想到這個人真的是法官
Chow Ngai Wing
Ddddddd
Chow Ngai Wing
F
之澄于
湯展爬不完啦
Chow Ngai Wing
Dxxxx
Chow Ngai Wing
F
Meng-Hsiang Yu
簡立有 哈哈哈 大律師 糗了
Hiya Asaen Kasira
朝聖
Chow Ngai Wing
Ddddddddddddd
Rainny Lin
老師雞 何景榮 湊熱鬧😂
Chih Chun Chen
我來聽聽巴掌聲的
Chian Li Yu
Meng-Hsiang Yu 笑死XD
莊文耀
朝聖了啦
林彤恩
人山人海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陳致均 法官就一定對啊?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
月柏舜
Jerry Liu 觀光聖地
陳昱安
Yun Zer Lo 朝聖⋯終於爬到了
Chin Yao Shih
Yun Zer Lo 朝聖!
蔡易廷
Adam Zhou 他還真的是
余承穎
爬不到一樓啦氣氣氣
蔡秉憲
Dung Han來看一下可笑的彎彎
C.c. Liu
朝聖,雖然我看不到頭香惹
黃偉齊
葉建麟 神串留名
陳冠宇
鄧澤桐 朝聖之旅
Tabby Yang
Kuo Chia-hao 太多了 我懶得看
林柏成
林靖亭 有點精彩...
Lin Lucifra
只好朝聖
邱傳勳
正道ㄉ光
卓冠霖
朝聖
倪楷恩
幹媽的爬不完是洨
Chih Chun Chen
林智群律師(klaw) 欸,我從頭到尾沒說他一定對。
你自己不知道人家是法官亂嘴別人,事後惱羞成怒的樣子才讓人覺得好笑。
這邊這麼多人,剛好挑到我,你也是蠻厲害的啦
49
黃盈欽
爬不到一樓啦!🤣🤣🤣
Nabi Liu
滑不到啦 咩噗
張祐瑞
林延甫董承澐神串 幫你們爬了
鄭志暐
湯凱全朝聖
陳彥昶
神串留名
Gary Huang
Yun Zer Lo 朝聖
Ting Joseph
搭纜車🚡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Haolun Tu
靠,這樓瞬間蓋這麼高,從爆廢連過來的舉手手
Andre Chiang
劉元禔 實務界ㄉ戰爭
Adrian Hsu
Yun Zer Lo 朝聖……爬不到1樓……
鄧文韋
張佑安 我懶得滑 靠你了
王政閤
Yun Zer Lo 朝聖
簡士欽
朝聖+1
Brian Chen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林威宏 法官就一定對啊?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你這個行為比較好笑啦
Lin DA Zhi
朝聖
Liao Orange
置板凳
劉晏昀
快笑死朝聖推
SY Lin
Hi yt
Genechi Wu
在看了無數則"網路世界本來就不知道誰是誰,有什麼好笑的?法官一開始嗆聲不附理由比較好笑啦!他後面的回應還比較有在討論,如果你是法律人,笑這個真的很膚淺"後,
我終於滑到了"我還真的是"!
這段電腦機近當機的奇幻旅程,真是充滿血淚與歡笑....
因此我決定留言朝聖,讓比我晚來的人,
得到更荊棘更殘酷的爬山體驗 ❤
12
Lee Da
朝聖
SH Chen
Yun Zer Lo 笑死
陳佑新
Bryan Pang多多綠線上開庭
鄭浩
朝聖
陳敬杰
吳秉融過來朝聖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Chang Shao Jung
Iting Chen 他確實認為如此,也認為這是一種成本效益考量,所以不少律師覺得這樣的他可能反而不會為了權利據理力爭。與此同時,這位神串起源的法官,則認為人民本來就能事前認定警察有無違法疑慮,而有異議權。
(對啊要不然我們特別設置,人民可以拒絕臨檢的同意權規定跟可以警察索取異議書的機制是幹嘛的)
Kevin Chen
朝聖+1
Sean Chen
朝聖啦
李岳唐
朝聖
邱業倫
爬不到頂啦
Lin Shih-Yang
志群好了啦
Chester Liao
朝聖 徐振軒
符永恕
爬不上去...
陳亮妏
不用爬文(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Munus Shih
鄭維愷 朝聖
尚嫻
Yun Zer Lo 朝聖
黃大軒
朝聖推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exter Yoe 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
梁小銘
我好不容易爬上來,爬了這個樓中樓~
速度之快,讓我自己都沒發現已經到山頂
然後就...不小心點到了...法官的臉書...
晁岳瑄
你4ㄅ4真的覺得考上律師其他人都是底層 XDDDDD
踢到鐵板了還在糾結自己說的是對的,而不是因為自己下意識就在鄙視其他人。
真的笑死
Ken Lin
林智群律師(klaw) 是你自己先嗆人家的,還不准人家笑。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吳聲甫
實際開庭遇到就尷尬了
國民黨考紀會
來朝聖了~~~
Tou Fang
黃思寧 報到了
Kevin Lin
山太高了 後面的勇者加油
許小白
我也來了無法攻頂,人太多爬不上去……
雷霄
朝聖
鄭鈞鴻
朝聖
Ken Lin
林智群律師(klaw) 是你自己先嗆人家的。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Winnie Chiu
陳宜歆朝聖
徐振軒
廖晉家 朝聖啦
楊凱鈞
朝聖成功
劉可傑
林則薰 笑死幹
Carolyn Zeng
Yun Zer Lo 來朝聖 法官大人 🤣🤣🤣🤣
張竣陽
林智群律師(klaw) 林恩聖林世文 朝聖
呂建德
艾利歐 吳禹岑 WeakGod Chiu 我任意tag幾個,你們再幫我tag其他人,省去爬上來的麻煩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李育承 法官一開始嗆聲有附理由嗎?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啊?
林國禎
神串留名
Ken Lin
林子暘 那大律師怎麼也還在用網路啊?我怎麼知道你是他是真的大律師嗎?這個好像是大律師先嗆人家的。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張彧瑜
報告庭上,請求入席。
Artisan Caca
對不起,我留垃圾訊息了,可是我真的想朝聖
陳冠廷
幹 爬到我fb當掉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exter Yoe 我就是一直留著,不然你看得到?法官就一定對啊?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
傅家恩
廖家暐 笑死 聖母峰
劉家瑋
張雅筑笑死
John Chen
朝聖 簽到
Joe Chiu
Yun Zer Lo 朝聖
Rex Chi
打臉 朝聖 推
Yi Hua Hsu
黃浩泉 邱偉庭 我朝聖到了
陳冠穎
邱亭幃朝聖
Lu Kenny
謝旻哲 朝聖
MO Jojo
沒想過會再來這粉專,想不到來了而且是朝聖!
陳祺幃
朝聖
姜佑承
吳尚澤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John Lin
笑爆
賴謙慎
我攻頂了 朝聖
Ming Cheng Lee
倪郁唐 朝聖
億誠
現場人山人海
媽 我在這裡(揮手)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葉書佑 法官就一定對啊?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
Li Der-yu
朝聖推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Momoco Lin 法官就一定對啊?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
張佑安
鄧文韋 交給王法官秉持公道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Chao-Kai Gan
朝聖
沈傳恩
Yi Pan 蔡守康 朝聖吧
何正仁
挺有趣的,哈哈
李宜展
有沒有電梯啦
WinSoon Huang
Yun Zer Lo 朝聖簽到
俞紹威
朝聖
徐聖晏
黃㻑婷 朝聖
Chun Chia Hsu
朝聖
Ljaceng KeKe
幫補圖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陳福進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陳廷恩
一堆在這邊 不知道卡什麼意思的 看個理性討論也要爬那麼久 可憐ㄚ
Wayne Liu
Yun Zer Lo 朝聖跪拜
郁臻
天啊~我爬上來了!真不容易🤪
龔裕程
龔裕智 肅靜肅靜 王法官要開始審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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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Zhe Wang
溫庭宇神串留名
Chea-Wai Lin
周秀穎蕭凱鴻郭宜杉這山太高了 爬不到頂 笑死
Fanchiang Yikai
1680是那招~~
我看不到你們也別想看,卡~~~
鍾岳庭
賴允章 我爬不到QQ
凱林
Yun Zer Lo 朝聖
王銓澧
施家豐
Yun Zer Lo 朝聖跪拜~
王堃誠
Chien Yu Lin 操我滑了超久還是滑不到
蔡明樹
朝聖
楊雨諠
王彥智 啥
Lu William
Yun Zer Lo 爬山朝聖
Tola Faoga Lo
爬不到啦
楊仁章
朝聖
Chen Linus
張彧瑜 通常旁聽不都可以直接入席嗎@@?
Chien Yu Lin
王堃誠 來朝聖
Ken Lin
Danny Ma Kone 幹笑死我自己了
Dylan Liao
朝聖
MiCoq IzMassiv
朝聖
莊英立
ZhaoZhi Chen 滑到了
賴星瑋
朝聖
張彧瑜
陳冠綸 我尊重法官大人
子安武人生短短幾個秋
不滑ㄌ 直接朝聖
張天馨
我來、我見
He slayed.
張彧瑜
陳冠綸 而且不是每個都能旁聽
Jason Chiu
許鎮宇 我爬不到 交給你了
林明廷
李鈺朝聖啦
謝旻哲
盧顗宸 笑死這樓直接變聖母峰
鄭予辰
朝聖
李哲宇
朝不到聖 差評
Orion Pax
謝奇哲 江瀚宇 龔與正 廖皓宇 林展暉 陳鶴軒 侯品呈 王禹誠 范宸瑋 來朝聖
龔裕程
陳柏任 歡迎上車
Stenly Yu
Yun Zer Lo 朝聖
Matt Lee
不爬了留言到此一遊
Roger Wu
乾,這裡比珠穆朗瑪峰還高怎麼爬⋯
賴謙慎
駱凱原劉揚詣?!
Hsieh Curtis
朝聖
周儀恩
Yun Zer Lo 太帥啦 周儀斌我爬了好久
寇葛摹
Yun Zer Lo 朝聖
Ken Lin
林智群律師(klaw) 真的很多人都笑死了😂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Danny Ma Kone 法官就一定對啊?他也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嗎?
Li Yu
林明廷 一堆字怎麼看得完 給我懶人包
Jia-En Chang
Yun Zer Lo 很好奇法官的見解又是如何?
您會怎麼判決?
Nana Wang 來朝聖
陳俊岐
Yun Zer Lo 朝聖
蔡永松
張聖欣 朝聖
Joe Chou
哈哈哈 法官太力
史晴
卜戴樂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Ken Lin
林智群律師(klaw) 爬了這麼久終於爬完了⋯⋯
Samuel Lu
呂維中 來打臉現場朝聖囉
劉惟昇
王宏晉 Shin Hung Lu
別抽菸了 爬山要緊
張益豪
手機都快當掉了還是爬不到 先留言朝聖
張鈞傑
朝聖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Joanne Hsu 我引的判決就不是法官寫的喔?笑死
陳銘京
朝聖
Lai Yun Zhang
鍾岳庭攻頂了
Ken Lin
林智群律師(klaw) Frank Wu來看一下大律師好棒棒。
邱垂恩
這話⋯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Jimmy Liao
爬不到山頂,只好卡一層,我爬不到別人也休想
Yenting Yang
攀爬中……
Rex Liu
黃亦瑋 李昆成
神串不留個名對不起自己 XDDD
Weng Weng
爬到ㄌ🤟🏻 朝聖一下
吳浩維
ok 打卡朝聖
郭聯彬
林智群律師(klaw) 嗆聲是言論自由,不附理由也是言論自由。不附理由頂多討論不下去,不要理他就好了。我不明白哪裡好笑了。
網路上不知道誰是誰,這是沒錯。你可以質疑他不附理由,但不應該質疑對方是不是法官。不從論點上駁斥,卻去質疑人家身份(訴諸人身),你就落於下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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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a Faoga Lo
許嘉佑朝聖
許嘉佑
Tola Faoga Lo 到
朱品憲
真的會笑死
Linus Lau
Thomas Chung 笑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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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宇智
現場人山人海
Ian Lee
朝聖一波 有夠嗆
Tai Lin
這樓好高阿,朝聖。
高偉晟
烏木 笑死我剛滑到ㄌ
Yuan Liu
陳祈銘 太狠了
Frederick Johnson
社交距離注意一下啊你各位
李根基
林哲安 來看熱鬧
鄭力仁
Zhi Long
John Chan 一起來爬山
江品蓁
我好不容易爬到按讚 來不及留言
臉書就當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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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posa Atomica
朝聖一下
媽的爬到剩300多不小心退掉
Ting Wei Chiu
陳冠穎 王青天會還一個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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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豆豆
聖母峰笑死
林明廷
李鈺真正的法官直接在留言區開庭
Bochang Chen
1780多樓 我還是到此一遊就好🤣🤣
杜若宇
朝聖
Li Yu
林明廷 存下來啊幹
Michael Lin
黃聖恩 這山很高,爬不到頭
彭偉鑫
Huang Gary幫你拉椅子,怕你爬不到附照片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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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弘偉
薛語伯 這山好難爬
Li Yu
林明廷 很多留言我手ㄐ會當
YG Fiyskyloser
到此一遊
黃禹蜻
朝聖XD
李維承
不要再蓋了 爬不到
Fermion Yeh
不行 我也要朝聖
黃偉嘉
江侑勳王法官直接在你留言區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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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澔樂
完全爬不到頂阿!
陳柏瑋
魏子棋 這樓太長了解釋下
湯展
于之澄 懶的爬了
史紹傑
姜沛汝笑死
Chen Weilain
爬不上去... 這比聖母峰難爬
Hu Ting Chun
爬到了!
池軍翰
吳達昇 我爬不到一樓
林宥潤
陳冠豪朝聖
譯霆傅
劉宗霖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宋懿倫
😂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天才帽
Yun Zer Lo 朝聖一下😂😂
Adrian Hsu
Yun Zer Lo
爬文好久,總算朝聖到了
陳政豪
洪堯
這比爬塔還難爬
吳軍葵
呂韶華 來看線上開庭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Stefanie Low
朝圣成功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An Ping
廖偉翔 朝聖
陸劍平
爬塔失敗,另再附上精選回覆與解答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黃聖恩
林經倫 我只到得了鳶山頭
Mars Wang
Yun Zer Lo 朝聖wwwwww
Oscar Jung
Zi Ting Yen 給你任意門 快點來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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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紫芸
林聿晨好好笑😂😂😂
Rick Ng
陳貞翔 來,登山口在這
張峻嘉
好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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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 Chiu
廖宜邦 你罵完沒多久這個粉專就熱鬧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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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皓然
寇皓勛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江杰霖
山太高爬不上去朝聖了
Kun-Lin Chung
陳稔文吳昱忻來爬山😂
Lydia Zhang
媽我在這
常邑安
吳禹岑 謝謝大鴿帶路
Somerset Y. Wu
常邑安 不客氣
林鉦傑
這真的是踩到一根大釘子
直接刺穿腳底板
蔡侑霖
謝孟妤 律師特別回你欸
嘉凱
朝聖
謝懷寬
戴佑軒 小飛機 鍾博宇 張丞傑 這樓很精彩,快看法官打律師。
黃俊翔
這山好高
陳宜歆
邱語謙 爬不到一樓⋯⋯
Yuwen Tsai
Yun Zer Lo 賴宛玟來朝聖法官打臉律師
Eric Liu
王品翔 你正在把山變高 想看原串只能看圖片了..
Pash Lee
先朝聖
等等再爬文截圖
宥均.
Yun Zer Lo 終於爬到了上課的這些時間沒白花了
Stefanie Low
朝圣成功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Tino Chiang
山太高了,我來山下朝聖
陳辰
不行,比當年八仙串還要高太多了
Somerset Y. Wu
呂建德 Annabelle Hsu 郭彥伶 劉酸銅 李雲淺 Bae Bae 夏蟲去冰 鄭兆辰 徐浩倫 蔡崴丞 謝理格 李家銓 LH Tsai 黃振 蔡佩吟 常邑安 徐宇沛 許芳瑜 看戲免爬串,禹岑標你們!下次遇到一人酌收五十謝謝
Lazer Lily
Kristoffer Sandgaard朝聖團
郭家毓
仰 望 朝 聖
劉瀚中
陳昱瑋朝聖一下
邱秉謙
Yun Zer Lo 爬山
Ai-ju Wu
黃曉柔吳璦竹來朝聖 我幫你們滑到海景第一排了
林臣
Yun Zer Lo 朝聖簽到
Asura Chang
朝聖
Stanley Wu
黃國崴邱偉俊朝聖
Somerset Y. Wu
LH Tsai 五十
陳思齊
朝聖
Zoe Cho
Yun Zer Lo 朝聖了
Cha Cha
神串留名
吳彥寬
蔡東諺黃俊捷游雯琇 朝聖
Aaron Wang
朝聖
蔡成威
媽的 爬到手機燒起來
吳嵐熙
段友皓賴光韜朝聖一下
Jacky Hsu
天啊,我終於看完這串留言,各位法律工作者,大家好
Chia Hsu
完全當掉了啦🤣🤣🤣
詹竣超
Yaya Ibi Ibi 妳怎麼看這個😆😆😆
Eric Liu
卡神串
許允真正免息貸款
朝聖 這裏人山人海
Lin Yu Xuan
朝聖
段友皓
吳嵐熙 看過了爬不到原本的了
李健偉
黃俊凱 朝聖
王嘉宏
朝聖
王信皓
朝聖
陳秉睿
爬到手機當掉簽
Ken Lin
Hank Lee 但是他自己不也是在用網路嗎?
Bo-Ru Chen
Yun Zer Lo 終於爬到山頂了
林家永
查看之前的回覆已經按到卡住的我只能在山下留名阿
張富欽
Yun Zer Lo 朝聖
林智翔
人山人海
吳昇峰
朝聖
黃振宇
媽蛋這座山堪比K2
Bear Chan
朝聖
盧心緯
張丞佑 朝聖
Ken Lin
林智群律師(klaw) 不是你先嗆人家是法官嗎。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Jacky Hsu
Ray Chu 我也來了
Bin Chou
周儀恩 有懶人包嗎
雨彡
Yun Zer Lo 朝聖
陳禹丞簽完法專就過了快
Kristoffer Sandgaard
Lazer Lily 太高了看不到~?
Kaz Chen
莊英立 你有截圖嗎
王弘仁
Yun Zer Lo 朝聖
William Liao
真懷念以前幼稚園會跟同學玩高樓大廈,只要沒有出一樣的拳就一樓、二樓…一直蓋上去…
Ai-ju Wu
給滑不到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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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 Lin
鄭兆辰
吳禹岑 感恩酷鴿讚嘆酷鴿
吳侑霖
吳依靜朝聖
吳嵐熙
段友皓 努力一點
Vic Lin
朝聖
Top fan
Jeff Yeh
你們這群死老百姓,點讚按笑臉就好了,每個都留言蓋了這麼高一層樓,要看原po被打臉一直按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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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ManYi
江侑勳 我剛看到 正在跟同學討論ㄟ
黃子銓
Yun Zer Lo 神串簽到
葉宸睿有簽有保佑
徐東逸
我到了
Peiyin Tsai
謝謝鴿
黃暐智
符永恕 幹就是一堆你這種人,我永遠都爬不到1樓
Jla Hong
不好意思 好奇問一下 所以真的是法官嗎😂
蔡東翰
神串留名
陳昇揚
登頂~
陳柏瑜
林劭霖陳泓鑫來朝聖了
Angus Lin
朝聖 爬文爬到臉書閃退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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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 Tseng
很榮幸能被大律師點名,因為當我論述跟你相反的時候,我就能確定我是對的,我知道你Tag不到我,因為上次你說要掉書袋我說你卻掉出小學課本你就封鎖我了。
先講結論:大律師你自始就站在警察可以恣意違法的預設下發表這些言論。
編輯前的文章寫只要警察表明身分就要接受盤查,後面加上要告知事由,法條短短幾個字而已不要漏看。
也請參看一下這次中壢詹姓女子事件的影片,警察說:「因為我是警察本來就可以問你。」請問這是事由嗎?還是說有講話就是有告知是由了?是不是就像大律師發篇貼文就以為在說理了?告知是要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不是講說我是警察本來就可以問,行政程序法第5條有寫,不要漏看。
警察代表的是國家的權力(power),權力行使限制的是人民的權利(right),警察行使權力造成人民權利受到限制,人民要主張自己的權利卻還要先到法院?阿這還叫權利?所以律師你週末發生車禍,先請對方回家,週一法院再講嗎?
畢竟權利受損叫警察也沒用,只有法院才能講法律是大律師說的。
不過大律師對警察那麼友善,叫警察應該有用。
相對的,警察行使公權力就不用先經過法院問說這樣可不可以主張?當然啦,你會說因為有立法,對啊,所以我就問說大律師是否知道「法律保留原則」?
因為定了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要規定警察要依照這部人民選出民意代表定的法律行使職權,才能限制人民的權利,這就是憲法第23條。
結果定了這部法律警察沒遵守,這有遵守憲法嗎?
人民要行使憲法保障的權利—人身自由、行動自由不被國家權力侵犯,還要上法院來講?所以我今天要行使我的言論自由我還要先去法院吿一輪?我走路去7-11行使一般行動自由還要先去法院告一輪?
基本權利的行使而不受任何限制,尤其是國家的限制(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憲法第23條),還要先到法院訴訟?
真的是你的基本權不是你的基本權。
依法行政人民才有遵守的義務,違法濫權人民就沒有遵守的義務。
當然啦,你的法治是要配合警察盤查的法治、是一分鐘而已的事隱私權被侵害沒關係的法治。
你引用的判決也跟這次中壢詹姓女子案件不相關,經過路檢站聞到酒味跟「這裡管區沒有看過你」的臨檢完全不相關,又是恣意類比。
看留言一堆警察讚大律師的發文,還會請律師到局裡喝茶,希望你不是警察的當事人能安心,尤其大律師法律不看整部、都給條號還可以漏看、類比也都恣意。
不過不意外,因為警察執法也很恣意,物以類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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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YuYu Tseng 你當時的回應很不成熟啊!國立編譯館涉及國家力量的問題,怎麼會被你講得沒什麼?至於第4條部分可以超譯成「民眾可以審查警察告知事由是否合理」嗎?法律沒寫的,就別超譯了,我們是律師,不是立法委員,法庭攻防的東西(是否合法,最後還是法院判定啊)可以講成「在街頭可以審查警察」嗎?你們努力的要推法律白話文運動,我覺得很好,但別超譯了,我們是律師,不是小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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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YuYu Tseng 你既然提到車禍,當然發生車禍就是進法院解決啊!請對方先回家有什麼問題?車禍是侵權行為,我可以主張你要賠我100萬(法庭上攻防),這個法庭上主張可以超譯為「我可以自己審理自己認定,甚至可以當場從你口袋裡面拿錢」嗎?我們是律師,不是搶匪啊!如果法律白話文運動搞到最後,是跟大家講「法庭上攻防的東西,在街頭都可以使用」,你們是在鼓勵大家遇到糾紛私下用私人力量解決?還是進法院呢?要講法律,先搞清楚「法庭」跟「街頭」的差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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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Chu Wei
林智群律師(klaw)
警職法發動裁量權是警察;事後適用不適用是法院說了算。
又警察盤查階段只是行政處分,不管如何也未達到刑事階段⋯⋯。
不服行政處分當下也只能接受或聲明異議,事後走行政救濟。
今天盤查就只是還在行政處分階段,即便今天適用錯誤,對人民權利侵害程度也不到像學運那種公民不服從,可以讓你直接爆幹政府一頓那麼嚴重吧⋯⋯。
如果單單行政處分,只要人民認為不服,每件都直接當下妨害公務就是反抗威權,公民不服從,那救濟也不用玩了,以後大家都現場打一打在直接上法院就好了。
目前網路就是一堆鍵盤法官在審法條適用,醒醒吧,你只是人民,你該走的是法律流程,不是讓你現場審法律直接跟警察對幹。
事後進入刑事階段又是另一個討論。
我觀念應該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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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Chen
YuYu Tseng 大家已經講很多了,我就不多說了⋯
提醒您有錯別字,這在訴狀上出現應該很不OK吧!(如果遇到有「糾正錯字強迫症」的法官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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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日勤
大律師話只說一半啦,他也不敢保證警察行為合法,可惜他選擇的立場是民眾要配合警察,不爽事後去提告,而不是警察執法應謹慎,避免事後挨告
分析一下誰勝訴機率高的法律見解比較實際啦,那才是重點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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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Chen
YuYu Tseng 不要老是回一些廢文,害我一直在動態看到joke版的文章⋯
楊政道
YuYu Tseng 我懷疑的是,你說林律封鎖你,就知道他無法tag到你。然後被封鎖的你竟然還可以在這裡留言🤔
為什麼?是林律特地解鎖你了嗎?
鐵木洛帝
黃軒軒 他不是律師!他是大律師呀!
謝宜璇
YuYu Tseng 真的tag不到那也是你帳號設定的問題,有被封鎖的話根本不可能在這留言一長串也看不到律師文章,除非另設新帳號,有搞清楚臉書操作方式嗎?
你感覺就像法院實戰經驗還不夠就急著想東改西改的新進律師耶🤔 不要學時力好嗎
Top fan
楊立銘
黃軒軒 說的好,其實盤查理由也不算牽強,畢竟雖然看到這個人很可疑,但警察也不能說(你在這邊鬼鬼祟祟幹麻)(你在這邊偷偷摸摸幹麻)(我懷疑你有問題)認真想一想其實(沒有看過你)是最沒有侵犯性懷疑性的用語,不然遇到這群人警察用任何理由絕對被罵爆甚至申訴警察自我意識懷疑他。
Top fan
楊立銘
葉日勤 請問如果你是警察,你看到一個人看到你驚慌失措,眼神閃爍,你要怎樣用謹慎執法?
用結果論去說警察的判斷?
當警察攔查產生窒礙難行時,那些犯罪者看到警察都不怕了,見警率有用嘛?
Meng Li
謝宜璇 沒打過官司代表勝率100%
劉國龍
警察杯杯是盤查、臨檢,還是把妹?
意見不合,就送「大外割」,合法?
胖虎打大雄不過癮,開始打靜香,可笑!
法律的解釋,交給恐龍法官吧,可悲!
叫你出示身分證,不從就給我趴下,摔,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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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Chen
謝宜璇 他可能忘了自己臉書有設過不讓別人標註,然後很開心又被大律師點到名了吧!
葉日勤
曾翔 最合適的處置方式是先給你一個大外割,壓制、再扣留你9小時嗎?
葉日勤
楊立銘 不用如果我是警察,這邊就有警察的說法
葉日勤
曾翔 你要是主張警員因此使用暴力是合法且適當的,歡迎你報名當他的辯護律師
不過大律師的意思是,經過法院裁判前,任何人都不該肯定自己的行為合法,那就還是回到我的問題
為何是要求民眾先配合再說,而不是要求警察謹慎執法,那是他們的工作內容,他們就該比民眾更清楚界線在哪裡
看過影片都能分辨那是執法還是報老鼠冤吧
如果要求民眾先配合事後再打官司,又一邊強調打官司很麻煩,你真的懂會造成怎樣的後果嗎?
葉日勤
曾翔 討論這事件如果不是在模糊地帶盡量找出較清楚的界線,而是把重點放在一切上法院講,那叫屁話
上法院講就上法院講了,還需要發文?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楊政道 我沒封鎖他啦!我不封鎖嗆聲網友應該是出名的
許盟基
葉日勤 因為上法院律師才有錢賺呀,照他說的每個警察都可以違法搞得民眾不爽回嘴就壓制逮捕上法院,然後換律師上場賺錢,因為一切上法院說囉
梁鐸耀
曾翔 你看影片警察有給詹老師請求異議的機會嗎?
那句我是警察本來就可以盤查你,被說一句蠢就來個大外割壓制
警察有說你可以拒絕盤查?異議單是警方遇到不配合要主動拿出來告知的
蔡文豪
梁鐸耀 直接來個大外割跟上銬,一般人都會傻住,應該很難想到提出異議吧。
楊政道
林智群律師(klaw) 我知道,看他還能上來留言就知道了,只是不曉得他為何會懷疑被封鎖?
Yu Chu Wei
曾翔
你都圈重點了,他還在爭,很明顯看不懂29條,還自以為很懂。
那所謂的老師從頭到尾不報身分,一路想跑,都移動一個轉彎路口了,還有時間拿手機出來拍半天,我是看不出來到底哪裡沒機會要異議單?
好啦,我支持趕快修掉警職法,立專法警察都不能盤查啦,大家開心怎麼鬧就怎麼鬧,警察不用做事情,我相信他們也很開心。阿別哪天出事情才又在那邊怪警察不處理就好。
Yu Chu Wei
曾翔 一堆鍵盤法官貼個法條自以為很厲害直接自顧自的開始解釋起來,結果根本都在亂解釋,還覺得自己超屌,台灣人民真的很棒。
澤銘楊
這裡好像沒有警察來留言讚聲律師欸
家豪張
YuYu Tseng 講太好了,借分享
Taiyi Lee
讓他打,然後我們上法院找公道~
就乖乖配合驅離就好,為何要討打?(精承五律師教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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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瑞恩
Taiyi Lee 這是盤查嗎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Taiyi Lee 警察盤查是毆打你嗎?你是小說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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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yi Lee
林智群律師(klaw) 面對警員執法,我們應先配合,不能自己一開始自己就當法官。
都是你說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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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du King
Taiyi Lee 妳這超譯的腦袋還真是讓人無言阿,妳要不要去做做看智力測驗
Taiyi Lee
許耀中 面對警方的執法,不要自己先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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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du King
Taiyi Lee 如果妳連一般的盤問跟被毆打都分不出來,那就真的該去做智力測驗了
Taiyi Lee
林智群律師(klaw) 一開始太陽花的警察們也都只是拍拍肩要學生們離開,因為學生不配合才讓這位人間消失的警察生氣抓狂的。
這跟這次的盤查事件,有沒有87 趴像。你的評論跟當時的黨國律師也滿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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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yi Lee
許耀中 好啦,你跟律師還有柯文哲都智商157。
14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Taiyi Lee 如果是國家系統暴力,當然不行,我也幫過太陽花學生,但你把這個案子跟太陽花扯在一起也太遠了吧?這個案子就是一般案件,沒政治色彩,也可以這樣扯喔?
Taiyi Lee
林智群律師(klaw) 警員執法原來不是要依法?而是要看是不是有政治色彩。
我要說的是警員執法問題,當人民對警員執法有疑慮時,可不可以拒絕。依照先前你的論點是法律沒有給人民拒絕權力,所以當場只能配合,然後去申訴。
請問太陽花運動,警察驅離學生有沒有法源依據?如果警方有法源依據,該法有沒有學生拒絕配合權力?
法律不是大部份民眾的專業,維持社會的正常運作不是只單靠法律,更重要的是哲學。那在此案當中什麼是哲學?你提出的一般狀況下,面對盤查可以配合,這是哲學思考。但你後來指責不配合盤查者,這又是反哲學思考。
黃榮堅教授的著作「靈魂不歸法律管」就是在講法律哲學問題。
80
卓有
Taiyi Lee 人家在談盤查,而你卻貼打人。
你連人民遭侵害的法益、警方發動何職權都搞不清楚了,如何該跟別人談論員警執法正不正當問題?
你還是看看電視、滑滑手機跟跟風就好...
Taiyi Lee
卓有 不願意思考,乖乖的當腦粉就好,不要浪費時間來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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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瑞恩
Taiyi Lee 這你該先問自己🤦‍♂️,不同面向的事扯在一起,莫名
Taiyi Lee
楊瑞恩 每件事從不同的面向來討論才有意義,不然要像腦粉一樣嗎?
Jhao Jhao
Taiyi Lee 到底在供三小
Jhao Jhao
許耀中 分不出來還有做測驗的必要?我是覺得不用浪費紙
黃柏琮
Taiyi Lee 題目看清楚才能討論吧!
Taiyi Lee
黃柏琮 那你要不要看清楚律師的題目跟他的論述差距。
現在林律師跟大眾最大差距是他認為法律沒有規定可以不配合,所以民眾應該配合。民眾如果有疑慮可以透過法院認定,民眾沒有辯別能力不能當法官。
所以我用太陽花運動警方驅離,演變到暴力行為,來問是不是當初學生被依法驅離不配合,所以被打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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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yi Lee
Wei-chen Jhao 你看不懂不是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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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鼎
林智群律師(klaw)
1盤查一樣會侵害到人民的行動自由,也是該當刑法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如果不能經警察職權行使法合法化,那依刑法判斷,警察的行為就是刑法302條妨害行動自由【犯罪】
2對犯罪行為,人民不僅有權拒絕,依照刑法第23條,必要時甚至可用【暴力】反抗,如果人民的判斷正確故不必論,如果判斷錯誤,法官裁判時也需要考慮該人民是否符合刑法第16條【有正當理由不知法律】而阻卻罪責不成立犯罪的問題。
3你說有權判斷警察是否合法的權限專屬於法官,可是如果法官一邊認定警察行為違法
一邊判定人民對於該【違法】行為人民有【服從義務】的話,法官自己就會陷入法理矛盾。
4我其實有點懷疑你單純是行政法不太好,對行政處分是否有瑕疵,判斷階層其實有兩個,就【法律賦予】的權限內,警察就事實認定,法律手段的選擇,警察有它自己的【判斷餘地和裁量空間】,就此部分,警察不但免受人民審查,而且,甚至還一定程度免受法官審查,但!
該決定是否在【法定權限內】此一問題本身,不僅涉及該警察決定好或不好,而是直接涉及法或不法的問題,前者【原則上】只有原行政機關和上級機關有權定奪,後者不但法院有權審查,且,對於不法的權利侵害,人民本自有權反抗!
尤其是其所侵害的權利是【人身而既有的原始權利】、而非後來國家成立使賦予的社會權、政治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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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wa Wu
這個案例是有效的反駁啊 那個什麽律師的無法回嘴 只好扯什麼政治來硬拗
Wei-Hwa Wu
打人不是執行公務,不過大外胳是
Howard Chiu
許耀中 兩者在法律上都是侵害人民的權利,並沒有毆打比較嚴重就不ok,盤查比較不嚴重就ok的邏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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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wa Wu
那個什麼律師的,故意把他那一大套邏輯限縮在 盤查 上面,警察其他的職務通通都不適用
Meng-Hsin Tsai
Taiyi Lee
看來你沒爬到林大律師的文章...
他說你們這是小家子小鼻子小眼睛的臨檢~
別往自己臉上貼金!
我笑到不行!
Wei-Hwa Wu
屁孩( 邊逃跑邊大叫):打人不是行使職權唷!警察: 你又不是法官,是不是職權不是你說的算,去庭上說吧!( 拖回來繼續揍)
楊瑞恩
Taiyi Lee 一樣是執法,你覺得盤查與肢體衝突的抗議活動有一樣?照你邏輯,殺警與偷竊警財物,有一樣?盤查與防暴哪毛一樣了,在鬼扯啥?要都一樣還分刑法、民法幹麻?
不同面討論是指同種事,用不同角度去看,而不是用不同種的事把它攪在一起看!
莫名
Meng-Hsin Tsai
Taiyi Lee
看你被幾個沒邏輯思考能力的人圍著...
幫你補個血~
加油💪
不過,我是看的很想笑...
看那些人的言論...
哈哈~
Wei-Hwa Wu
一樣是執法? 呵呵,笑死人了,原來承認 了盤查跟打人 都是警察的 執法樣態
Taiyi Lee
楊瑞恩 你懂思考的意義嗎?
Wei-Hwa Wu
一樣都是執法,警察要盤查就乖乖給警察盤查;警察要打就乖乖給警察打~
楊瑞恩
Taiyi Lee 說了,該先問你自己
你要罵警或律師是你的事,阿就不同種的事,硬扯一起,你覺得這樣你是在思考?
比如都是財物管理,難道貸款與存款是一樣的事嗎?
路上遇到臨檢,拒檢的話,你覺得呢?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其兩件事的目的有所差別,只因是執勤,你就要扯一起?
Wu Chen Wei
楊瑞恩 我覺得你比喻的不夠好耶,難道因為竊盜比較輕所以就應該輕判嗎? 你所說的都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啊,難道罪行比較輕的罪所以就該睜隻眼閉隻眼嗎?
Wei-Hwa Wu
你覺得抗爭遇到暴打,拒打的話,你覺得呢?
莊仁傑
許耀中 警察盤查你,就配合,很難嗎?ㄐ非要跟他槓起來,然後說警察執勤違法。浪費大家時間
楊瑞恩
Chang Chen Wei 觸犯法律,也有分很多種罪,我在說的是,難道竊盜與殺人是同一種事嗎?很難懂嗎?後面自己在加話啥🤷‍♂️,啥閉眼
Wu Chen Wei
楊瑞恩 所以上面的說你不懂思考,你們討論的層面根本不同啊,更何況我覺得你說的根本歪理,因為不同事件所以法律就應該要大小眼嗎?
楊瑞恩
Chang Chen Wei 不該大小眼,那都全部的罪都一概而論就好了?啥米呀?
他把不同方向攪一起,我把它分清楚,這確實不同,你是哪種?
Wei-Hwa Wu
警察暴打你,就配合,很難嗎?非要跟他槓起來,再說警察暴打違法,浪費大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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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季淵
就是你這種侵門踏戶踏上來還要人家配合的奴性發言,現在才會吵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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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Chen Wei
楊瑞恩 所以你還是搞不懂上面說的是什麼啊,你自己遇到東西被偷要報警的時候警察難道要回你案件太小懶得辦嗎?
你慢慢想吧,懶得理你了
張雲鈞
其實最近都用這招
可惜被破解了
張雲鈞
不然就是這招 把問題阻絕於源頭
楊瑞恩
Chang Chen Wei 不如說,你聽不懂我在說什麼呢
到底在自己加什麼劇情🤦‍♂️,報警,警察不受理,那也屬不同種的事了
報警與盤查一樣的事?與防暴一樣?到底誰的比喻不夠好🤷‍♂️
張雲鈞
其實最近都用這招
可惜被破解了
黃偉峰
林智群律師(klaw) 重點不在於警察做的違法行為是什麼,而是 任何不合法令的行為都不應該被容許,人權不容退讓~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更不應僅因所受的侵害較小而漠視
蔡文豪
卓有 都是侵害人權,只是程度不一樣而已,警察無緣無故來個站著口令誰,配合就對了,而要驅離你,離開也就對了。
張雲鈞
差點忘了 警海戰術 配合 妨礙公務 跟傷害告訴
Wei-Hwa Wu
那個什麼律師不敢回這樓了, 因為他的話術在這個案例上被清楚的破解。但是有人看不懂,還在坦,十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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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韋旭
楊瑞恩 盤查和驅離在法律上應該都屬行政處分,救濟程序相同,法律位階相同,執行單位相同....嘿還真是差不多的事情。拿來類比沒有不當之處,邏輯是說得通的。
盡管對人權的侵害差異很大,但人民的救濟程序卻是相同的。
楊瑞恩
龔韋旭 同樣是人,也很多種,同樣是食物也很多種,同樣是動物也很多種,要都一樣,還定那麼多法條幹麻?
你路上遇臨檢,你會去拒嗎?
Wei-Hwa Wu
你抗爭遇暴打,你會去拒嗎?
龔韋旭
如果有空的話,我會抱著實驗看看所念行政法有沒有用的心情,嘗試拒檢看看耶。
不然念了這麼多,不用豈不是浪費?
楊瑞恩
龔韋旭 去試了再說,且拒檢這種事,這麼多年來,是沒看過新聞?
龔韋旭
我試過,結果不錯,但行為會類似訟棍,不鼓勵這麼做,也因此不再敘述,感謝。
Taiyi Lee
龔韋旭 謝謝你專業的補充。
Top fan
李承鴻
Taiyi Lee 所以 他們不就被打了 沒有像大法官說的一樣 你叫警察不要打 他就不能打啊
Pudu King
Howard Chiu 兩者在法律上都是在侵害人民權力?
我還真不知道被警察問一下就等於自己權力被侵害了,
更不要說當事人只是不爽被盤問還對警察口出惡言了,這難道也是法律給予被盤查人口出惡言的權力嗎?
Pudu King
Celina Chen 如果妳連一般盤問跟毆打都分不清楚,我覺得你也需要去做個智力測驗了
Pudu King
張季淵 就是有你這種自以為是,天皇老子也管不了你的自大發言,現在才會一堆鍵盤魔人在這裡跟風
你還以為警察會吃飽閒閒沒事幹四處亂盤問人嗎?
他們也是人,他們也會想要趕快巡邏完回所裡休息
但是警察如果看到可疑的人事物,還是會去關心詢問,
如果真的查到了身上帶著違禁品的人,或者是在逃通緝犯的話,那就可以避免社會上有機會又多一樁憾事
結果就是妳這樣子的傢伙,自命清高,好像自己就是很神聖,完全不可以被質疑的,質疑妳就是該死,就算是警察也一樣
Howard Chiu
許耀中 違法盤查本來就是侵害人民權利,當事人被限制自由不能走,這還不是侵害權利?
Howard Chiu
許耀中 而且不好意思,警察職權行使法並沒有賦予警察處處隨機關心人是不是通緝犯的權力,法盲就不要來丟臉了。
Pudu King
Howard Chiu 所以既然你這麼神勇,打死都不讓警察盤查,想必你騎車開車遇到酒測攔檢的時候,一定都是不管他就衝過去吧,
所以你上了幾次新聞啊?
Howard Chiu
許耀中 酒測攔檢是符合警值法第六條第六款,警察當然可以合法攔查,請問這當事人有喝酒嗎?有開車嗎?警察有設臨檢站嗎?這你都分不清楚,你是不是也要去做一下智力測驗?
Pudu King
Howard Chiu 那這次那個女老師的事件,警察沒有穿制服嗎?沒有告知事由嗎?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去看清楚吧
Howard Chiu
許耀中 拜託,盤查要符合的要件是第六條,不是第四條好嗎!天才法盲不懂裝懂。
Pudu King
Howard Chiu 你要講第六條是不是,第六條第一項是什麼,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一開始要不是那個女生神情緊張而且對警察眼神閃躲,警察會注意到她嗎,
還不就是因為通常有問題的人看到警察都會下意識的想躲開,跟這個女生的情況類似,
所以警察覺得有查詢之必要,結果當事人口氣不佳拒絕警察,造成警察疑心更重,當然堅持要盤查,最後是女老師對警察口出惡言,構成妨礙公務,很難理解嗎
Howard Chiu
許耀中 你自己去翻釋字535對於合理懷疑的定義是什麼啦,懶得跟法盲廢話。
Pudu King
Howard Chiu
「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
中壢分局已經有說明了,新興路屬於治安要點區,警察在巡邏該地區時本來就會更加提高警覺,對於看起來可能有問題的人事物都會更加警惕
更不用說女老師對警察口出惡言,構成妨礙公務,且當下仍然無法確認其身份,被帶到警察局也是正常的好嗎
Howard Chiu
許耀中 不好意思,更加警惕不代表可以無視警值法第六條違法盤查。說「這樣很蠢」也完全不構成妨礙公務。
Pudu King
Howard Chiu 有沒有構成這些要件是由法官判決的,所以你也變成法官了嗎?
如果法官覺得不構成這些要件的話,女老師可以事後對警察提告求償,但是在法官判決出來之前,警察所做的這些都是合法合理的,
Howard Chiu
許耀中 那警察要你脫褲子你是不是也乖乖脫?反正時候申訴就好了嘛。
人民本來就有權拒絕警察不當執法,這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Pudu King
Howard Chiu 所以你覺得脫褲子跟要求看身分證是一樣嚴重的事嗎?
那你不就跟上面那個分不清楚打人跟一般盤查的傢伙一樣,該去做智力測驗了
更何況是什麼情況會讓你覺得警察會要求妳脫褲子,這種一定會被告的事情,你以為警察智商都跟你一樣嗎?
你這一連串的超譯,還好意思說別人法盲?可笑
Howard Chiu
許耀中 原來警察執法是看嚴不嚴重不是看合不合法喔?
法盲不愧是法盲,馬上就跳進坑裡。
Howard Chiu
許耀中 上面就講過了,一遍看不懂可以看兩遍。無知不是錯,無知還不懂裝懂才是錯,加油。
不要再跟我扯什麼盤查沒有侵害人民權利,釋字535去翻一遍。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Maru Zensky
Taiyi Lee 幫補血,一堆看不懂的意思的XDD
張季淵
你的發言自由心證就是偏向女老師有問題,才會這一串那麼多廢話。
警察當然有執法的權力跟義務,那麼人民如果遇到公共事件,啪一聲就跪在地上什麼都不敢想,趕快結束就好,那現在你都不一定出生在這片土地上讓你打那麼多廢話秀下限。
警察處置失當,咻一下就越線搶手機,如果這社會沒有制止這種摸一下底線也沒關係的行為。
等你身邊的人都倒了,也沒人幫你講話了。
雙方理性攻防很難嗎?
人民大部分沒有長期待在法律內沒有那麼懂,執法人員再多講一點不行嗎?
你這種人民不配合肯定有問題該死的想法是不是住錯國家了
張季淵
更何況你上面還扯什麼警察都穿制服了?
所以穿制服的就是警察了?你都這樣教你們家族的孩子這樣幫「警察」開門嗎?
當你家人真的很倒霉
Pudu King
Howard Chiu 有沒有侵犯人民權利,自然會有法官去定奪,而不是你在這邊說的算
Pudu King
Howard Chiu 還有你不要在那邊跳針釋字535號,我已經把535號的內容重點拿出來跟你講了
張季淵
執法盤查,希望能夠抓出有問題的人,如果沒抓到有問題的人放過了,會造成更大損害。
這是基於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手段,因為犧牲了沒有問題的人卻被攔下盤查的損失(到現在也有人認為這樣根本沒損失)
所以執法人員應該更明白今天這項執法的內涵是什麼,給予被盤查的人更多理解,今天是從茫茫人海中挑出老鼠屎,不是從糞堆中找到救世主欸。
我覺得,你如果看到其他的人觀點、想法、道理如果真的也有點意思,不要急著對立,再多想想⋯改變立場並不可恥
Howard Chiu
許耀中 你如果真的有看懂釋字535全文,就不會有這麼多屁話了。
Taiyi Lee
許耀中 你智商高嗎?
你回文完全就林律師一樣,他那個論點已經被打臉打的他媽都快不認識他了。如果他的論點正確,怎麽沒有一個法界人士聲援?
本來不想再回應你的,但看你都不用做智商測驗就可被認定也怪可憐的,所以善意提醒你,林律師早就棄樓了,你確定還要堅守嗎?
Li-fan Shu
Taiyi Lee 但...他後來升官到台南市政府去了...
Vincent Wu
林智群律師(klaw) 謝謝大律師的教誨 現在三重有一個被警察打到快死了 多虧有看大律師讓警察自由違法執行職務的見解 才得以免於一死 學到了謝謝大律師
Hang Yuan Liu
聞到有酒味跟我沒看過妳這兩種不同的情形拿來類比,酷斃了。
109
吳茂正
Hang Yuan Liu 律師為了某個原因已經連寫好幾篇了,我們要習慣啊
無奈一堆人看不懂瘋狂按讚
10
Hang Yuan Liu
黃軒軒 留言區討論依法行政跟違法盤查的內容很多,看的懂字的話可以試著理解看看,不要理盲。
19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Hang Yuan Liu 所以警察講的每個理由民眾都可以審查啊?那就是民眾說了算,乾脆叫警察別盤查了,小偷跑來跑去也是你家的事情
賴立昇
林智群律師(klaw) 警職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這種不確定法律概念不同立場的人根本沒辦法討論。這案件可以討論員警講話的技巧,看過影片大概就可以理解警方大概是以貌取人,再來輕微的現行犯也並非要按在地上實施逮捕搜索不可(這應該是引起民怨最大的原因),函送也是選項之一,但有時候附帶搜索才是警察的目的,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10
Ming-Ren Yang
真希望警察可以認真地抓違規....
潘咨頊
黃軒軒 真實看過霹靂小組隨機盤查路邊神色異常慌張的人 直接搜出毒品跟吸食器
李文程
黃軒軒 也是啦發生在妳身上,妳也可以如此義正嚴詞,我只能說妳真的好棒喔!
Lamination Yao
Hang Yuan Liu 或許以後 我看妳比較漂亮 也可以拿來當臨檢的原因🤔
Hang Yuan Liu
Lamination Yao 基本上,現在就差不多是這樣了!
傲雲
Ming-Ren Yang 有啊!我看他們都站在紅綠燈20公尺外,很認真的抓機車紅燈右轉
Chia-Wei Tso
黃軒軒 可疑人士怎麼定義?「沒看過你」叫做可疑人士嗎?
Shin Chan
Hang Yuan Liu 聞到有酒味也很主觀阿,這兩種本質是同一種好嗎
你肯定是法盲.....
殷珮瑄
律師的見解只是申辯用,最終認定是法官,所以警察依法行使職權,請選擇只花一分鐘配合,有問題時請向法院申訴,按照程序走,才不會搞得自己很難看,又浪費自己和警察的時間
60
Tommy Lin
殷珮瑄 很多人想自己當法官...
殷珮瑄
Tommy Lin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點
Tommy Lin
殷珮瑄 當然,有些人糾結在理由這一塊,坦白說,這是有點主觀,但只要不是太過份,就算上法院,可能法官都會接受。
殷珮瑄
Tommy Lin 最後就看法官如何認定
Tommy Lin
殷珮瑄 這個案子會不會進法院都是一個問題ㄟ,檢察官會不會起訴呢?拭目以待。
楊標
殷珮瑄 其實只是那位女士浪費自己的時間,警察薪水照領不算浪費時間,不過警方因為花時間耗在那位女士身上,也許因此錯失抓到通緝犯或逃逸移工的機會,這是全民的損失~~~
Dylan Lu
Tommy Lin 是 地檢署決定不是律師也不是你我,但我知道一件事: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20170321005934-260402
吳宗憲
殷珮瑄 我是警察˙,我懷疑你褲子有違禁品,脫一下可以嗎
25
蘇小昭
Haleny Ho 你所說的簡略太多程序跟內容了吧?而且還充滿電影情節,還是雷洛時代?
一開始,員警是因為無法查證老師身分,所以選擇欲將老師帶返勤務處所查證身分,老師有事,所以決定要離開現場,之後雙方有身體碰觸,老師脫口而出關鍵字"蠢"(我相信老師不是在侮辱執勤員警或公署),員警認為自己遭受言語辱罵,老師符合刑法第140 條犯行,所以決定以"現行犯",施以強制力逮捕,才有壓制在地的逮捕行為。
你說"亂開單",這個亂字,是由何人基於何權力來認定?不管是由救濟途徑的監理單位或是交通法庭來判定,都不是由被開單的違規人來認定(違規人自行認定也可以,但有法律上的效力嗎?);揍嫌犯?這是電影雷洛的情節,在台灣8090年代很普遍,而且凌虐人犯始屬於刑法犯罪,真有被打,自有被害人驗傷後提出刑事告訴,也可以同時向警察機關督察室檢舉。
這裡討論有數種,一種是就法律規定是否"合理合法"來討論,一種是討論警方盤查權力的發動是否違法?一種是人民對於當場的行政處分不服,當場及事後該如何救濟?很多人都混在一起辯論,所以有些論述合法合理,但有些論述卻未見於法律條文的規定,所以才有"民眾超譯"的名詞出現。
本案中,我個人認為警方發動盤查是沒有依據,事後老師是否有意侮辱公務人員?有無妨害公務(未達強暴脅迫)?則很有討論空間,但法律並無規定也無授權民眾對於警方的盤查,可以自己"當場判定並拒絕"。民眾可以當場聲明異議並要求警方製作異議書,警方若認為異議聲明無理,是可以繼續盤查的。所以警方的臨檢盤查本質就是行政干預,是否為無理的異議聲明是"行政處份",這些行政干預及行政處分是否合法?都得由第三方行政法院來做裁決,不是由個人自行喜好來判定,民眾可以依據法院的裁判,有對警察機關提出國賠的權利,不然有哪條法律有明文規定民眾可以自行判斷認為盤查無理而拒絕盤查的?
人員若覺得法律不足,可以要求立法委員來修法,或要求釋憲,但人民"守法",行政機關"依法",都是有個明確條文的"法",不是靠自己個人觀感來認定。
Top fan
胡銘鴻
Haleny Ho 很不幸,在法治社會,就是如此,不會因為甲方毆打乙方,乙方毆打回去,那麼乙方就代表"正義"而去反擊,這裡指的是"正義"。也就是多數人認為,『我沒錯,為什麼我不能作,我沒錯,為什麼只罰我』。
法治社會就是交由第三方(法官判決是非),即便全天下都知道乙方是被動反擊,還是由法官判決。
只要有情感,就會有對錯,就會有私心,就會有不同的角度,法治社會的是非若要審判,不會由當事人決定。
蔡文豪
吳宗憲 她搞不好會配合,因為不想浪費時間。
張所興
殷珮瑄 我遇過的臨檢,要看身份證,給他看,要看行李箱,給他看,行李箱要翻一翻,也翻給他看,要求看衣褲口袋,也給他看,口袋還要拉出來,也配合拉出,皮夾也要看一層一層看,最後不給走,說我身份證可能是撿來的,或不法手段拿到的,還要我提供里長電話,或鄰居電話證明身份,如果是你接不接受
蘇小昭
張所興 檢察官或是法官認定警察臨檢是否違法?也是依據相關法律條文。
你說自身的經歷不只是有「查證身分」,甚至有翻看行李箱等「疑似搜索性質」的行為,所以如果你懂、知道去翻法律,就知道合法「盤查身分」是必須配合,但「翻看行李箱」這樣的干預行為,並不是「警察職權行使法」裡面規範的身分盤查,所以那個要求你翻出口袋和行李箱的警察是於法無據,這是可以切割的。
法律條文沒有規範到的「身分盤查行為」,人民當然可以拒絕,當然你也可以向警察提出侵權告訴。
但還是要回歸一句,法律有規定就照法律走。警察不一定都是對的,自己認定的也不一定是對的,找得出法律依據,講話就可以理直氣壯。
張所興
蘇小昭 也因為這樣不舒服的經驗,讓我開始學習關注法律問題
蘇小昭
張所興 是,所以你懂得的法律有時候不一定會比警察少,就看誰找得出法律條文而已,於法有據。
蘇小昭
張所興 我個人覺得要靠自己有錢有勢讓警方閃過對自己的臨檢,不如自己多看法條、判決,用知識讓警察閃過對自己的臨檢,不是更有成就感?!
張季淵
而且我覺得最可怕的事情是,大家事後都講得頭頭是道,當下發生的時候,有人企圖越線,又手握公權力。誰可以幫助驚嚇害怕的民眾,手機拿出來還被搶走,這有合法嗎?
人民是不懂法律,是無權審核警察。就跟所有隔行如隔山一樣,我們就是不懂啊。身為執法人員,多解釋一點規定很難嗎?
一聽到關鍵字就要拿妨礙公務壓死人,不就好棒棒,形成警民對立的最大推手到底對這社會貢獻了甚麼力量?
Top fan
李承鴻
吳宗憲 之後你就會被告的沒有工作
除非你在香港
許信得
李承鴻 前提是你還找的到人告吧。要是我就選擇不穿制服、不出示警察證件,理由是長的太漂亮需要出示身分證接受盤查。什麼,妳說我違法盤查?你不是法官,僅能提異議後接受盤查。當然事後妳可以上法院告我違法盤查,前提是你知道我是誰的話。哈哈,把妹好用
羅力
蘇小昭 本來想說帶本六法全書上街的,但是想想現在都數位化了,有app可以用,我們小市民其實配合當然比較省市😆,我以前被臨檢的情形事後只覺得好笑,並沒有最近這麼誇張的情節,但是之前警察構陷退伍警察的事件,這在以前還真少見,還好遇到了一個好法官,不然又一個不白之冤 ! 可是警察是有強制力和法律當靠山,也有這比一般百姓強大的武力,今天這樣對付弱女子,明天對手無寸鐵的百姓開槍也不無可能啊 !😞
Conan Wu
Haleny Ho 我只知道罰單開了,警察說你可以去申訴,新聞都有播過
蘇小昭
羅力 你說警察有法律當靠山,但法律沒有禁止任何人民去了解它啊,人民難道不能自己讀法律當靠山嗎?不是所有民眾都不願意了解法律。人家都說法律是保障有錢人,我卻說法律不是保障有錢人,而是保障願意去了解它的人,至於那些不願意了解法律的,只好花錢去聘僱專業懂法人士囉,難道不是這樣嗎?
你說警察對手無寸鐵的百姓開槍,前提是那個手無寸鐵的百姓有沒有做出類似駕車衝撞警察的情事?我也可以跟你說沒有哪個白癡警察會無故對人民開槍,這種事在台灣絕對會上媒體,到時候,開槍警察替民眾養家、養妻小??
在台灣,有開槍自戕的警察,有在辦公室誤觸扳機而擊發槍枝的警察,但還沒有「無故」對民眾開槍的警察,難道這不會發生?還沒發生的事,沒人敢保證,但說實在的,這機率實在不高!
我只能說,警察也是人,不會因為穿上警察制服,配戴警槍,他的IQEQ就會爆升到違反人性,台灣這個社會,政府官員、民意代表、甚至法官都有違法貪污的事,說不定你的學歷還比某些地方的警察還高,不要期待警察會像百貨公司的專櫃人員那樣和善,因為他們也有自己的情緒?請問有哪個職業,哪部法律規定員工不能有個人情緒?
童昱文
北高行107訴682號判決的原因事實就是當事人異議之後有配合讓警察繼續臨檢完,法院怎麼可能還會去判斷「當事人對違法的臨檢處分有沒有拒絕的權利」XD
58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童昱文 你要不要把法院判決看清楚?法院認定「警察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異議」,這個決定是一個行政處分,民眾事後可以打官司,判決有說民眾可以審查警察行為是否合法嗎?判決有說民眾可以拒絕警察臨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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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昱文
判決也沒有說民眾不可以「審查」警察行為的合法與否啊,重點是這邊要講的「審查」的意思到底是什麼,人民不是法院,當然沒有權力讓有效的行政處分變成無效,但如果人民真的那麼確定警察的盤查處分是違法的,進而拒絕配合,而被警察使用強制力帶回警局,事後當然還是可以去針對違法的盤查和人身強制救濟。不會因為一開始「審查了」警察的盤查合法性而拒絕配合,後面就不能救濟了。
34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童昱文 都說警察否決民眾異議是「行政處分」了,你拿到行政處分,應該是訴願、行政訴訟吧?還可以再跟原處分機關(警察)盧嗎?我以為這個是行政法常識耶
童昱文
你可以既跟警察盧,同時去打行政救濟。警察當然可以動用強制力去貫徹他的處分,但他能不能動用強制力跟你能不能盧是兩回事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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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昱文
面對一個違法的盤查處分,如果你不盧,那事後警察機關要賠的就只有你「拿出身分證」的損失,但如果你盧了,警察也強制把你帶回警局了,那理論上他要賠的就又包括你人身自由的損失,甚至可能會有妨害自由的問題。這理論上會增加警察違法值勤的成本,也理論上也會讓警察更三思而後行。當然,實務上很難告贏警察是真的,這也是人民在拒絕受檢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到的因素,但不代表人民在面對違法盤查的時候就一定要乖乖受檢,只因為盤查是一個行政處分耶。
41
Top fan
蘇詣倫
林智群律師(klaw) 觀察了您蠻久的回答方式
我覺得身為一個法律人,您可用你的粉絲專頁或是個人帳號的曝光度,以教學的方式一方面先說明目前「實務怎麼判」,跟「理論上」或是「修法上」有沒有什麼建議,或者可供參考甚至現行法制不足之處
不然動輒法院怎麼說法院怎麼說,法院說的也不是就是對的阿....還是律師當久了法院的話就變成聖旨了?
況且我國行政法院的判決亂七八糟的也不在少數,歡迎學長回來台大與我們後輩再一起鑽研一下行政法
我相信學弟身為台大公法組在學的同學,行政法應該也沒有您口中的那樣掉漆啦
身為一個律師 應思質疑現行制度的問題,更該思現行法院判決或者實務見解有何不妥之處,遠比盡拿法院判決來吵吵鬧鬧來得有意義吧
23
Top fan
蘇詣倫
林智群律師(klaw) 況且動輒用 要不要把....看清楚、我以為這是行政法常識耶
對比別人只是來你的板上,用合理正當且尊重的口氣討論法律問題
顯得您氣度似乎有點..........
12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童昱文 所以你的算法也是在計算成本啊!計算民眾跟警察各自的成本,那我站在民眾立場說你就配合吧!難道不是成本最低的嗎?要民眾花大量時間金錢為我國司法改革盡一份力氣,也是強人所難吧?
Top fan
蘇詣倫
林智群律師(klaw) 所以你已經是知名網絡律師了
是不是更該發文說明目前制度不對之處,藉由你的高人氣迅速累積輿論,這也是個少成本卻能引發大家思考甚至能促進改革的方式阿xdd
童昱文
民眾有沒有權利拒絕配合違法的行政處分,跟民眾拒絕配合的成本利益如何計算是兩件事,如果是我自己遇到可能也會覺得就給他看吧,但也不可以否認對某些人來說資訊自主權就是比那些成本還重要,也因此讓他們知道他們有權拒絕也是重要的,言盡於此XD
20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蘇詣倫拿判決至少有依據啊?!怎麼會是吵吵鬧鬧?一堆人不提實務見解,難道就不是吵吵鬧鬧?判決再怎麼樣,也就是「現狀」,先讓民眾了解現狀,不重要嗎?不了解現狀,怎麼開展未來?如果連這個現狀都不願意承認,或覺得自己不喜歡的判決就是爛判決,這樣的態度有比較好嗎?至於氣度,來我這裡嗆聲的,我都沒刪文,這樣還不夠氣度啊?至少我不會說我不喜歡的判決是爛判決啦!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蘇詣倫 司法官有比較厲害嗎?你是不是學校剛畢業啊?很多律師都沒當司法官的,司法官是很難考,但談事情我們還是看談的內容吧!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蘇詣倫 不好意思喔,一般人連現狀都搞不清楚了,還一堆法律人把法庭裡面的主張內容說成在街頭也可以主張,你覺得我是應該讓大家認清現狀?還是輕飄飄的講未來?未來不用在現狀基礎上慢慢前進嗎?
15
Top fan
蘇詣倫
林智群律師(klaw) 你看吧
人家好好的說話 你就要講得像吵架一樣
之前在事務所實習看你也沒這麼凶阿xdd
21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蘇詣倫 你這種回應比較兇吧?人家司法官講話也沒像你這樣一副要吵架的樣子耶?既然有同所過,我應該沒得罪你吧?有什麼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來,你畢竟也是補習班老師,討論事情就針對事情討論,嬉皮笑臉的嘴這些有的沒的,是沒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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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 Rira
身為一個律師,高知識分子,上面的回覆像街頭小混混吵架,呵呵,看留言大律師動不動就爆氣,你是不是輸不起啊
11
Top fan
蘇詣倫
林智群律師(klaw) 好吧這個確實不妥
跟您道歉
Melody Tsai
萬惡根源不就是立法員那群立法委員嗎??法官只能依法判決
台灣的法律法條本就存在許多瑕疵,修法才是根本
莊宇富
神串留名
陣則魯
不知道到時候法院判決結果出來 會不會又再次打臉林大律師w
72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陣則魯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我在寫什麼啊?我有討論這個案子警察作為是否合法嗎?
陣則魯
嗯 林大律師說的很對
76
JS Rira
林智群律師(klaw) 林大律師又爆氣了
24
Garcia Lu
陣則 ルー 幫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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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威廉
他沒有討論合不合法,人民被盤查不能有意見,就算只是我沒看過你我就要查也要配合,這就是警察的權力,公民乖乖的就好
Ken Lin
JH Kira Do Re Mi Do Ra Mi Do Ra Mi Do Do
Loomis Ho
林智群律師(klaw) 大律師還是少上FB寫這些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法律見解吧,不然看你被法官、網友釣魚一下就連續爆氣,有點擔心你會中風XDDD
Joseph Chen
不樂見警察有這麼大的權力,好一些律師或法學教授(包括您自己截圖的那位),見解高出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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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Chen
Joseph Chen 台灣警察很弱勢的(就算有害群之馬畢竟是少數),是您把警察權力想像的太大了⋯
我都告訴身邊親友,別讓自己的小孩長大後對國軍、警察的工作產生興趣,何必犧牲自己保衛刁民咧!
11
Top fan
林書緯
法律就是寫這樣子,在修法之前依法就是這樣跑,鄉愿式的解讀只是鄉民看了開心,並沒有什麼高明處,反過來可能還害到受眾。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Joseph Chen 誰高誰低你也許沒能力判斷喔!這年頭是不是講你高興的東西才是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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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Lin
艾莉絲 嗆跟駡不太一樣ㄟ,如果在執行公務時辱駡公務員,會有妨礙公務的問題。
Tommy Lin
現在警察的權力已經限縮很多了,在違警罰法年代,警察權力更大。至少,現在警察可以做的事情,法律至少都有規定了。
Ian Chiu
艾莉絲 哇又是你 真的很敬業
King Lion
Vicky Chen 臺灣警察弱勢??你要不要來中壢住一陣子?在中壢看到警察“神情緊張”已經是正常反應了好嗎?你在打開googo地圖看看“香港行政區中壢分局”半徑1公里有多少酒店
Ting Shang Tsing
艾莉絲 嗆警察比較可能會出事吧,比起罵總統XD
Vicky Chen
Ông Tsì Iông
難笑你不也哈x4、顆x2的笑了
Vicky Chen
King Lion 哇賽!你一個人可以代表全中壢人的意見喔!
那我幫你tag燦哥鄭文燦,因為你說「在中壢看到警察神經緊張已經是正常反應了」,請桃園市的大家長為你想想辦法吧!壓力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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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 Lion
Vicky Chen 謝謝,我已經有在他版面留言了
King Lion
Jéff Küô 以酒店是否警察開的來論述?你還好嗎?
李文程
Vicky Chen 有刁民也有惡警懂嗎?
林靖亭
艾莉絲 哪裡都有妳呢
林飛白
贊同林律師!
許多法學院學生跟新進律師會常犯一個錯誤⋯
在討論法律適用時,會把那些授權給法官判斷的法條直接拿來用⋯這就會容易造成誤導,以為臨檢程序中的人民得以之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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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竹
林飛白 按照同樣的道理,我看到有人當街拿刀刺殺路人,即使我有能力上前阻止,我也不應該上前阻止,畢竟判斷其行為是否滿足傷害罪或重傷害罪或殺人罪的權力是屬於法官的,而不是屬我一個小小市民的權力,那麼,我若上前阻止的話,其實就涉嫌觸犯了強制罪?
林飛白
黃小竹
這種類比⋯服了
黃小竹
林飛白 除了服了,沒有要說明這個類比有或沒有問題?
林飛白
黃小竹
我沒那麼多時間從頭講⋯失禮
黃小竹
林飛白 真忙,有時間留下一句廢話,卻沒時間說正經話。 ❤
15
林飛白
黃小竹
我的意思是沒時間跟你說廢話!
哈哈!
祝晚餐愉快
黃榮恩
黃小竹 這類比太扯了,你的確有上前制止的權利,因為你有行動自由的權利,但你沒有一定上去的行為義務,所以你可以不用上去制止,即使你有制止的能力。
但假如你真的上去制止了也不會構成強制罪,因為對方是現行犯,依照刑訴88你可以上去逮捕現行犯,而且你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避免他人生命身體危害)可以阻卻違法,當然這些都是事後法官的裁量判斷,懂嗎
這兩個案子完全八竿子打不著吖
Chia-Wei Tso
黃小竹 無明確事由,本來就可以拒絕,台灣沒有授予警察毫無節制的盤查,那是警察國家幹得事!
徐聖翔
黃榮恩 有個疑問,若我上前阻止,把對方打得半死,對方可以告我傷害嗎?
凌霄
王朕
黃榮恩
徐聖翔 要看時機,正當防衛的要件是,危害終止立即停止,也就是說,此危害必須要有即時性跟現在性,如果你一拳把他灌倒,然後拿走他的武器,他就是沒有危害了,如果再上去亂拳飛舞打的他重傷,法官可能就會認為你後面的行為欠缺合法性,也就是防衛過當,可能就會有刑責,不過是可以減的;不過如果你力氣太大一拳就把他打成重傷,他原本是在有危險性的狀況下突然被灌倒,即使重傷應該也不太會受歸責
Vicky Chen
謝謝律師,希望那些超譯的人可以閉嘴了。
法律透過某些人的嘴巴解讀起來,就是很奇妙的見解⋯所以還真的得要法院見,才能知道誰是誰非⋯
36
Kai-ting Tai
Vicky Chen 上面有線上法院
謝謝律師用心良苦
13
Vicky Chen
Jefferson Chen wait and see...咚嗎?
郭建宏
Vicky Chen 叫人家閉嘴結果線上法庭馬上打臉,真的有點慘啊🤣🤣🤣
徐昇塏
Vicky Chen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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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ciary Chen
Vicky Chen 你確定現在的法官沒有政治考量??攻入立法院跟行政院的暴民你怎麼看?人民多買幾條香菸未申報就走私,那先前的一萬多條香菸叫超買?沒事??法官怎沒一致標準??
蔡杰
同樣事件,李永得又如何解?
黃柏琮
談那麼多,其實都是法律面,多數人跟本不可能理解那麼多,這兩個人在做這件事前跟本不會想那麼多,也沒有能力去想那麼多,當下做的都只是情緒下或自己習慣這麼做的動作,沒人想到結果會變這樣,但就最實際面來看,原本一兩分鐘的事,就因爲一口氣,換來的就是失去自由幾小時,如果你是想成為那個對抗可能是不公正的法律而犧牲的英雄那就這麼做,如果沒有就好好配合吧,別浪費彼此的時間。
但說實在,很多罪犯、通緝犯、失蹤人口,都是靠認真的警察以這種攔檢的方式下查獲的,他絕對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有這樣的情形,就是法令規定的不夠明確,讓雙方都有太多解釋的空間,每個人都主張自己的立場合法,總之查證件侵害的法益跟以此查獲罪犯等之間的衡量,就是大家該去衡量的。講真的,警察真難當,這些東西,法官可以在辦公室花好幾天來判定這件事的對錯,但警察卻只有現場的幾秒鐘就要做出判斷,偏偏接受最少法學敎育的基層第一線警察每天都要面對這些問題,對警察真的蠻不公平的。
29
黃柏琮
如果今天因爲這樣,抓到打到你殘廢、騙了你所有財產的通緝犯,你支持嗎?哪怕查一萬次中一次,你還是支持。
黃柏琮
Enzo Xu 因為太想幫你找到欺負你的人了。
吳明憲
所以大家都想要不被盤查,希望警察不要以盤查方式抓到壞人
黃柏琮
連署廢了這條法,這條法寫得這麼爛,這麼不明確,跟本很難確實執行,跟本是害死警察跟人民,也害死司法官,三不五時就被拿出來吵,跟本浪費社會資源。
Kevin Yi
警職法的立意首要是符合服務民眾利益
如果是不停追求績效來侵犯民眾利益
很明顯 該廢除的是警大出身的官
Kevin Yi
Enzo Xu 之前盤查有個真的是有很多存摺 結果人家真的是家裡需要
民眾要求開異議單
員警說不須要
基層警會照法條做事 真是笑話大全
黃柏琮
就是被這句有明顯犯罪嫌疑害慘的,這太不明確了,每個人對犯罪的想像都不同,犯罪手法也都不同,很多手法日益更新,跟本是連想都沒想過的,但就是有人這麼做了。
黃柏琮
Enzo Xu 不先攔下來,怎麼能知道身上有沒有藏刀、有沒有帶很多存摺有沒有很多手機,是不是失蹤人口,現實不是你想像這麼容易的。
Kevin Yi
黃柏琮
警察攔人下來查證件這件事
我看基本上就是應付上級的需要
至於你說攔人問話
法律並沒有禁止呀
而且身上有無這些東西跟盤查身份證有什麼關系?
陳繩典
黃柏琮
乾脆 火車站 捷運站 國道休息站都設強制攔檢站,
這樣通緝犯沒幾年就都抓光光了,
你說這樣好不好?🤣🤣
黃柏琮
陳繩典 當我是罪犯時,我不支持,當我是犯罪被害人時,我支持,當我需要警察時支持,當我不需要警察時不支持。現實不是就這樣嗎?
林和諭
黃柏琮 真的喔,那當你整天在路上忙著應付盤查的警察的時候不要靠北餒
黃柏琮
陳繩典 單純盤查身份而言,我個人真的覺得可以接受,因為就讓警察知道你的身份而已,侵害法益相對小,而且對於犯罪預防跟偵查還有協尋還是有幫助的。
陳繩典
黃柏琮
這個是看個人,
總之,不會沒有選擇只能讓人硬上的,
就像是有的人就是想拒測酒測然後繳罰鍰,
不能無視人民選擇的自由。
黃柏琮
陳繩典 當然,所以如果警察不怕踢到鐵板,就可以隨機攔查,民眾如果不怕跟他耗時間,就給他拒絕出示。
Jones Lei
黃柏琮 又沒人妖求你要當警察?你有本事也可以當分析師阿!說說嘴就有錢賺!警察要苦個幾年也有不錯的退休金阿!自己選擇自己承擔!
林小瑜
黃柏琮 那要怪你們制度,你們需要抗議是你們制度,而不能來叫民眾體諒你們,民眾很弱勢,我們上班也很辛苦因為要賺錢,老闆客戶罵也要忍下來,警察是有槍的人,當然要接受民眾高道德標準檢驗,接受民眾監督。
謝明墀
黃柏琮 說的好,讚同
黃柏琮
林小瑜 當改天你需要警察幫你討回公道時,你就知道警察的權力到底大還小?
Bebe Chen
Jones Lei 哈哈哈 這段留言我看了好想笑⋯🤣
Bebe Chen
林小瑜 看來你一定不是做服務業的 不知道服務你所謂的「民眾」有多麼苦 ! 高道德高標準😌
Bebe Chen
Jones Lei 你怎麼知道他現在其實就是在當分析師,還賺超多⋯😌 警察薪水? 哈哈哈⋯
林小瑜
黃柏琮 警察權利的大是國家給你,當你的脫下制服就是跟民眾一樣
林小瑜
陳意鈞 我是服務業我知道刁民多,因為要賺錢要生活啊,在外上班不容易,法官檢查官也很辛苦開庭開到快瘋狂,因為濫訴也不能罵被告原告律師無理要求,醫生也很辛苦動不動被告也不能罵病人家屬這是就是涵養
林小瑜
Kevin Yi 這我贊成
警察要多點時間讓他們多讀書,跟外面正常人接觸,這樣才會有良好的觀念
曾怡斌
黃柏琮 很多詐騙案,也是利用民眾不會懷疑警察還是檢察的行為是否合理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被騙
這些被騙的 大概也都以為先配合就好
有異議以後上法庭再說
黃柏琮
曾怡斌 查證身份跟叫你領錢出來,是不一樣,不能這樣比較啦!
曾怡斌
黃柏琮 你沒有考慮到多層次詐騙的問題
如果以單次攻擊來說, 只查證身份似乎是起不了作用
但可以先經由查身份證, 得知目標的住址
下一步就可以再假裝是查錶員進入住所探視目標住戶的狀況, 有沒有監視器, 值得下手的財物之類
最後假裝成檢察官直接上門查扣財產, 當普通人發現有檢察官居然知道你的姓名住址, 直接上門, 通常會覺得一定是透過政府機關法定程序取得姓名住址資訊, 不然怎麼知道你住這裡, 因而不會懷疑假檢察官的身份,
而這一切都是從一開始不小心把身份證拿給假警察看了一下
黃柏琮
曾怡斌 網路購物個資寫那麼多了,都不怕外洩了,怕政府的警察查證件?
Henry Chen
那可否請林律賜教一下警職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適用範圍?
35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陳少荃 不是只限違反第一項情況嗎?
Henry Chen
個人認為程序應該是如下:
Step1:依照警職法第六條,產生合理懷疑。
Step2:依照警職法第四條,告知事由。
Step3:依照警職法第七條,命出示身份證明。
Step4:依照警職法第二十九條,給與陳述異議機會。
Step5:依照警職法第二十九條,紀錄並交付異議之理由。
Step6:依照警職法第二十九條,認為無理由繼續執行。
Step7:依照警職法第七條,無法查明身份時得帶往勤務處所。
Step8:依照警職法第七條,遇抗拒時得使用強制力。
連合理懷疑的第一個程序都不成立,當然不能進入到第二個程序,所以該警員的執法當然是違法,民眾本來就可以拒絕。
75
Jhao Jhao
陳少荃 違法臨檢本來就可以拒絕沒錯,現在律師是告訴你現場誰來認定違法與否,你懂了嗎
李祈
Wei-chen Jhao 不是現場吧,他是說之後進入司法審查階段的時候由法院判定臨檢過程是否違法,現場不管人民警察都不能認定阿
施傑耀
陳少荃 律師:請問「合理懷疑」如何認定呢?依一般人的認知,還是依警察的判斷呢?
Jhao Jhao
李祈 不確定法律概念的第一層解釋人是行政機關,於本案中就是警察,懂了嗎
Jhao Jhao
李祈 法院是最終解釋人
賴立昇
李祈
Wei-chen Jhao 但我覺得那不叫解釋人吧,頂多說有詮釋的能力,且人民可提出異議。最後能做出解釋判定的只有法院
Jhao Jhao
李祈 到底在講什麼鬼,你去吧行政法中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法理重新唸一遍好嗎
李祈
FE Lee 採你見解被駡了😥
李小可
從邏輯上來看 如果人民認為警察不構成程序一就能拒絕 那以後大家都這樣拒絕盤查不就天下大亂
李小可
民眾有2300萬個可以拒絕盤查 而且還不只一次
你覺得警察隨便盤查 能幾次
舉例不成立
李祈
Kun-liang Jhou 基本上未出示證件或未表明身份就已經不符合警職法的規定,行為依照警職法第四調第二項人民可以拒絕。至於若是警察仍執意為之,要以填寫異議單的方式,還是可以直接對警察提起訴訟我就不太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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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可
Mars你自己跟我舉天下大亂的例子 我只是告訴你舉例不成立 我可沒說可以不認定程序喔
李小可
我舉的例子也沒說警察可以隨便盤查啊 你自己邏輯錯誤還怪我
FE Lee
李祈 這就是非通說的悲哀
李祈
FE Lee 更可悲的是還有人想要消滅別人的見解
FE Lee
是說我個人覺得:警執法第四條第二項的人民拒絕,應該是絕對的拒絕,警察就不能再要求盤查直到他證明身分為止
如果警察仍執意要求,應該還是可依警執法的救濟篇章,尋求救濟(也就是警執法29條的異議與請求異議單填寫)
如果警方仍然拒絕,那就會有:
1.行政上可依警職法第29條第三項提起行政訴願或訴訟
2. 刑事上可能有強制罪、剝奪行動自由罪、違法搜索罪之可能
3. 民事上則有侵權行為賠償、人格權侵害等可能性
李祈
Kun-liang Jhou 第四條的兩個要件不是分開成立的,警察是要表明其身份同時告知理由,且這個理由是要有法源及事實依據的。若警察在行使其職權時有違其中一個要件,其行為即為不法。
李小可
Mars Kai 我又沒說民眾拒不拒絕甚麼的 我只說 我只說舉例不成立而已啊
李小可
一直反問我問題 但是邏輯都是錯的我要怎麼回答你
李祈
Kun-liang Jhou 警察若是覺得你無理由然後填異議單給你,你當下也只能接受,事後在進行救濟
李小可
你一直用邏輯錯誤的方式在反問我
請問意義到底何在
我從頭到尾沒說 不符合程序不能拒絕
我只說 人民"認為"不符合就拒絕 會天下大亂
為什麼一直跟我模糊焦點
李小可
是你自己給我冠上一個 我就是不符合程序不能拒絕的立場
然後一直用奇怪的問題問我 最後又扭曲我的意思
到底是誰邏輯錯誤
李小可
所以又回到一開始我說的阿 次數差那麼多 天下大亂的舉例不成立阿
李祈
Kun-liang Jhou 未表明身分是要審查什麼?就一個事實行為,法院也不用審查阿。假如警察未著制服或出示證件,就屬於未表明身份阿。不是不能審查,是不用審查
李祈
Kun-liang Jhou 假如警察未表明他的身分,根本就不會有後面有無告知事由的問題了
李祈
Kun-liang Jhou林律說的沒錯阿,人民確實沒有審查警察是否違法的權力,你又不是司法機關,為什麼可以審查違不違法?人民沒有缺乏拒絕的權利阿,若警察違反4條第一項,人民可以拒絕警察的行為,若警察仍執意為之,再依照29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而就算警察認為無理由,依照29條第二項還是要給你異議單讓你可以訴請救濟,不會處理不了阿。
Henry Chen
賴立昇 所以眾說紛紜啊!!
Henry Chen
Wei-chen Jhao 我懂不懂應該不是你用訓話的方式告訴我!!
說真的,理性討論沒問題,用趾高氣揚的訓話方式就免了!!
李祈
陳少荃 學長和這種不理性的護航就不用多費唇舌了
Henry Chen
李祈 其實林律講的也言之有理,只是管見認為基於限縮公權力跟保障人民權益的立場,警職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事由仍須符合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否則該盤查仍是違法盤查!!
孫瑞蓮
陳少荃 朝聖簽到
Henry Chen
孫瑞蓮 砲火已經停歇!!
王宏政
施傑耀 正解,爭點就在「合理懷疑」本身就是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因此才必須交由公正的法官來審查,否則警察所認定的合理懷疑,人人都可以找到否定理由,進而不配合查證身分,那警職法就形同具文。
Henry Chen
王宏政 應該這麼說,如果該員警說出警職法第六條第一項任何一款規定,今天事情也不會發生這種爭議!!
施傑耀
陳少荃 律師,個人看了部分剪截影片,本件比較有問題是在「告知事由」。但現實狀況在實際發動查證前,「告知事由」如何做到讓被盤查者不感到不受尊重,實是兩難,這點人民警察雙方如何取得平衡,共取人權與公益雙贏,有賴大家思考一下
施傑耀
王宏政 「合理懷疑」是否有判斷餘地而不受法院審查呢?法院因而只審查程序部份,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王宏政
陳少荃 我覺得這樣說太理想化,「法律人」跟「執法者」(law enforcement)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對理論做精闢的探討,後者著重實地的把法律具體運用在生活中,因此憑藉著對法的直覺,以 本案而言,警察已說出:「 我是這裡的管區,我以前都沒看過你。」這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懷疑,至於這個懷疑是不是合理,不正是司法要審查的對象嗎?否則,任何「合理懷疑」其實都帶有不確定性,民眾是否均能以此為理由不配合?不要忘了,釋字535的精神除了你所論述的重點,更重要的是把過去無法提行政訴訟的「臨檢」,賦予行政處分的地位,從此,臨檢不再是沒有救濟管道的「事實行為」,如今,放著立法者的救濟途徑不用,反而以違法來對抗自己認定的違法,無論就社會秩序代價,乃至個人利益維護,我看不出有何高明之處。
林律是有感於多數台灣警察對窒礙難行的法條規定已有裹足不前的傾向,所以「求也退,故進之。」希望警察勇於任事,至於法律的爭論,就回到法庭上吧。
Henry Chen
王宏政 應該這麼說,如果員警要以神情緊張為理由進行盤查,應該跟女老師告知因爲妳神情緊張,我合理懷疑妳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所以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對妳進行盤查,而不是說了妳神情緊張後,就要求女教師出示身分證。
施傑耀
陳少荃 律師,通常實際上就算這樣的告知民眾,也會有民眾感到不悅,憤而拒絕之,個人以為可讓民眾多認識一下警職法(ps:在別的討論區甚至有人認為需有犯罪事實才能盤查),同時也請警察機關與各位法界討論一下「告知事由」要如何做到讓民眾不反彈
王宏政
陳少荃 其實你跟林律都各執事務一端論事,你認為警察要把「合理懷疑」的心證毫無保留的對當事人說出,林律認為,警察盤查身分不過是兩分鐘的事,只要他提的出懷疑的理由,就具備執行盤查身分職權發動的「合法外觀」(何況不是每個警察都有律師那般的口條),至於「實質合法」性,那是法庭上辯論的事,不須人人像刺蝟,逢查必反,這樣對法秩序不會更好。
觀點爭論不是「非黑即白」的零和搏奕,法學上的主流觀點也可能在數年後被認為是荒謬,因此我只能說,當各位鐵口直斷民眾沒錯的同時,別忘了,還有少數法律人的觀點,對此並不認同。
王宏政
法律的觀點從來不是絕對的,例如以往刑法教科書,幾乎都認為「負有一定義務」的人,不能主張「緊急避難」,但已故的刑法學者林山田教授獨排眾議,認為如果這種「義務」已經到必須「捨生取義」的程度,則負「特定義務」之人,仍能主張「緊急避難」,因為一個人要不要「捨生取義」那是他的選擇,但法律不能要求人一定要做這種選擇。
林氏的觀點屬少數說,但我堅信林山田教授的觀點才是何乎「法哲學」的。
Mengsing Wu
Mars Kai 所以啊,只要大立委們把警職法第29條廢除,只要犯法的人規避警方盤查的人,被警察攔下,直接自行認定警方是違法盤查,拍拍屁股走人,天下太平,大家就不必整晚浪費口舌,事情解決!
Henry Chen
賴立昇 不過別忘了,大牌講的不一定是對的!!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孫瑞蓮 可惡,你們這些律師太閒了嗎?平常不跑來,現在才來串門子
孫瑞蓮
林智群律師(klaw) 大律師冤枉啊!平常都有按讚哦.....您看我可是頭號粉絲喔
王宏政
Kun-liang Jhou 這種情形已經維反第4條第1項規定,法律明文「人民得拒絕之。」當然可以拒絕。
陳振浩
那個第4條是說警察沒依規定行使職權,人民得拒絕之,可是好像也沒說你有依規定,人民就一定要配合呀!
26
Top fan
Shuntsung Chang
陳振浩 呃…警察有依規定,但你不想配合,是這個意思嗎?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陳振浩 法律說「特定情況」可以拒絕,反面解釋就是其他情況不能拒絕啊!法律寫我可以跟你求償,就是你有義務賠我啊!一樣的事情還需要寫兩遍啊?
17
陳振浩
林智群律師(klaw) 只是覺得連訊問都可以行使緘默權了,為什麼你這種什麼沒看過的理由,百姓就不可以拒絕一定要配合,法律又不寫明不得拒絕這4個字,而是要反面解釋!
鄒智勇
陳振浩 簡單的說,你可以有異議,也可以投訴,但是當下最好花幾分鐘去配合一下,不然還要花更多的時間跑警局,上法院。
划不來的。
陳振浩
鄒智勇 所以當下拒絕不配合就會被抓嗎?
Meng Li
陳振浩 當下拒絕不配合,就是進入下一階段,到警局靜待三小時。
你有任何異議,就是事後的處理,讓法院來判決。
律師只是想表達很多事情不是我們認為怎樣就是怎樣。
陳振浩
黃軒軒 又不是公安,隨便一個甚至不用理由,想查你就查你!
10
陳振浩
李孟書 原來我們的警察權利這麼大!還以為公安才是這樣!!
Ying Lung Lai
陳振浩 其實全世界警察都有盤查身份的權利,只是你不配合就會帶你去警局幾小時盤查,看你是不是要配合檢查身份,公安不是來盤查你身份的,他們來就是直接把你抓走
Conan Wu
陳振浩 是講“得”,不是“須”
Top fan
楊立銘
法條怎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見警的效果。
偶爾會看到警察在巡邏時,某些有被通緝或是犯罪犯錯的人看到警察就心虛,為什麼呢?因為他怕警察攔查他,所以常看到警察因路人的神色慌張等攔查到有問題的人。
今天如果警察要攔查,如果出現那些人要求的事項,導致後來警察攔查出現窒礙難行,是否造就有問題的人根本不怕警察攔查呢?因為他們可以拒查。
今天你家社區出現不認識的人閒晃,警察巡邏看到,攔查受阻,結果這是一名慣竊,警察無法攔查,他放心偷竊,然後要罵警察嗎?
你自己如果當警察會閑閑沒事攔路人查身份證嗎?
之前看到警察追犯人或是用槍問題,一堆人就罵說台灣警察很沒權,現在又是一群人說可以拒絕攔查,那請問台灣警察現在的窘境到底是誰造成的啊?
17
賴建興
楊立銘 警察沒事攔查路人不就是這一次的事件嗎?怎麼說沒有這種事
King Lion
楊立銘 今天若是黑白分明我或許會挺警察,去打開googo看看中壢分局半徑1公里有多少酒店
Top fan
楊立銘
賴噹噹 警察沒事攔查路人?
是你你會那麼閒嗎?警察業務還不夠多哦!
你可以判斷警察有沒有事嗎?
怎樣才是判斷該不該攔呢?
有看好我文章內容嗎?當大家都這種心態,犯罪者或是預謀犯罪者看到警察就不用害怕驚慌了,見警率不是大大降低功效嗎?
另外你覺得警察看你可疑,要攔查你,要用什麼理由呢?(你偷偷摸摸在幹麻)(我懷疑你有問題)這些會比(沒看過你)還好嗎?
新聞上那些路上被隨機懷疑攔查到的通緝犯,毒蟲等那個不是沒事攔查的呢?
拿結果論來看動機?
陳世安
Kung KaiLin 那你說說士林分局附近的酒店在哪裡
King Lion
Kung KaiLin 這問題你看googo就好,分局附近沒酒店的多了去
果園丫梨
酒測是臨檢站,跟警王隨機攔路不一樣吧,要不要再想想
10
Henry Chen
舌戰群雄
11
Yan Mo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1項所謂之事由,應使人民得知悉該事由與警執法所規定之事由具關聯。(如神色可疑得知悉為警職法第6條第1項1款)倘人民無從從警察告知之事由知悉警察行使職權之事由,即不應為本條所稱之事由。
倘認警方告知之事由,無需使人民得知悉警執法所規定之事由,則警察著制服時,稱:「因為我想盤查你」人民縱然無從得知警察盤查之依據,亦不得拒絕盤查。有違本法設計之目的。
本案警察稱:是不是失蹤人口、沒見過你,並無法使人民瞭解該事由與警執法所規定之事由有關聯,應認為其為未告知事由。依本條第2項規定,人民得拒絕之。
卓有
嚴晨瑋
那是不是該法條內第二項改成:應告知「適當之執法事由」會比較好呢?
Kevin Yi
改什麼法條?
反正不依程序做跟跳針跳針
就是基層警的SOP呀
改了就會照做呀
法律改成不依程序做事就整間分局扣薪就會乖了啦
Yan Mo
卓有 解釋法條時本應斟酌是否適當,無需再另外改成適當之執法事由。
胡閔智
質疑法官被打破頭 現在在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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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Ken Lin
胡閔智 早日康復
湯豐潤
胡閔智 好好笑 頭好一點了沒🤣
Shoo Jhong
借分享,感謝
林律師,思慮清晰,一碼歸一碼,逐一拆解👏👍
46
劉維和
Shoo Jhong 都被法官出來打臉了,你還要分享 呵呵
63
Shoo Jhong
劉維和 沒關係,喜歡看誰就看誰
Jun Yu Chen
分享錯誤訊息還不以為意,不會自己思考真的可惜。
50
Shoo Jhong
Jun Yu Chen 我不覺得錯誤啊,你覺得錯誤,這麼會思考,你就先離開吧
黃瀚樟
Shoo Jhong 法律不是誰看喜不喜歡的,散佈錯誤的訊息就如同鼓勵犯罪
53
陳彥成
Shoo Jhong 邏輯正確,以後被告被判有罪,就跟法官說我不覺得錯誤啊,我先走一步了。
36
廖恩恩
Shoo Jhong 我以為法律沒有自己解讀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Shoo Jhong
廖恩恩 法官說的算,不然也沒有什麼攻防問題
Shoo Jhong
真的很奇怪,我分享我的,你們不爽,不能接受,去好好看林律師的留言,他還額外再PO一篇新的,要討論去找別人討論,不要來我這邊指三道四的
Shoo Jhong
黃瀚樟 不同哦,你不是法官,錯誤不錯誤,不是你說的算,犯罪跟這也沒什麼關係,搞清楚整個事情的全貌
Shoo Jhong
陳彥成 那是你,不要拿這裡一概而論,我要說的是各有各的觀點,各有各的支持的論點,僅是這樣而已
Somerset Y. Wu
這就像演戲的人如果演的難看
就會請一些親友團到台下叫好一樣
真尷尬!
27
Garcia Lu
奇怪,你自己愛留言,別人不也是一樣?別人要留言與你何干呢?
23
Shang-Bing Yang
劉維和 還是有法官被另外法官打臉的情形,並不是某一法官說什麼就一定是對的,不然怎麼那麼多法官被認定為恐龍。
Rich Tseng
Shoo Jhong 你要說林律思慮清晰,就要有被大多數人不認同的心理準備,前面是你的言論自由,後面是大家的言論自由。
13
Jian Emerald
這樓有收費來幫站邊的吧,整個邏輯死
施俊宇
你知道留言功能是拿來留言的嗎?
Lee Sen Jen
林智群律師(klaw) Er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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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杜武修
李一止 難怪我沒辦法朝聖神串XD
14
簡肇良
本來也想朝聖
律師氣度也太小
李松祐
銣銫法師來看超好笑
KC Chen
看到一堆法律人
滿滿的被害妄想症上身
每個都講得自己被國家迫害
走在路上一天被查20次
好像警察的薪水是論件計酬
盤查一次薪水入帳10元
超過100次可以DOUBLE
到底是誰覺得警察那麼閒?沒事很愛盤查人?
Kevin Yi
不會問警大出身那群
那麼愛要求線上立破是不是在搞笑?
KC Chen
Kevin Yi 龜山小孩你敢嘴~
來個和風
王凱任
我爬不上去,手機開始發燙了,離開前加一層,我爬不上去你各位也別想上去🙂
阮少軒
欸欸綠師,請問你們業界是可以封鎖法官的嗎?
孫丕祥
演算法帶人來朝聖大綠師對小法官
Isers Lin
考古,法官太強啦
Top fan
Yamada Wang
如果以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無效的行政處分來看,是否有重大明顯的瑕疵就可以逕不理會警察的要求,甚至對於明顯不法的行為,當下可以以實力主張正當防衛,如果警察因此不能得逞,這樣就變成警察要告上法院,而不是人民只能先吞下事後再救濟了!
當然,實力要很強當下才能抵擋警察的不法作為,風險很高…
林和諭
Yamada Wang 大律師不敢回這篇留言欸,484知道回不了
Tsung-han Lu
Yamada Wang 行政程序法111條無效不是人民說的算的,行政程序法113條明文行政處分無效,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又同條2項規定受處分人、利害人有“正當理由”請求確認無效時,機關應“確認”之,沒有你覺得這個應該是無效有重大瑕疵就可以“逕不理會警察要求”的情況。
Top fan
Yamada Wang
呂羿
是嗎?
那個確認之訴只是要排除法律地位不安定的風險,並沒有否定人民可以自行判斷…
再者,所謂重大明顯的瑕疵,德國法的說明就是如同刻在額頭上一樣明顯,那這樣人民還不能自行判斷嗎?
擧個偏激的例子,如果警察說他依法行政要砍你,你也不能認定他違法無效而不服從或反抗嗎?
Tsung-han Lu
Yamada Wang 行政訴訟法中的確認之訴除了提出要件需相符之外,你要進入法律訴訟程序,不是你當下就能逕為認定的。
Top fan
Yamada Wang
呂羿
行政處分無效是自始、當然、確定無效,如果符合111條法定要件,人民可以自行判斷,當然也因此承擔判斷錯誤的風險,而確認之訴就是為排除這樣的風險或是另外要國賠用的…
邱俊翔
來朝聖的
梁智皓
好恐怖啊,警察要做什麼,我們小老百姓都不能拒絕,上法庭?!都不能溫飽了還法庭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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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律安
很奇怪的是,救濟程序跟救濟有無理由,明明就兩回事,但不知道是閱讀能力還是同溫層太厚,才會導致無法區分問題層次…
Jia Huan Su
陳 律安 我只單純覺得這廝交通專家很想當吵架王。
陳 律安
夏特 律師的工作本來就是吵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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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son Kao
陳 律安 黑森吵架王
TI NG
朝聖
劉明杰
盤查理由的合理性不都是主觀意識嗎,警方依照「主觀意識懷疑甲方並要求盤查」,這個盤查理由也不需要多合理,警方就算說你長得像通緝犯要看你身分證你也得乖乖拿出來,盤查理由合理不合理的判斷應該是當民眾向法務機關提出異議時,由法官來解釋是否合理吧,民眾做的只能是「接受盤查,出示證件,懷疑盤查合理性可錄影蒐證後舉報」吧
我不是法律主科,以上是我看留言看到現在悟出來的,要鞭可以小力一點嗎🥺
楊紹婷
我在這裡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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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龍
市長,你怎麼知道他「短」?(丟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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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 Tsai
人格尊嚴無價,權利的維護不在於需要付出的成本是否不成比例。
濫權的內容審查儘管最終需要透過法院,但拒絕有無理由,將影響是否構成強制罪或妨礙自由的要件。而不是單純表示異議後,就只能配合。
莊仁傑
我跟林律師看法一樣,現在很多人自以為是很懂法律,不過看網路或看電視學來的,觀念也不是很正確。
如你說的警察執勤時,做法合法與否是由法官認定,在當下,你就只能配合,事後你可以跟法官申訴警察執法的合法性。
而不是當下就自己認定警察違法而不去配合調查。
Kim Full
莊仁傑 所以假設警察要檢查私密處,也不能自己認定警察違法而不去配合調查?
是這個意思?
高偉
溫嘉偉 雖然我也只是轉發別人問的
但律師先生似乎還問法官「為什麼不敢回」之類的
結果,根本笑死
12
陳鈺勝
姚軒 看這個好惹
姚軒
陳鈺勝 置板凳
鐵木洛帝
大綠師滿滿台灣價值!區區一個法官敢嘴喔XD
11
Chia Wei Wen
高偉 上面有澄清說是p圖
Douglas Chiu
葉品宏 卡
A-Yuan Huang
鐵木洛帝 眼裡只有顏色真可憐
徐君毅
簡單流程 警察攔查-民眾異議-警察認為無異議,繼續執行(或遭逮捕、拘禁)-都配合完後-民眾權益受損再行救濟(或民眾申請提審),這是單向過程,沒有逆向。時間也不會倒流的。 所以你跟警察衝突,還是會被先送辦,是否有違法之 後法官才會給你答覆。律師其實也用心良苦要教大家正確且不傷自身權益的方式,並不是只幫警察說話。
賴逸凡
能請問一下那如果異議後警方認為無理由不收手, 最後還是只能以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救濟? 這樣的就變成受到強制該當行為的攻擊, 只能行政救濟? 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要配合一個明知道是違法的行為, 警方的決定只是一個行政處分, 這樣穿上警察制服不就等同阻卻違法刑法第304條?
黃錦志
可以好奇的請問
律師與大律師的差異為何?
鐵木洛帝
大綠師要有滿滿台灣價值!
Lin Jjia
顏色吧
賴冠宇
警察無票違法搜索也沒辦法拒絕喔,畢竟人民也沒有審查搜索是否合法的權限
30
Eric Wang
賴冠宇 原則上還真不行,只能主張證據排除。
侵權本身應另起一案處理。
Eric Wang
賴冠宇 無票搜索法律是有條件允許的。
賴冠宇
無票“違法“搜索。但這種情形律師真的會跟當事人說你不能拒絕他嗎XD
15
Eric Wang
賴冠宇 請問都搜下去了,你要怎麼拒絕?用物理力抵抗?
Kevin Yi
Eric Wang
稍有良知的會讓你自己開車廂和包包
無良知的會用恐嚇的方式或直接拍搜跟搜身
不過反正就這樣呀
不然民眾在街頭能當法官嘛
我都不知道這是不是在為國民法官鋪梗了呢
畢竟警察是被排除在國民法官的
而一般被搜的民眾是國民法官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賴冠宇 警察有穿制服也告知事由了,這跟無票搜索有一樣嗎?應該是有票搜索時民眾還可不可以自己當法官審查的問題吧?
Eric Wang
Kevin Yi 呃,有種法律制度叫迴避,希望國民法官會懂。
Kevin Yi
Eric Wang
嗯... 你是不是看不懂我在開玩笑?
黃偉峰
林智群律師(klaw) 有票搜索原則上當然合法(畢竟符合刑訴128的形式要件,至於實質要件則是由法官審理,這點固然沒有疑義)但 如若無法舉出警職法第6條「合理懷疑」的情形,則形式要件就不符合了,人民自得拒絕吧,警察的權利是法律授予的,不是制服給的~否則依照您的見解,警察是否得於巡邏時盤查路上的所有人?
Author
林智群律師(klaw)
黃偉峰 你要用這個案子類比,那警察有穿制服告知理由,跟有票搜索比較像吧?
黃偉峰
林智群律師(klaw) 管見認為:如果他告知的理由,不是合法的理由,即與未告知理由無異,否則豈非任何再荒唐的理由 人民都必須接受?
賴冠宇
警察搜下去,他就要付後續的責任啊,總不能連人民拒絕的權利都不給吧
賴冠宇
我發現律師的前提是在警察告知理由是合法的情形,但如果警察本身告知事由不符合警職法,本身就是”違法”盤查呢?
卓有
賴冠宇 你的盲點出現了,
依警職法,尚未授權給民眾任意拒絕盤查,
但是若是警察違法行使職權,
自有警職法第30條的適用,
請參考以下⬇️
卓有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彭聖倫
許振愿 這就是賴律師厲害的地方
葉家成
黃偉峰 此時他們會跟你跳針說人民不能審查警察盤查的合法性 但我認為這個顯然是不同的層次
王邵白
賴冠宇 把門關起來報警ㄚ
賴冠宇
彭聖倫 我覺得這是法哲學的問題
古湘淇
林智群律師(klaw)你有被警察盤查過嗎?看起來沒有~之前下班騎車過紅綠燈,看了警察一眼,警察追過來盤查我,也是非常專業的說我剛剛左轉沒有打方向燈所以攔下我,這就是非常合理的理由,用長相來盤查本來就是非常離譜吧⋯⋯
黃華駿
鐵板我這裡也有一個:昨天蘋果報說柔道案子,舅舅檢方傳喚,我留言也被嗆,顆顆
No photo description available.
Cho-yen Hsieh
黃華駿 這個跟本案不一樣,你的那個是連不純正不作為犯都不知道的路人亂嗆一通
ChiaHon Lee
我滑不到頂啦🤣
陳美吟
ChiaHon Lee 用最新留言看會比較快找到
陳美吟
ChiaHon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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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Dai
預防罪案巡邏時警察本身就是主動的。當警察根據經驗,判斷對方可疑時,上前檢查身分證,是符合比例原則的。身分證字號是一早就存在政府機關的數據庫中。警察將人與身分證字號做連結,和要求脫衣服脫褲子的侵犯隱私是兩種程度的事情。
同樣情境下,美國、以色列等國是可以要求對方出示證件的。而根據林律師提供的資料,以神情緊張在台灣發動盤查也是有先例的。
當然,內政部警政署所編《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義》:”所謂「合理懷疑」係指必須有客觀之事實作為判斷基礎,根據當時的事實,依據專業(警察執法)經驗,所做成的合理推論或推理,而非單純的臆測。”這裡這項臆測到底要如何解釋還有爭議,但根據經驗判斷應該是合理的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