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律師,遇到類似這種的,直接打去督察組申訴有用嗎?如果一般民眾當下沒有錄音錄影,那是否很大的機率,會像松山分局黑衣人那件案子一樣,被很剛好的手滑格式化
然後看了很多留言,反正警方的處理方式不過也是打電話口頭跟民眾(啊!不太對,可能因為你是律師,警方才客氣)道歉,實際上可能對於偏差行為的警察根本沒有任何實際懲處,也是等於沒有警惕懲戒作用
最後,既然你口口聲聲說你警專畢業,當過基層警察,那麼你知道實際上第一線的基層警員如同你所述的這位隊長如此這般大架子者,也是不在少數嗎?
然後態度什麼的? 呵呵,我看過那種自己無禮亦無理者,先開口扣對方帽子說對方態度差
不就仗勢著大部分民眾在當下,無法有效完整的錄音錄影蒐證,好用以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