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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行交通稽查遇民眾異議的處理方式】
編按:
各位鴿友不要在繼續在靠北版上靠北了,
趕快去刷星星火箭才是王道!
\\ 依照什麼法律執行的,當然就依照什麼法律處理程序(包含後續救濟)啊!這到底有什麼問題?有什麼好靠北的?
→如果警察今天看到一民眾先有交通違規,出於舉發的目的而攔人(道交條例用語叫做停車稽查)開單,那麼就是依照道交條例、行政罰法(道交條例為行政罰法特別法)程序來處理。
警察必須在〔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以「書面」註記事件情節、處理經過與意見。(詳細流程請參考內政部警政署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
→但是如果今天警察在攔下開單時,又發現了警職法所規定的「犯罪預防」、「危害防制」事由(例如看到闖紅燈,但攔下後發現身上滿身酒氣),而要執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8條所規定的盤查與酒精測試等。
那麼,此時就發生了 #競合,後續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走的程序,民眾不服異議,那就有問他異議的是針對前面違規(闖紅燈)的開單,還是對於後續的盤查程序異議,如果是後者,就依照警職法的異議程序走,也就是警職法的異議單。
→反過來說還有一種情況,警察一開始是依照警職法第6、8條攔人攔車盤查,結果發現有交通違規,這時也是 #競合。不過民眾不服的通常是針對盤查程序而不是那個開單,所以此時要給異議單,最好在舉發通知單上也註記一下(至少註記異議單的時間或編號)。
\\其實異議程序重點不在於你拿到的那張紙標題是什麼,重點在於「書面的紀錄」,以作為法律程序上的爭執憑據,並依照各該法規走救濟程序。
舉發通知單上註記異議處理過程(但是請注意:必須據實註記!),本來就是書面記錄了,到底在堅持什麼?
可能是文字的圖像
B58NSm.com
ZFrxKazdDDXuQd5V36hm
【警察執行交通稽查遇民眾異議的處理方式】 目前線上第N個鴿子在問這個問題,聽說在靠北版上吵得很熱。 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依照什麼法律攔人,就依照什麼法律處理異議。 如果警察今天看到一民眾先有交通違規,出於舉發的目的而攔人(道交條例用語叫做停車稽查)開單,那麼就是依照道交條例、行政罰法(道交條例為行政罰法特別法)程序來處理。(如果民眾不服攔停而逃逸,那麼程序也不是警職法更不是逮捕,而是依照道交條例第60條處理)。 但這不代表,民眾對於道交條例的開單異議時,警察不必處理、不必給書面憑據,而是說,處理方式不是依照警職法,而是警察必須在〔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以「書面」註記事件情節、處理經過與意見。(詳細流程請參考內政部警政署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 所以說,不是不處理,也不是不給書面異議單,而是在此時,那張 #舉發通知單本身就兼具異議單的公文書書面紀錄功能。 至於民眾後續不服,那就依照道交違規的不服爭訟程序走。 但是如果今天警察在攔下開單時,又發現了警職法所規定的「犯罪預防」、「危害防制」事由(例如看到闖紅燈,但攔下後發現身上滿身酒氣),而要執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8條所規定的盤查與酒精測試等。 那麼,此時就發生了 #競合,後續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走的程序,民眾不服異議,那就有問他異議的是針對前面違規(闖紅燈)的開單,還是對於後續的盤查程序異議,如果是後者,就依照警職法的異議程序走,也就是警職法的異議單。 反過來說還有一種情況,警察一開始是依照警職法第6、8條攔人攔車盤查,結果發現有交通違規而要開舉發通知單,這時也是 #競合。不過民眾不服的通常是針對盤查程序而不是那個開單,所以此時要給異議單,最好在舉發通知單上也註記一下(至少註記異議單的時間或編號)。 依照什麼法律執行的,當然就依照什麼法律處理程序(包含後續救濟)啊!這到底有什麼問題?有什麼好靠北的? 泱泱我大華國,我不懂這個為什麼會有爭執。 至於有鴿子在靠北版和群組裡大罵,有些律師毫無倫理,在「抖音」什麼的上面亂教什麼,不區分法律依據一般交通違規也要警職法異議單的…(結果大律師不知道教當事人檢查舉發通知單上有無異議註記XDDDDDDD) 啊我泱泱大華國到底有沒有「律師倫理」本來是個問號啊!法律系畢業、通過國家考試,就能保證法律觀念正確、保持律師倫理嗎?律師在社群網路上大打廣告教錯誤法律觀念可不可以?人家「生意人」嘛,不要計較太多(反串註明) 這就跟你們警察一樣,警大/警專畢業出來通過考試,素質也參差不齊,你們不是就天天在笑那些「龜山法系」創建法學上偉大新發現的那群龜山三條線? 龜山法系三條線忘記警察法規與學理(?),三句不離「信盤查者得績效」,什麼都要來個「南無警察大菩薩」的「宇宙大盤查」;那麼,法律系畢業出來的想不到招,忘記法律規範,不知道檢查那張舉發通知單上的註記,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什麼都只想到警職法的大盤查和大異議,那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所以不要說你們不懂,我也不懂,某些腦中跟你們龜山三條線長官一樣只知道大盤查的律師到底是在迷信「異議單」什麼? 其實異議程序重點不在於你拿到的那張「紙」上的標題是什麼,重點在於「#書面的紀錄」,以作為 #法律程序上的爭執憑據,並 #依照各該法規走各自不同的救濟程序。 舉發通知單上註記異議處理過程(但是請注意:必須據實註記!),本來就是書面記錄了,到底在堅持什麼? 不要再問這種法條題了,再問下去我要收費了。 你們花了我這麼多時間回答這種法條上就翻得到答案的問題,有良心的話,請 #刷一排星星火箭給我……
【警察執行交通稽查遇民眾異議的處理方式】
目前線上第N個鴿子在問這個問題,聽說在靠北版上吵得很熱。
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依照什麼法律攔人,就依照什麼法律處理異議。
如果警察今天看到一民眾先有交通違規,出於舉發的目的而攔人(道交條例用語叫做停車稽查)開單,那麼就是依照道交條例、行政罰法(道交條例為行政罰法特別法)程序來處理。(如果民眾不服攔停而逃逸,那麼程序也不是警職法更不是逮捕,而是依照道交條例第60條處理)。
但這不代表,民眾對於道交條例的開單異議時,警察不必處理、不必給書面憑據,而是說,處理方式不是依照警職法,而是警察必須在〔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以「書面」註記事件情節、處理經過與意見。(詳細流程請參考內政部警政署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
所以說,不是不處理,也不是不給書面異議單,而是在此時,那張 #舉發通知單本身就兼具異議單的公文書書面紀錄功能
至於民眾後續不服,那就依照道交違規的不服爭訟程序走。
但是如果今天警察在攔下開單時,又發現了警職法所規定的「犯罪預防」、「危害防制」事由(例如看到闖紅燈,但攔下後發現身上滿身酒氣),而要執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8條所規定的盤查與酒精測試等。
那麼,此時就發生了 #競合,後續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走的程序,民眾不服異議,那就有問他異議的是針對前面違規(闖紅燈)的開單,還是對於後續的盤查程序異議,如果是後者,就依照警職法的異議程序走,也就是警職法的異議單。
反過來說還有一種情況,警察一開始是依照警職法第6、8條攔人攔車盤查,結果發現有交通違規而要開舉發通知單,這時也是 #競合。不過民眾不服的通常是針對盤查程序而不是那個開單,所以此時要給異議單,最好在舉發通知單上也註記一下(至少註記異議單的時間或編號)。
依照什麼法律執行的,當然就依照什麼法律處理程序(包含後續救濟)啊!這到底有什麼問題?有什麼好靠北的?
泱泱我大華國,我不懂這個為什麼會有爭執。
至於有鴿子在靠北版和群組裡大罵,有些律師毫無倫理,在「抖音」什麼的上面亂教什麼,不區分法律依據一般交通違規也要警職法異議單的…(結果大律師不知道教當事人檢查舉發通知單上有無異議註記XDDDDDDD)
啊我泱泱大華國到底有沒有「律師倫理」本來是個問號啊!法律系畢業、通過國家考試,就能保證法律觀念正確、保持律師倫理嗎?律師在社群網路上大打廣告教錯誤法律觀念可不可以?人家「生意人」嘛,不要計較太多(反串註明)
這就跟你們警察一樣,警大/警專畢業出來通過考試,素質也參差不齊,你們不是就天天在笑那些「龜山法系」創建法學上偉大新發現的那群龜山三條線?
龜山法系三條線忘記警察法規與學理(?),三句不離「信盤查者得績效」,什麼都要來個「南無警察大菩薩」的「宇宙大盤查」;那麼,法律系畢業出來的想不到招,忘記法律規範,不知道檢查那張舉發通知單上的註記,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什麼都只想到警職法的大盤查和大異議,那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所以不要說你們不懂,我也不懂,某些腦中跟你們龜山三條線長官一樣只知道大盤查的律師到底是在迷信「異議單」什麼?
其實異議程序重點不在於你拿到的那張「紙」上的標題是什麼,重點在於「#書面的紀錄」,以作為 #法律程序上的爭執憑據,並 #依照各該法規走各自不同的救濟程序
舉發通知單上註記異議處理過程(但是請注意:必須據實註記!),本來就是書面記錄了,到底在堅持什麼?
不要再問這種法條題了,再問下去我要收費了。
你們花了我這麼多時間回答這種法條上就翻得到答案的問題,有良心的話,請 #刷一排星星火箭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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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亞
所以那張紅單上是可以註記異議的
但警察總是說有問題去跟監理站申訴XDD
張佾得
張亞亞 註記任何東西監理站也不會管 送過去直接入檔阿
警察局是移送機關 最後還不是一樣要跟監理站申訴
張亞亞
張佾得 你不看內文的嗎?
張佾得
張亞亞 看了啊? 你不是在說紅單嗎?
張亞亞
張佾得 #書面的紀錄」,以作為 #法律程序上的爭執憑據
跟你說入檔有什麼關係?
雖然在申訴時也是要在說明一次問題
但這跟當下提出異議有時效果不一樣吧?
畢竟當下只有你跟警察
張佾得
張亞亞 就單純開單的部分,監理站不會管你單子上面寫什麼,寫了一篇出師表他也不會理你,最後也是看你申訴的陳述表上面寫了啥。
你沒「主動」叫警察把異議意見寫在紅單上,警察就不用寫。你沒叫他寫,他當然叫你去跟監理站吵。
效果可能會不一樣,但你當下提出,警察依然開單的情況下,你不跟監理站申訴,還能跟誰陳述意見? 交通裁決處?
違法盤查另談,以上。
張亞亞
張佾得 我懂你說什麼
但我說當下提出異議警察就要記錄啊
不是只會跟我說你去申訴
警察連開單都不會
叫你寫在上面單純洗臉成分居多😏
不然我也有行車記錄器何必跟你543
張亞亞
張佾得 幸好你還知道要說違反盤查令談
不然我都想說那是不是異議單也別寫了
自己去申訴再去陳訴🤣
Li Kuown
張亞亞
按行程法,異議跟監理站申訴完全是兩回事。
喔,原來是封面放機車的,就不意外了。
Li Kuown
張佾得 看到封面放機車的不用說太多,這個族群一堆不懂裝懂的。
張亞亞
Li Kuown 笑死 內文都這樣講了
還在那吵
我有在跟你說監理站怎樣嗎?
現在不是單純討論有異議可以直接要警察在紅單上紀錄?
中文是看不懂?
張佾得
Li Kuown 沒啥好吵的阿 基本上很多人都不知道該怎麼做😂
海鯨雲
張亞亞 有差嗎?
還不是要繳錢
違規就違規
Yingan Yan
張亞亞 法律程序上的爭執憑證 打行政訴訟不就什麼都知道了
黃聖文
刷火箭XDDD
曾彥祀
只要會英文
就會警察法規讀
得七零八落
也無所謂
這樣的考試制度...
難怪會有這樣的警察
陳秉翰
當警察當到連這些都不知道也是蠻可悲的⋯而且通常還是一堆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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