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她的朋友幫忙把肇事員警的臉拍下來了,這個警察在防疫期間還違反配戴口罩的規定,還大辣辣的騷擾移工,甚至搶她手機,有人可以建議一下該怎麼做嗎?
請大家幫忙轉貼,找出這位沒事欺負移工的惡質員警!我們不會接受他這樣無端滋事,一定會協助這位看護姐妹告到底。
經過和這位移工、她的雇主及相關人士討論後,我們的訴求如下:
1.公佈執法過程影片(違法抓人的7-11監視器、員警身上之密錄器、派出所內影片)。
2.向這位移工以及雇主家屬道歉。
3.懲處這位違規的員警,並主動偵辦強制罪。
4.檢討警界長期以來非法盤查移工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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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11AM 簡單回應一下新北市警察局的公開聲明:
1.被害人並沒有諒解當事人,並不是警方主動移送,是她堅持要報案保留證據,警方根本技術性拖延了報案程序,讓雇主和移工在警察局待到凌晨1點多,也不讓當事人親眼看過證據影像,就以一句移送地檢署帶過。
2.這個事件不是單一個案,單憑主觀的「眼神」就構成盤查要件的話,我們每個人走在路上都有被盤查可能,我們是可以讓警察這樣濫權的警察國家嗎?
3.整起事件也不是單一員警的犯行,從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鐐、載去路邊丟包,都有同事和長官參與或看在眼哩,為什麼會任由員警完成整套的過當執法?可見警界一直都是默許基層員警以過當方式對待移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